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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2013/02/08 12:55:53瀏覽1131|回應7|推薦82

也許是嫌這世界不夠亂,或者是它本來就很亂

不管內政外交、民生、經濟、國際社會

鬧劇演來總是風風火火

情節愈加煙霧瀰漫

恬無道理可循

但有沒有規則?

若不必遵守的也算數的話

那可多的是!

=====

話說

"年金問題"該不該是個問題?

那等於在問...法治國者..何?

...立法者依合憲秩序制定法律;司法者依法獨立審判;行政者依法行政

沒錯,重點只在於"依法"!!

依憲法第7條所規定的平等原則,以及大法官的平等解釋...

「鑒於國家資源有限,有關社會政策之立法,必須考量國家之經濟及財政狀況,依資源有效利用之原則,注意與一般國民間之平等關係,就福利資源為妥善之分配,並應斟酌受益人之財力、收入、家計負擔及須照顧之必要性為規定,不得僅以受益人之特定職位或身分作為區別對待之唯一依據;關於給付方式及額度之規定,亦應力求與受益人之基本生活需求相當,不得超過達成目的所需必要限度而給予明顯過度之照顧」、「行政機關訂定之行政命令,其屬給付性之行政措施具授與人民利益之效果者,亦應受相關憲法原則,尤其是平等原則之拘束」(釋字第485、542號)

可知公平正義並不是具文!!

農年金所得替代率能不能相等

與能不能魚肉百姓的問題一樣

這種命題

參照國家根本大法就足有答案

顯然毋需浪漫公帑,讓敗類有機會既違法又裝瘋賣傻

再鬼扯

也只是證明那些受享全民俸祿者,沒有恩義而已!

=====

在中華民國仍舊攪和黨政內亂、急於數錢的春秋大夢中

曾幾何時

"釣島"戰雲

已經變成只是中、日兩國之間的事

是因為中華民國主權沒有國際認證嗎?

因為所謂的"中國"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嗎?

以上答案恐怕沒有錯

但因為有"美日安保條約",所以美國認為釣島是誰的就是誰的嗎?

難道中國不甩"美日安保條約",是因為無禮嗎?

那可不

根據(維也那)條約法公約第34條規定...

「條約非經第三國同意,不為該國創設義務或權利」

也就是說

"美日安保條約"的效果僅存在美、日之間

縱使美國再怎麼承認釣島是日本的

也只是他們自己窮開心的事

因為國際法規明文同意中國(或台灣)可以不受拘束!!

而日本也不會因為長時間占領釣島而享有主權

因為根據柏林總議定書第3435條規定及國際判例所示...

「先占的要件有四:占領者為國家,非私人;必須是自始無主地;國家需以通知表明占領意圖;在該地行使有效管轄權」、「因時效取得的要件有三:必須有行使事實上的主權;其主權的行使,必須沒有被擾亂過;行使主權的時期,必須不曾中斷」

所以

釣島早在我明、清兩朝便納入統治,並非無主地

且日本的占領一直受到干擾,根本不會因為時效而取得釣島的主權

再說2012年

日本因為石源慎太郎搞出了一個釣島所有權人"栗原"的名堂

直接就是打掛了自己"占領無主地"的條件

真是夠貽笑國際的了!!

至於

中、日兩國是否會因為聯合國維持和平的約束,而不敢交戰?

我想不會

因為這種抵制戰爭的會議

得要有9個理事國全數否決才有效力

更何況

就像美國那樣直接對聯合國憲章和日內瓦公約犯規的侵略行為

也從來沒有受到制裁呀`

這世界本來就不過如此

=====

國際間的問題

顯然沒有中華民國插手的餘地

更不要說管理內政,還不知道法律規定在哪裡的!?

或者是故意捨棄自己憲法,引用美國父親憲法的!?

真是有夠悲悽的

說到這

真想麻煩他們做點有用的事情

把刑法第160條第2項「意圖侮辱創立中華民國之孫先生,而公然損壞、除去或污辱其遺像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的規定刪除吧`

請問誰叫"孫先生"啊!?

憲法前言就明指"孫中山先生"了

怎麼你刑法就要定得這麼隱諱不明啊?

