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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06 10:01:40瀏覽186|回應1|推薦5 | |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0/7206988.shtml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0/7206920.shtml CAC針對訂定萊克多巴胺最高殘留容許量標準一案 因為仍然無法達成共識 最後在美國主導下 以表決方式處理 以兩票的微小差距. 通過訂定萊克多巴胺最高殘留容許量標準 原則上採用現行日本的檢驗標準
這下可好了 原本如果台灣在CAC結果揭曉前 先和美國談定美牛 至少含有萊克多巴胺殘留的豬肉和豬牛內臟 可以因為台灣對牛肉的退讓. 得到部份保護 現在CAC既然已經明定豬牛的最高容許量 台灣已經失去跟美國談判的模糊空間 馬政府的十六字原則 美國也沒有必要幫忙買單!
到時候非常有可能 一擋不了美豬 二阻不了內臟 加上產地標示也難落實 (甚至違反WTO規定) 在野黨和媒體一定又會跳出來罵馬政府無能. 騙人 可是 會搞到現在這種局面 偏偏就是這些無良的在野黨和媒體 不知把握時機 讓政府在談判上有轉圜之時 盡速簽定. 先幫台灣豬農稍稍擋一下開放的浪潮 現在. 大勢已去 台灣還有什麼理由去擋有瘦肉精殘留的豬肉進口呢?
行政院陳沖院長 您可以告訴我 如果美國要求豬肉比照國際規格 您憑什麼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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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