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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要保護的是一般消費大眾. 還是奧客?
2012/12/28 12:00:04瀏覽242|回應1|推薦6

隨著台灣經濟起飛

消費活動不再只是生存的必要

過去二三十年來

在民間的消費者文教基金會(1980年成立)

以及官方的消費者保護法(1994年通過施行)的雙重監督之下

台灣的消費環境的確日益良好

 

然而最近幾年

登上媒體版面的消費爭議的新聞

除了偶有部份無良商人的重大惡行之外

大部分消基會或是消保法點名的案例

讓人覺得

到底我們要保護的是一般消費大眾

還是奧客?

 

從幾年前的菠蘿麵包價格比較

超商和量販店價格比較

網站標錯價的後續補償

花博結束後要求退票

電影院帶外食的規定

APP的猶豫期

網購的退貨

遊戲王卡買賣

到最近人氣名店的"特殊"規定

說實話

我都覺得這些議題

大部分都是奧客議題!

 

除了刻意事先隱瞞規定

不然大部分這些訴求

都只是些奧客和投機者而已

如果商家真的得為了這些奧客和投機者

做出讓步或是增加成本以防弊

最後反而是大部分的消費者被迫共同承擔這些多餘的成本

 

不論是消基會還是消保法

的確該努力讓商家事先把消費規則明定

其他的

就該是消費者自己的責任了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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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ka Katsumura
等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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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的太好了
2013/03/05 00:49
寫的很好有道理,作者的思考有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