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二日、四日、十二日社論探討不三三與「統一論」之比較,認為「屋頂理論」(連結)是較「統一」為佳的選擇。
前文指出,「統一」是難度最高及風險最大的選項。「統一」就是「誰吃掉誰」,併吞在一個國號之下;這關係到三個方面的問題:
一、如何統一的問題。若要民主統一,河清何日?若是武力統一,如何善後?二、統一後的治理問題。畢竟中華民國已是直選總統及普選國會的民主政體,即使實施「一國兩制」,恐怕也不應開倒車;在此僅舉一例,「統一」後的台灣還容許存在一個主張台獨的政黨嗎?容許存在是一個治理問題,不容許存在也是一個治理問題。三、統一目標久懸未決的問題。如果認定「不統一」就不是「一個中國」,則在「誰吃掉誰」之前,「統一」就反而成了兩岸分裂的因素,兩岸關係亦因「未統一」而長久陷於緊張;反過來說,倘若認為「屋頂理論」也符合「一個中國原則」,則兩岸在軟屋頂、巧屋頂或硬屋頂(見前文)之下,即可漸層漸進地體現「現在進行式的一個中國」。準此以論,「統一」其實是使得「一個中國原則」不能安頓的因素,而「屋頂理論」則可將之漸層漸進地提早止息爭議,解決問題。此一差異對兩岸各自的內部政治亦有重大關聯,如果能確認「屋頂理論」及「現在進行式的一個中國」,大陸方面的鷹鴿之爭即可緩和,北京當局將不致因長久無法兌現「統一」的政策目標而使政權存有難測因素,而台灣方面亦可望大幅降低統獨鬥爭的社會傷害。然則,為何非要偏執「統一」的目標,又為何不能思考以「屋頂理論」為「目標創新」?
有沒有比「統一」更好的辦法?這是兩岸朝野皆應嚴肅思考的問題,至少兩岸當局不應阻止而應鼓勵這類的民間討論;北京當局尤應如此,給自己鬆綁,也給大陸民間鬆綁。北京政權如今將自己及整個大陸社會綁在「統一」的大柱上,一方面永遠欠大陸人民一個「很難實現/即使實現了也很難收拾」的承諾,另一方面也在統治圈內部永遠埋著一個鷹鴿反目的炸彈,這種政策未免太不實際也相當危險。所以,應當考慮「政策創新」。
管理學上有一種說法叫做「承諾的陷阱」(commitment trap),意思是說一個人被自己的「過度承諾」所陷害;用一個無法實現或實現後無法收拾的承諾,使自己陷於危境。例如,一個人若發誓要一口氣吃五百顆水餃,只會有兩種結果:一種是吃到送醫院;另一種是明知後果而根本不能兌現承諾,只能「食言」。這即是「承諾的陷阱」,所謂「目標創新」,可說就是要將水餃的數量重訂在一個合情合理的標準;使發出承諾者不致墜落「承諾的陷阱」,而作繭自縛或下不了台。
當下的「統一」問題,在台灣民意是「怕統一」,在北京當局則是「怕不統一」。台灣民意「怕統一」,不難理解;而北京當局「怕不統一」,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已陷「承諾的陷阱」之中。因而,兩岸若要「和平發展」,在台灣須化解「怕統一」的民意憂慮,在北京當局則是不宜使主政者及大陸人民在「非要統一」的「承諾陷阱」中愈陷愈深。折衷之道是:兩岸若認為「屋頂理論」可有優於「統一」之處,何不共策「目標創新」?
談到「目標創新」,應先認定「兩岸目標」的「實質追求」究竟是什麼?兩岸追求的實質目標應當是:一、不要偏離「一個中國原則」。二、台灣不要成為他國對抗中國的外國代理人。三、兩岸政權不相仇視敵對。四、兩岸人民相互親善友愛。五、兩岸互利雙贏。這樣的「目標追求」是否唯有「統一」後始能實現?或者,反過來說,太過偏執於「統一」的「承諾」,有無可能反而成為追求這些「實質目標」的阻障,而陷於「承諾的陷阱」中?我們必須想清楚:兩岸追求的究竟是「統一」的「形式目標」?或是前述的「實質目標」?
「統一」真是最佳方案嗎?有沒有比「統一」更好的辦法?「連結論」會不會較「統一論」更佳?「屋頂理論」會不會比「統一」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