法蘭客 敬筆 2013.04.02.
法蘭克您好:
我是15樓的艾瑪,非常感謝您的回答!
留言的第2點,對方在我休養期間完全不聞不問,是到了要談賠償的時候,才說你不是上體育課很快樂嘛之類的話。
感謝您在忙碌中抽時間回答^^謝謝您唷。
法蘭克 您好:
前次向您請教 車禍事件 用支付命令求償的問題 ,只是不想耗時耗力在法院訴訟上.想要快點解決問題而已 ,這件車禍當事人是我母親,由於年紀也大,也不太想這樣奔波折騰,只是對方在鄉鎮調解會中,也無誠意解決,強調他並無過失 ,而半年的刑事訴訟期限也快到了,最後還是要上法院請法官來判定裁奪 .
我想請問的是(1)上地檢署按鈴申告 ,訴狀一定是申告當場手寫,還是我可以參考您的範本自行用A4電腦打字繕寫影印 , 按鈴申告過失傷害需要幾份訴狀 ? 還須帶要那些證件? 我可替她送訴狀到地檢署 ?還是須本人送達.?
(2)由於家母年紀大耳朵有點不太靈光,出庭時我可以一起列席出庭?需要申請? 要如何申請? 內容該如何繕寫?
(3) 車禍發生後 ,交警只有到醫院詢問雙方基本資料,和各給雙方一張交通事故登記聯單,並未作筆錄 , (PS:交警似乎也不太願意涉入太多,直說叫當事人雙方自行調解解決就離開), 所以事後我申請的 交通事故研判表,表上僅簡單說明無當事人雙方談話記錄,無法分析事故肇事經過,肇事因不予研判.,,而申請交通事故現場圖,手繪的圖表也與事實有不符的地方 , 警方這些資料 ,可以在地檢署申告後 要求交警重新依照雙方筆錄予以更正 (主要是更正事故現場圖手繪的圖表,以現在未做筆錄所畫的事故現場圖來看,對家母這邊是不利的.),又 提告後要自己到交通隊做筆錄,還是要等開庭後檢察官會來函要我們去交通隊做筆錄 ? 若需要作事故鑑定 ,超過半年還能處理嗎? 還是要檢察官提出鑑定許可 ?
先感謝您的回答 , 您的大作在實體店面和網購都是缺貨的,實在是太暢銷了......!!!
你好~留言敬悉:
(1)上地檢署按鈴申告 ,訴狀一定是申告當場手寫,還是我可以參考您的範本自行用A4電腦打字繕寫影印 , 按鈴申告過失傷害需要幾份訴狀 ? 還須帶要那些證件? 我可替她送訴狀到地檢署 ?還是須本人送達.?
A.只要你檢附相關事證資料 (通常是車禍登記聯單、初判表、診斷證明及當事人身分證影本等),就算什麼都沒寫,到地檢署按鈴申告也可以,到場再營檢方派員為你製作筆錄也可以。
若想省時,先寫好訴狀再去,當然更好。可以參考部落格提供的範例來寫,OK的。
至於你代送也不是問題,只要多附一張令堂的委任書即可。
(2)由於家母年紀大耳朵有點不太靈光,出庭時我可以一起列席出庭?需要申請? 要如何申請? 內容該如何繕寫?
將來開庭或前階段到警局製作筆錄的階段,你都可以陪同令堂到場,也可以告訴代理人身份代表令堂出席。上網下載委任狀即可。
(3) 車禍發生後 ,交警只有到醫院詢問雙方基本資料,和各給雙方一張交通事故登記聯單,並未作筆錄 , (PS:交警似乎也不太願意涉入太多,直說叫當事人雙方自行調解解決就離開), 所以事後我申請的 交通事故研判表,表上僅簡單說明無當事人雙方談話記錄,無法分析事故肇事經過,肇事因不予研判.,,而申請交通事故現場圖,手繪的圖表也與事實有不符的地方 , 警方這些資料 ,可以在地檢署申告後 要求交警重新依照雙方筆錄予以更正 (主要是更正事故現場圖手繪的圖表,以現在未做筆錄所畫的事故現場圖來看,對家母這邊是不利的.),又 提告後要自己到交通隊做筆錄,還是要等開庭後檢察官會來函要我們去交通隊做筆錄 ? 若需要作事故鑑定 ,超過半年還能處理嗎? 還是要檢察官提出鑑定許可 ?
