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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當1年兵 「陸一特」要補償
2012/05/30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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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 datetime="2010/12/22/">201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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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顏振凱、晏明強╱台北報導】近百名當年因抽中「陸軍第一特種兵(簡稱陸一特)」籤,而多當一年兵(共三年)的義務役退伍兵,昨帶著退伍令到立法院陳情,高喊:「陸一特,補償!」口號,要求立院儘速通過《陸軍第一特種兵薪俸補償條例》草案。多名藍綠立委到場力挺,強調當初國防部僅以行政命令要人多當一年兵是違法,還嗆國防部不應縮在後面。 朝野41立委力挺綠委蔡同榮主導提出該草案,共同提案人包括藍委江義雄、林建榮,連署朝野立委達四十一人,昨記者會除綠委劉建國外,藍委也有江義雄、吳育昇、呂學樟與會,由於該案在程序委員會被國民黨團杯葛,劉還用雙關語喊話,指民進黨就算舉手舉腳,「男的多舉那條也輸。」要國民黨不要封殺。出席的退伍兵都很激憤,金防部退伍的賴耀煌怒斥:「陸一特違憲、不公平!」 56萬人要賠330億立委草案規定補償金額應為陸一特役男多服役一年之薪俸與同期志願役差額,並加計利息及換算現值;蔡同榮辦公室推估,依一九八五年義務役及志願役下士薪俸每年差約六萬元,以國防部初估陸一特退伍兵約五十六萬餘人估算,國庫支出至少要三百三十多億元。 「陸一特」 補償條例重點◎法案名稱:《陸軍第一特種兵薪俸補償條例》草案 報你知 陸一特「陸一特」全稱為「陸軍第一特種兵」。國防部自1966年開始,針對1946年次起、服陸軍第一特種兵科的義務役役男,於其2年役期屆滿後,依行政命令臨時召集延長役期一年,直至1987年1月1日止;此類需較其他人多服役一年的役男,被簡稱為「陸一特」,初步統計共56萬7407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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