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病從口入,禍從口出。所謂的「禍從口出」,大意是要人謹言慎行,以免無端惹禍上身。
「鍵盤手」與「正義魔人」,對於經常上網的人而言,這兩個辭彙應該不會感到陌生,今天就來看各位簡單聊聊我的看法。
上網蒐尋一下「鍵盤手」的解釋,會發現有兩種說法,第一種是指樂團的Keyboard,也就是彈琴的人;另一種則是指在網路上透過鍵盤「打嘴砲」的人。至於所謂的「打嘴砲」,則是指光說不練,沒有什麼作為的意思。
至於「正義魔人」,大意是指富有正義感,對於特定事物有自己的主觀想法或見解,但卻未必了解事情真相的人。
法蘭客因為經常處理車禍糾紛,所以也常上影音網站蒐尋有關車禍的影片來看,當車禍的影片看多了的好處是~當你在看警方製作的初步分析研判表或繪製的現場圖時,腦海中便會不自決地與自己曾經看過的車禍影片相連結,如此一來,對於車禍發生的原因與肇責歸屬也會比較有清楚的概念。
當然~車禍影片反映的只是一個真實發生的情狀,如果上傳影片的人沒有加以說明,或是說的不夠清楚,看影片的人也可能會有自己的解讀。
舉個簡單的例子來說~一個行車紀錄器所紀錄下的車禍影片,標題寫著:
三寶耍帥,騎車犁田
點開影片來看,只見一個年約二十出頭的小男生,因為騎車車速過快,想要超車而又未注意車前狀況之下,自撞分隔島而摔車。
這影片的標題所寫的「三寶」,是指所謂的「馬路三寶」,這是ptt的流行用語,網路上的意思是指馬路上最會造成危險的三種人:小屁孩、女人、老人。可見「馬路三寶」這句話身身就隱涵有性別歧視與年齡歧視的成份,畢竟車禍的發生絕對不會僅只發生在這三種類型的人身上。
「小屁孩」一詞,維基百科的解釋是~原指光著屁股的小孩子。因學齡前兒童常穿開襠褲,為了便於隨地小解、排泄,故而將屁股裸露在外;後來被衍生成形容搞不清楚狀況、年少無知、無理取鬧、不吃飯的人。對成年人而言,這是極具侮辱、貶抑的譏諷話。
「犁田」是騎摩托車摔車的意思。因為機車車頭沒控制好而摔倒在地,就像牛在田沒控制好牛犁一樣。
走筆至此,影片的說明在此告一段落,接下來要說的是~影音網站通常會有提供網友留言的功能,因此當網友看完這部影片後,如果他想要表達自己的想法,便可利用這個留言的功能來發表個人心得。
只不過有些人躲在鍵盤後面,以為多開幾個不同的帳號、用些不同的「暱稱」,就不怕被人盯上,於是上網留言毫無忌憚,又是詆毀謾罵、又是恣意誹謗,還自以為神不知、鬼不覺的話,殊不知被罵或被詆毀的被害人一旦截圖舉證提告,電信警察只要追查IP位址來源,一樣可以找到這些隱身幕後的「鍵盤手」或「正義魔人」本尊,到頭來仍不免要吃上妨害名譽的官司。
並不是所有被指為所謂的「鍵盤手」或「正義魔人」的人就一定會觸法,但如果被告的話,最有可能觸犯的刑法罪名是:
刑法第309條的公然侮辱罪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310條的誹謗罪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總而言之,在網路上發表評論不是不可以,但要謹言慎行,切莫逞一時之快,以免誤人清譽而惹禍上身,那就非常划不來了。
法蘭客 著作
有糾紛?找調解會!
車禍處理一本通 \ 法蘭客
2024年8月出版
拿菜刀去別人的菜園割菜?
權且不論菜刀,本案事實可能成立普通竊盜罪,理應不會成立加重竊盜罪才是
問題在於那把菜刀,怎會被認為是兇器?
這是關鍵~畢竟普通竊盜與加重竊盜的刑責輕重有別
至於若能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固然是最好~
但因偵查不公開,若你們無把法取得與被害人聯絡的方式
可考慮將來開庭時,請檢察官將案件民事部分轉介到調解會調解
若能調解成立,則有可能換取檢察官從輕發落的機會
以上說明~請參酌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 於 2017/08/05 22:35回覆出版社已把書稿送來第1次校對,想必很快就會3校,我估計約莫就這兩個月吧!
書名目前似乎暫定為:出車禍了!然後咧?
(編輯群想必都是年輕人,想法比較另類、創新... )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 於 2017/06/01 14:05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