A.當初車禍後續的處理是怎麼一回事?這部分已確定的資料紀錄,理論上不可能說改就改,特別是你所謂對令堂不利的部分,除非另有新事證的提出,否則警方也不會事後僅憑單方說法就去更動原來的內容。
只是你方有所質疑的部分,不管是否對令堂有利或不利的部分,建議提告後,就肇責有爭議的地方,將來開庭時向檢察官聲請囑託鑑定,在鑑定會議上,再去提出你們的意見。
以上說明,請參酌。
本人因公務繁忙~休格期間,不常上網,回覆稍慢~ 祈諒!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 於 2014/05/22 04:47回覆法蘭克你好 不好意思文章斷掉了
目前自行測試 可能是下雨導致頂樓加蓋漏水積到五樓在流向我的天花板
也想再請問 如果樓上屋主是買二手屋 買來時就有違建頂樓加蓋了
並且還更改水管的位置 這樣會有什麼責任嗎?? 謝謝
留言敬悉:
若樓上屋主消極處理,未能解決你們漏水之苦,調解又不到場,下一步自然是上法院解決。
當然~法院可能會基於對方未去調解會調解,一開始先以調解庭的程序處理本案,不一定馬上就以審判的訴訟程序進行審理。
這樣也好~因為調解費用比較便宜;何況是透過法院處理,對方應該比較不會不去。
至於漏水原因,若與頂樓加蓋的違建有關,實務上~肇因多與頂加的所有權人有關,本案的情況~那應該就是樓上的屋主要負責了。(若無加蓋的情況,一般則是各區分所有權人都要出錢修漏)
以上說明~請參酌。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 於 2014/05/22 04:35回覆法蘭克你好 我想請問
家中是公寓五樓的四樓住戶因臥室天花板漏水問題
找樓上屋主告知問題有找人更換冷熱水管漏水處從三點漏水處減少至兩點漏水處
但是漏水問題還是有於是樓上屋主查於隔壁住戶於浴室,倒墨水測試有點跡象之後就都推
給隔壁屋主之後我連絡上隔壁屋主,一開始也沒有共識但也於調解會中與隔壁屋主協調
找了抓漏師傅去測試了兩次沒問題 包含排水管、冷熱水管、浴室地板、洗衣機排水孔
,師傅說那問題可能在可能在樓上住戶的排水問題,聯絡上樓上樓主一開頭就說他花那麼多錢了
,一定跟他沒關係叫我去找隔壁,我跟樓上屋主說已經查了兩次現在應該由你樓上查起了
可以找人來查,來看是誰的問題就誰付錢,如果你的房客不配合我可以等他合約到搬走在來測
試,屋主就說我得寸進尺掛我電話,調解委員會當天也沒有到場
目前已經申請了調解不成立證明,想請問下一步該如何做會比較好呢??
法蘭客你好:
看到你有發表一篇停車位租賃合約,想跟你討一份WORD檔案
不好意思麻煩了~
感激不盡!!
凱西敬上
(mpli.cathy@gmail.com)法蘭克您好:我在上個月出車禍,當日要去上班,雙方都是機車,我是直行車,對方是闖紅燈右轉到我直行的車道上,我閃避不及與對方發生車禍,有受傷,報案後警察至現場時,EMT人員就先送我到醫院急診,處理好要繳費的時候對方才跟警察來急診,也沒問我傷勢如何,作完筆錄之後我直接至車行估價修車,請對方直接到場看車跟估價單,對方當下答應賠償,之後又反悔,經過一番波折又答應賠償,約好取車當日又反悔,還反咬說警察說我闖黃燈+超速(但警察並沒有這樣說,且調閱監視器我是綠燈過線),當下請他直接至警局找警察解釋錄影帶,他終於願意賠修車部分,賠完修車部分他急著簽和解書,完全不管我傷口還沒好,我跟他說等傷口復原再談,之後隔了三個禮拜左右,傷口復原得差不多,只剩可能要復健,也拿到事故分析初步研判表,上面寫我尚未發現肇事因素,所以我約對方談和解,他一開始答應,之後他說我提的條件太過分,叫我直接告他,昨日也在警局提出告訴了;想請問法蘭克您幾項事情
1.車禍第二天因傷口狀況差,有再去看醫生當下醫生建議宜休養一周,有開證明,薪資部分我是時薪制的,當周排班後有休4天,但放假期間本來有其他打算,卻都出不了門,求償部分該如何求償?
