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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第一因”創世,本體論之邪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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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第一因”創世,本體論之邪見

2009/08/04 11:02

佛陀是怎樣駁斥第一因造物說的?
眾所周知,基督教,伊斯蘭教乃至於各民族的神話傳說中都提到有一位造物主創造了世界,或名耶和華,或名阿拉,但在佛教中並不承認這種觀點。《大悲經》梵天品中關於這一點說清了佛教的觀點,大梵天王認為自已創造的世界,佛陀駁斥了這種說法:“佛言。梵天。一切眾生所有怖畏苦切惱害。所謂水火刀風崖岸毒藥。惡獸怨仇人非人畏。及以種種加害。於他常有怖畏。梵天。於意雲何。是汝所作是汝所化是汝所加耶。梵天言。不也世尊。”佛陀的辨斥很簡單,如果你梵天認為世界是你所化,那?眾生的一切罪惡悲苦皆是汝化,汝是不義的化身而已!這個駁斥邏輯是出於佛陀,如果有眾生認為自已是造物主第一因的話,他理應為世界上的罪惡和眾生的痛苦負責,他將是一切罪惡之源,造物主將是世界上不道德的起源!同理,任何認為世界有第一因的觀點,必須回答這個問題,如何解釋他的不道德不公義問題!
把如來藏當成世界起源或眾生五蘊十八界起源同樣是荒謬的。
有人自做聰明地認為如來藏是世界的第一因,這樣他就必然把如來藏當成一切不公正一切罪惡的根源,這是一種無知的誹謗!當然他們可能還會有一些辨解,比如他們會說:世界本來是空幻的,一切有為法本來性空,如來藏造做的世界不過是如夢幻泡影,只是眾生執妄為真而已,只要修得真性,悟得性空,必得解脫!這樣的邏輯表面看似乎合於佛法,但仍然無法為造物主第一因的不道德性質辨護。原因很簡單:如果第一因不造作這個如夢幻的世界的話,就不會有任何如夢幻的眾生執妄為真,他們更不需要畫蛇添足地通過修學佛法來證悟這個夢的虛妄獲得解脫,這完全是多余的。佛說一切法只是度眾生到煩惱彼岸的船而已,如果本無眾生,本無眾生之五蘊,本無世界,何來煩惱,何用佛法之船?想想地獄中受苦的眾生吧,如果他們得知地獄產生的根本原因是:某個“第一因”無緣無故、目的不明地造作了他這個眾生及這個世界的話,他會怎?想?他一定會懷著最大的嗔心惡毒地詛咒這個造世界的第一因的!!!
第三、佛法並不試圖回答法界的源頭及眾生界的源頭這一類問題!
在佛經中從來不試圖解答眾生及世界的起源問題,比如有人問:世界最初是怎樣產生出來的,眾生最初是怎樣產生出來的,是所有的眾生一剎那全部出生呢,還是有先有後,最初的每一個眾生是怎樣的!這一類的問題是一切外道所關心的,但佛法中並不談這個問題,因為這些問題徒增煩惱無益於解脫。佛法關心的是:“如何修行得以解脫”。

佛教徒應該註意“梵我”思想和“梵我”的變種
梵我,並非佛教概念。而是印度婆羅門教的概念。梵我一如:神學家們從梵天一詞中概括與抽象出一個形而上學的實體“梵”(Brahman),並將其作為世界的最高實在,一切事物的主宰。他們用否定達到肯定的方法(遮詮,即遮其所非),論證梵在本體的意義上是既不具有任何屬性也不表現任何形式;既超越於人類感覺經驗,又不能用邏輯概念或用語言來表達。他們把這個梵和作為人的主體的阿特曼(靈魂,我)結合並相等同,建立了“梵我一如”的原理,其意為:作為外在的、宇宙的終極原因的梵和作為內在的、人的本質或靈魂的阿特曼在本性上是同一的。阿特曼終究應該從梵得到證悟,但是由於人的無明(無知),人對塵世的眷戀,受到業報規律的束縛,因而把梵和我看作了兩種不同的東西,如果人能擯棄社會生活,抑制五情六欲,實行達磨(法)的規定,那?,他就可以直觀阿特曼的睿智本質,親證梵和我同一,從而獲得解脫。(大百科全書)

而佛教的說法,卻是“無我”。佛教根據緣起理論,認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沒有獨立的、實在的自體,即沒有一個常一主宰的“大我”,也沒有一個永恒自性的“自我”(靈魂)的存在。原始佛教在《相應部經典》中著重論述了佛教的無我論,如“無常是苦,是苦者皆無我”,“此形非自作,亦非他作,乃由因緣而生,因緣滅則滅”。認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不會自生,而是種種要素的集合體,不是固定不變的、單一的獨立體,而是種種要素剎那剎那依緣而生滅的。他們認為房子是磚瓦木石的結合體,人是由五蘊(色、受、想、行、識)組成的,在這樣的集合體中,沒有常住不變的“我”,故謂無我。

凡是佛教徒,請認真思維法義,請不要陷入梵我或梵我變種的套套中。例如,有人認為有一個“自性海”,那是本體,是本性,是自性,是覺悟的涅磐等,這其實就是梵我思想的延續而已。

( 知識學習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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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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