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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有六見處,云何為六?
2012/06/11 10:35:15瀏覽644|回應0|推薦0
轉貼:有六見處,云何為六?

> 在卷六(一三三)的「六見處」,有人認為是
> 「五蘊」加上「見、聞、覺、識」。
> 想請問的是,通常「五蘊」不是便會涵蓋了「見、聞、覺、識」(所見、所聞、
> 所思、所知)?在此為何會把這四者獨立算一項?
> 此外,也有人認為是六根處,不知是否較為合適?

先講結論,六見處是本經經文所講明的以下六個:

-色(諸所有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
-受
-想
-行
-識(見、聞、覺、識、求、得、隨憶、隨覺、隨觀)
-見言有我、有世間、有此世,常、恒、不變易法;見非此我、非此我所、非當來我、非當來我所。

這六種見所分析的通通都是「無我」的(非我、不異我、不相在)。

前五個是佛法常指說的色受想行識五蘊。第六個是指說縱使有人發明了任何其他的蘊或是其他的東東,叫做「常恒不變易法」或叫做「不是我的我」,不管怎麼講,通通都還是無我的!

像某附佛外道認為某某佛常恒不變是「真我」、新興宗派認為某識不滅是「真我」,認為這些不在五蘊之內,其實也屬於第六見處,佛陀兩千五百年前就講了這些通通都是「無我」的。

細部來看:

其實這是阿含經常見的句型。如同「色蘊」是「諸所有色,若內若外若粗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這邊的「見、聞、覺、識、求、得、隨憶、隨覺、隨觀」只是用來細部解釋「識蘊」的! 也就是前面講「色、受、想、行、識」,最後這一個「識」再以「見聞覺識」來舉例。

若看『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更能確定「見聞覺識」等等都是識蘊的舉例: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138:「諸有見聞覺知等。謂識蘊。問見聞覺知其義已具。若得若求意隨尋伺。更何所顯。答前廣今略。前別今總。前開今合。前漸今頓。是謂所顯防諸漏經復作是說。」(CBETA, T27, no. 1545, p. 713, b26-29)


因此說「六見處」=「五蘊加見聞覺知」並不正確,但說「六見處」=「六根處」也沒有本經的經文依據。

那到底六見處是哪六個? 還是要看這經! CBETA 輸入「六見處」,發現最少有四經是一樣的意義,例如:

□《中阿含經》卷54〈2 大品〉:\\

「有六見處,云何為六?

比丘者。所有色。過去.未來.現在。或內或外。或精或麤。或妙或不妙。或近或遠。彼一切非我有。我非彼有。亦非是神。如是慧觀。知其如真。

所有覺.所有想.所有此見非我有。我非彼有。我當無我。當不有。彼一切非我有。我非彼有。亦非是神。如是慧觀。知其如真。

所有此見。若見聞識知。所得所觀。意所思念。從此世至彼世。從彼世至此世。彼一切非我有。我非彼有。亦非是神。如是慧觀。知其如真。

所有此見。此是神。此是世。此是我。我當後世有。常不變易。恒不磨滅法。彼一切非我有。我非彼有。亦非是神。如是慧觀。知其如真。」(CBETA, T01, no. 26, p. 764, c15-27)

將這些經典細讀後,就能得出以上結論了。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 知識學習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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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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