2.受傷期間對方不聞不問,打電話過來都只為了推卸責任,還找人監視我上課情形,讓我感到很害怕,我能做什麼嗎?
3.對方家長還去為難車行,說我跟車行有關係,但我僅僅只在車行換過幾次機油,也只是因為車行離學校很近,這樣車行開出來的價格會被採證嗎?(對方已先付,收據在對方手上)
4.我提的賠償有修車費用(對方已先付)+薪資+車未修好前來回上課及看診的車資+藥材費(因傷口滲液多,換藥次數多)+安全帽(才剛買半年多)+眼鏡(有備份用眼鏡所以未修)+精神損失費(一開始是說看對方誠意)這些有哪些是不合理的嗎?因為爬過文之後才列出這些,如果有不合理的請您告訴我
5.我受傷的地方是足跟(少一塊肉)跟跟手軸(擦傷),一開始第一周一天要換到6.7次藥(因為滲液跟滲血很多)對我來說自己換藥是很痛苦的,一天這樣下來幾乎精疲力盡,這樣如果要跟對方求償精神損失,大約多少合理?
6.強制險部分理賠須要對方同意嗎?還是自己申請就好,因為對方保險公司不願派人來,叫我自己拿資料過去,但離我住的地方要騎車超過50分鐘以上,如果坐車去,這趟車錢可以列入求償範圍內嗎?
以上麻煩您了!第一次車禍,人又在外地讀書,真的不知該如何是好。
留言敬悉,有關留言所提問題,在此敬覆如下:
1.車禍第二天因傷口狀況差,有再去看醫生當下醫生建議宜休養一周,有開證明,薪資部分我是時薪制的,當周排班後有休4天,但放假期間本來有其他打算,卻都出不了門,求償部分該如何求償?
A.薪資部分的損失,採實支實付原則計算,既是時薪制,理應依你預定上班而因傷休養不能上班期間損失的薪資計算得請求之賠償金額。至於另有打算的部分,說得太籠統,除非已有計畫,因車禍致未能進行,法律上稱此部分為 "所失利益",有符合這樣的條件,才能請求這部分的賠償。
2.受傷期間對方不聞不問,打電話過來都只為了推卸責任,還找人監視我上課情形,讓我感到很害怕,我能做什麼嗎?
A.找人監視你上課情形?
既然對方不聞不問,幹嘛又要找人找人監視你上課情形?似乎有點矛盾?
3.對方家長還去為難車行,說我跟車行有關係,但我僅僅只在車行換過幾次機油,也只是因為車行離學校很近,這樣車行開出來的價格會被採證嗎?(對方已先付,收據在對方手上)
A.對方都已付這部分的費用了,你還在乎對方說什麼543?
4.我提的賠償有修車費用(對方已先付)+薪資+車未修好前來回上課及看診的車資+藥材費(因傷口滲液多,換藥次數多)+安全帽(才剛買半年多)+眼鏡(有備份用眼鏡所以未修)+精神損失費(一開始是說看對方誠意)這些有哪些是不合理的嗎?因為爬過文之後才列出這些,如果有不合理的請您告訴我
A.嗯~沒有不合理之處,皆可請求。
5.我受傷的地方是足跟(少一塊肉)跟跟手軸(擦傷),一開始第一周一天要換到6.7次藥(因為滲液跟滲血很多)對我來說自己換藥是很痛苦的,一天這樣下來幾乎精疲力盡,這樣如果要跟對方求償精神損失,大約多少合理?
A.這部分沒有一定,法律上要考量的因素太多了~你可自行斟酌。
我也從來不在精神賠償這部分對實際金額表示任何意見,諒察。
6.強制險部分理賠須要對方同意嗎?還是自己申請就好,因為對方保險公司不願派人來,叫我自己拿資料過去,但離我住的地方要騎車超過50分鐘以上,如果坐車去,這趟車錢可以列入求償範圍內嗎?
A.只要知道對方投保哪家保險公司,自行向該公司依規定申辦保險理賠即可,保險公司只是執行國家政策,無利可圖,當然不會派人主動到府協助。
如果你連這部分的車錢也要求償,那是多少錢?不如你將之列入你的精神賠償來計算好了。
以上說明,請參酌。
本人因公務繁忙,休格期間不常上網回覆問題,回覆稍慢,祈諒!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 於 2014/05/22 04:24回覆法蘭客您好!不好意思,本來想在停車位出租實用範例那文發言請教的,但因找不到發言的地方只好在這裡請教您。
因為我們這個月要出租一個停車位,但附有但書,想請教這個"但書",應如何書寫才具有法律效力?
