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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22 21:03:06瀏覽1213|回應12|推薦39 | |
日前有一則令人拍案的新聞
標題大大地寫著" 喻法官不如妓女,律師被起訴 "一文 其實不必費心去研究,也知道這是記者慣用的誇飾手法 雖然說這不知是否也影響了法官的感覺 但對於有專業法律素養的法官,幾乎不可能單憑這項理由起訴律師 這點,我必須為法官們講講話 我們一定要相信法官的清白! 而大律師為何會匠心獨具,用"妓女" 來作比喻? (註: 妓女一詞,現已通稱性工作者 ) 我想是因為高雄地方法院剛好位於愛河邊 而跨越愛河的對岸,過去有一處紅灯區 也就是說,法院剛剛好與對面的老紅灯區是鄰居 所以大律師恰巧用來作為跟法院裡法官們的對比而已,應無其他動機 畢竟職業無分貴賤高低 只要不違法亂紀,什麼職業都是良民 不過 就大律師援引"妓女的人格"做比較這點 我倒是要小小提出反駁了 法官的人格與妓女的人格,如何論高低? 若說妓女的人格比法官高,這豈不是為難了妓女 那等於把問題丟給了妓女,連累妓女在法官面前顯得不自在是吧~ 若說妓女的人格比法官低,此又何以見得? 我想,目前尚無任何統計能證明妓女的人格比法官低的說法 所以這個理由不能成立 敝人倒是認為 這世上人格最骯髒下流的人,莫過於政客跟強姦犯 提供給大律師參考參考 (不知道為什麼,寫這篇文章令我手心直冒汗><") ===============話題逆轉的分隔線=============== 說到 「感覺」的問題... 最近把忽兒浮現心頭的字眼做了個詞意解釋 「嫉妒」跟「討厭」....怎麼分? 嫉妒:因為有競爭比較的意思而產生不喜歡的感覺,必然含有討厭的成分 討厭:單純的不喜歡 「愛人」跟「愛己」....怎麼分? 愛人:對對方好,是為了讓對方幸福或感到幸福 愛己:對對方好,是為了不要失去對方 沒錯,這是我的感覺 別怪我這裡有一言堂的取向啊~ 不過,「恨」跟「討厭」怎麼分? 這個我目前無法區分 有待各位解答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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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