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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20 14:32:24瀏覽198|回應1|推薦11 | |
媒體人應否謹言慎行 公義使邦國高舉;罪惡是人民的羞辱 。這是名嘴胡忠信嘴巴上常講的格言之一。上周五社會上流傳其握有某種證據足可引爆第二颗長崎原彈爆炸。就此傳言吳敦義本月十日晚間發布書面聲明强調媒體報導不實,將提出告訴。吳敦義在書面聲明前,已向馬英九提出報告,“府方”决定暫不對外回應。 據了解媒體人胡忠信日前在政論節目爆料,林益世案背後有“X先生”涉案,並强調自己“有所本”。但前民意代表沈富雄接受《聯合報》訪問時指胡的爆料不負責任,更批台灣名嘴文化“非常惡劣”,百分之八十都為了通告費,名嘴爆料淪落成謀生技倆,“病得有够深”,應該徹底檢討。
沈富雄说,名嘴為了通告費,害怕自己隔天不再被電視節目邀請,就亂爆料;電視台老板、主持人、製作單位及名嘴來賓更是一種“共生鏈”,為了收視率內容不斷加碼。沈富雄說,這類不負責任的爆料,“已不配再稱名嘴”;他向來認為“名嘴”兩字有貶抑之意,自己更不願被稱作名嘴,因“现在名嘴只剩兩片嘴唇”。 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索賄案,爆發迄今已兩周,名嘴、媒體捕風捉影,「黨政 林益世案是全國矚目的重大貪汙案,媒體為了滿足民眾知的權利,竭盡所能採訪報導,但特偵組秉承上意,「嚴守」偵查不公開,發言人對媒體的任何查證,僅有「不予評論」四字真言。各家媒體得不到正確訊息,只好各顯神通,有的甚至自編劇情,導致報導內容差異極大,真假難辨,民眾霧裡看花,真相不明。 特偵組高舉偵查不公開的大旗,強調基於案件偵辦。保護當事人權益,故謹守緘默,媒體及輿論應予尊重與配合;但若是以偵查不公開,當成是控制媒體報導的緊箍咒,則效果適得其反。 檢調消極不作為,過度縱容部分媒體,名嘴揣測亂報,放任聳動誇張報導,讓當事人被「汙名化」、「妖魔化」,積非成是,不無侵害當事人人權之虞,更讓社會被聳動不實的言論,弄得動盪不安,政府威信蕩然無存。 按司法機關的職責是摘奸發伏,但同時具有整飭不良風氣、穩定社會人心的功能;刑事訴訟法明定檢調辦案要嚴守偵查不公開,但是法律也規定,檢調基於維護公共利益或保護合法權益時,是可以在不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下適度公布,好讓媒體報導有所依循,不至於脫序。林益世案的謠言,如今已悄悄侵蝕司法及公信力,如果不言是特偵組的唯一態度,就讓媒體繼續百家爭鳴對於社會國家肯定是一大傷害! 地勇因為製造空氣汙染,被高市環保局開了十三張罰單,依舊不改善;有人向檢察官檢舉地勇製造公害,引起檢方注意,今年 地勇被禁止供料後,令陳啟祥大為緊張,除了親自到環保局抗議之外,先後還透過五批人到環保局關切,其中四批都有民意代表,另一批是程彩梅還與某民意代表的妻子同行。 林益世索賄案爆發之後,特偵組傳喚陳啟祥,陳除了說出林索賄的案情之外,還向特偵組透露,有媒體人也涉入,向他拿了一百萬元,特偵組曾釋放出這項訊息,讓某些報社的記者去向高雄媒體界查證。 陳啟祥指媒體人拿了他一百萬元,是居間媒介某民意代表讓他認識,替他到環保局關切地勇被斷料之事,而該民意代表即五批到環保局關切人士之一。 媒體人媒介的民意代表到環保局時間甚早,後來又有其他民意代表陸續到高市環保局關切,而環保局一直到
另關於名嘴胡忠信日前爆料,有「黨政高層」X先生捲入林益世涉貪案,還說自己手中握有的文件,對國民黨來說「將有如長崎原子彈爆炸」,外界原以為會引起一場政治風暴,特偵組不敢大意,也以證人身分約談胡忠信,但他卻始終拿不出有力證據,引發外界抨擊,最近他已在談話節目坦承失言,並公開道歉。 據報導政治評論員胡忠信:「有關上週發生在本人的新聞事件,有用字過當、操之過急情事,以致造成民心不安與紛擾,我向社會大眾致歉。」格主認為這種道歉的結果似乎是該一爆料案件的圓滿結局,但你同意果真應是如此結尾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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