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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10 23:15:21瀏覽655|回應0|推薦30 | |
咱們的馬總統終於做了一件大快人心的事-將阿扁的國務機要費註銷機密,前總統&夫人的貪污案得以繼續偵辦,事情也終將水落石出。以前古時專制朝代:王子犯法即與庶民同罪,在現今民主的社會-總統犯法也應與百姓同罪! 總統-權力一把抓,若無任何約束,容易一手遮天;想要貪贓枉法~只要將犯罪資料標示為絕對機密,總統即可為所欲為。現在馬總統做了最好的示範,這樣的做法可讓現在及日後當上總統的人,有嚇阻&約束之效;也讓世人知道民主是建立在法治上,就算是貴為總統也要守法! 看到民進黨的人士到現在還在力挺阿扁,殊不知民進黨之所以失去江山,全拜阿扁所賜,切割都來不及、竟然還力挺,莫非阿扁是民進黨的天皇嗎? 這也讓國人看清號稱改造後的民進黨還是與以前一樣,只是人事有點不同罷了! 以下為國家機密保護法部份內容: 第四條:國家機密等級區分如下: 第五條:國家機密之核定,應於必要之最小範圍內為之。 根據國家機密保護法第五條-可知: 因此,就算總統有權設列國家機密,但也不能濫權、更不能違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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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