都什麼時代了

現代人只會因為自保權益而批評議論當朝元首而已

誰會去污辱孫中山先生?!!

從民國24年錯到現在

也不懂得與時俱進

這要是被大法官釋憲,肯定又會以不符法律明確性原則,而把它廢掉的

難道是因為他們從來不用法律

所以根本就不知道律法長甚麼樣子?

=====

文章最後

祝福期許...

那些尸位素餐者

趁過年,好好培養一下良心」!!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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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文章

poet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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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2013/05/03 10:56

來探候迷死楊,一切安好!

梅雨季節春夏交替,氣候多變,要保重身子哦!

Miss楊(missyangBMW) 於 2013-05-20 18:49 回覆:

謝謝好久不見的詩帥 大笑


little dai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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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候
2013/03/30 04:39

問候來

賞文來!

好

Miss楊(missyangBMW) 於 2013-05-20 18:48 回覆:
歡迎妳^^

Sir Norton 魯賓遜,救命!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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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來了, 心平氣和
2013/03/07 22:21
細看大法官釋文, 像是大學聯考作文的範本, 四平八穩, 卻空洞無物。 平等論說的模稜兩可, 方法全沒交代, 所以行政局、立法局必然又吵成一團。
再續一篇, 小楊!
Miss楊(missyangBMW) 於 2013-05-20 18:47 回覆:

說到大法官解釋文...

貼一段「中華民國領土,憲法..所稱固有疆域範圍之界定,為重大之政治問題,不應由行使司法權之釋憲機關予以解釋」

唉`夠會開脫,夠令人玩味了吧><


Serendipity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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もっと気楽にね...
2013/02/16 14:37

最近因為旅居日本, 所以得以知道許多台灣的新聞.

老實說,很訝異台灣實行的"三民主義",居然跟"社會主義"很是相近. 有許多許多的"國營事業"(所以有很多公務員). 更訝異的是還有跟民間企業相"競爭"的國營事業(e.g., 台糖, 台銀). 真的很意外.

日本鐵道以前也是國營事業,總是虧損累累, 改為私營後不但賺錢,而且服務態度改善很多(聽長輩這麼說). 美國則是除了國防以外幾乎沒有任何國營事業.

Miss楊引經據典,看起來這是你的專業. 可以想像有許多的無奈... もっと気楽にね.

Miss楊(missyangBMW) 於 2013-05-20 18:42 回覆:

真是萬分恭喜您早已旅居日本

希望有朝一日我也能往嚮往的國度移動

唉`


rebir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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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門宜往南走
2013/02/10 23:41

早上如常整理花草時,

鄰家大姊牽著單車經過說:今天巳時宜出門往南走~~很重要!

雖然開春沒作往南走的重要事,但是看到妳對眾人的期許,肯定更是重要!

接下來,就讓他們自己去培養良心吧~~妳倒是可以往南走一趟,我請妳喝咖啡!足感心耶

Miss楊(missyangBMW) 於 2013-05-20 18:40 回覆:

我在等台灣往東西南北走呢打呵欠尷尬

誰理你

 


Sir Norton 魯賓遜,救命!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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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小姐, 可請您喝幾杯去?
2013/02/09 21:24
小楊, 大概同我一褂。 吃喝偷搶百姓的, 眾公務員也。 一部憲法破爛惡質, 教出馬的懶、扁的貪、昌的壞、廷的奸, 以及大大小小的食人恐龍。
Miss楊(missyangBMW) 於 2013-05-20 18:39 回覆:

ㄏㄏ~台灣簡直不能住人了

換個地方喝唄><

誰理你

 


寄居者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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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和家人過個溫暖的年
2013/02/08 13:15

這些掌控不了的事,就不用煩心了啦。

祝你和家人春節平安,新年快樂!愛你喲!


Miss楊(missyangBMW) 於 2013-02-08 13:43 回覆:

謝謝您~也祝您新年快樂~~~大笑

但這些並不是掌控不了的事

因為世界為全人類所有

沒有誰應該被箝制掌控

而我們更是生活在這個社會中

我們有權享受良好的生活

絕對不能冷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