我們但書很單純,就是要求對方在假日及連續假日的晚上不得停車,需返還給我們使用,(因為我們平日不住那裡,假日才會回去,但因有小孩,所以必須停在大樓的停車位才方便,也因此租金相對的便宜)。怕口說無憑,又不知該如何書寫至合約裡,故想請教您,如能撥空回覆,萬分感激。
留言敬悉:
以上說明請,請參酌。
本人因公務繁忙,近來休格月餘,現在才有空回覆,敬祈見諒!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 於 2014/05/16 15:05回覆只是這條但書一加,會有人承租嗎?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 於 2014/05/16 15:15回覆法蘭客你好:三個多月前出了車禍,我和對方都是騎乘機車,對方在我前面,突然要左轉,但那個地方不能左轉,且我剛好騎在她左後方,所以我煞車不及從後面撞上她,對方傷勢比我嚴重(現在久坐還會不舒服),我的保險公司會理賠她醫藥費,但她還向我索取修車費和精神賠償費用,不過是她違規在先,是誰該負責賠償呢?
留言敬悉:
本案有請警方到場處理吧?初判表是如何記載的?這些關於事實的認定,才是重點。
也許你說的有理,但是否你與有過失?初判表上有無關於你肇責的描述?警方認定的結果才是重點。
除非你不服警方的認定結果,那就只能申請鑑定,所以~並不是光以你描述的事實才作為判斷對錯或過失有無的唯一依據。
以上說明~請參酌。
另本人近因公務繁忙,回覆慢~敬請諒察!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 於 2014/05/16 15:19回覆留言敬悉:
對此類似被害人"獅子大開口"的個案,我已不只一次為文或回覆網友要從"兩害相權取其輕"的角度來思考。
如果對方請求賠償的金額顯不合理,就讓法律去解決。
過失傷害通常不會坐牢,雖會留下所謂過失犯的前科,但易科罰金的金額也不會比被害人要求的賠償來的多。
對方可依程序打刑附民的官司對你求償,就看法官審理的結果而定,且在此一民事賠償官司中,你一樣可以具狀答辯對方的要求有哪些明顯不合理或顯不相當,請法官為適法之裁判。
要不留下前科又要不如數賠償對方的無理要求,似乎不太可能兩全其美,這是法律制度設計使然,你也只能調適好心情,接受這樣的事實。
以上說明請,請參酌。
本人因公務繁忙,近來休格月餘,現在才有空回覆,敬祈見諒!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 於 2014/05/16 15:52回覆留言敬悉:
關於你所提問的第一問題:死亡拋棄繼承期限3個月已到,如今我要查證對方是否有拋棄,應該如何得知?接下來就是請律師幫我寫狀紙嗎?
A.由於你未說明你是基於什麼樣的法律關係要查證對方是否已為拋棄繼承?也未說明查證後,你要做什麼?這問題問的沒頭沒尾,我也不知該從何回答起?建議你先把本案相關問題再說明清楚,才好答覆。
另一案例,我機車未注意前方狀況而撞上停在路邊汽車,對方修理10000元,我修理20000元且人受傷,對方對7成我對3成,她不願意賠償我的部份,我要直接提告,那我可以要求多少?勝訴敗訴是如何訂義,最後也會走強制支付命令嗎?
A.假設過失比例如你所言,你與對方過失比為7:3,亦即你的損害部分,對方要負擔7成責任,對方的損害,你則要負擔3成。
準此~對方修1萬,你要賠3千;你損害2萬,對方必須賠你1萬4,扣除你應賠對方的3千,你還可以請求對方賠你1萬1。
若和解不成,因你有售價,你可提告對方過失傷害,將來起訴後,在刑附民賠償訴訟中,依上述計算結果求償。如果金額都有單據或符合實際損害,法院也認為你的請求合理~ 自是全部勝訴,全部按你所求判賠;若法院不這麼認為,比你要求的金額少判了,你就是一部勝訴,一部敗訴。
以上說明~請參酌。
本人前因公務繁忙,已明文休格月餘,故迄今才有空回覆諸網友留言,回覆晚~ 請諒查!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 於 2014/05/16 22:11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