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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06 15:20:26瀏覽273|回應0|推薦2 | |
18、林昭不回家 1962年3月,林昭在獄中病情嚴重,靜安公安分局通知保外就醫,由母親和妹妹接回蘇州橋司空巷15號家中休養。出獄時林昭抱著桌子腳不肯回家,對母親和妹妹說:“他們還要把我抓進來的,放我是多此一舉。” 後來知道,公安同意林昭保外就醫確實是一條計,因爲《星火》“主犯”張春元在逃,放林昭爲了引蛇出洞。而林昭年底又再次入獄。 19、在蘇州認識黃政 在蘇州養病期間,林昭結識了剛從勞改農場釋放回來的右派黃政。9月,與黃政、朱泓等人起草“中國自由青年戰鬥同盟“的綱領和章程。在上海市淮海中路與無國籍僑民阿諾聯繫,請阿諾將《我們是無罪的》、《給北大校長陸平的信》等帶到海外發表。 20、絕食書 1963年6月18日,林昭寫《絕食書》: 21、血書(1) 1964年9月始,林昭的紙筆被獄方收繳,無法書寫。此後一直用竹簽、髮夾、牙刷柄,牙刷柄在地上磨尖,先戳破自己皮肉,取血、書寫,陸續在牆壁、襯衫和床單上用鮮血書寫文章和詩歌計二十餘萬字。此書寫方式,在人類思想史上,乃至人類歷史上絕無僅有。 22、血書(2) 1965年2月21日晨,林昭再次開始拒食。第二次給《人民日報》寫信反映案情並表達政治見解,血書: 此信附有一封呼籲書,要求轉給正在給非洲人效力的日本律師長野同治和智利記者羅哈斯,希望引起國際正義力量對自己事業及案情的關注。 23、血書(3) 3月23日,開始寫血書《告人類》: 作爲基督徒,我的生命屬於我的上帝││ 我的信仰,爲著堅持我的道路,或者說我的路線,上帝僕人的路線,基督政治的路線,這個年輕人首先在自己的身心上付出了慘重的代價,這是爲你們索取的卻又是爲你們付出的。 先生們,人性││ 這就是人心啊!爲甚麽我要懷抱著,乃至於對你們懷抱著一份人性,這麽一份人心呢?歸根到底,又不過是本著天父所賦予惻隱、悲憫與良知,在接觸你們最最陰暗,最最可怕,最最血腥的權力中樞,罪惡核心的過程中,我仍然察見到,還不完全忽略你們身上偶然有機會顯露出的人性閃光,從而察見到你們的心靈深處,還多少保有未盡泯滅的人性,在那個時候我更加悲痛地哭了。” 24、張元勳看望林昭 1966年5月6日,上午8時,張元勳以未婚夫名義偕同林昭母親許憲民至上海提籃橋監獄探監。這是林昭唯一一次得到同仁看望。林昭臉色失血般地蒼白與瘦削,長髮可抵腰間,半數皆白。頭頂一方白布,上用鮮血塗抹成一手掌大小“冤”字。臨別,林昭搜遍破布包,送給張元勳一帆玻璃紙疊成的小船,小船有白色的帆,鮮黃色的船身和桅杆,另贈詩一首。囑將其文稿、信件搜集整理成三個專集:詩歌集題名《自由頌》、散文集題名《過去的生活》、書信集題名《情書一束》;並托張元勳關照其母及弟、妹,語未畢而淚如雨下,痛哭失聲,悲噎不止。據管教幹部言:在他們的記憶裏也從未見林昭如此一哭。 25、林昭被殺 1968年4月29日,整日瓢潑大雨。林昭接到由二十年年有期徒刑改判爲死刑、立即執行的判決書。當即血書“歷史將宣告我無罪!”。當天被從監獄醫院病床上拖起,秘密處決。死刑判決書到底由誰頒發、簽字,無從知曉。沒有記錄。 26、5分錢子彈費 1968年4月1日,下午兩點左右,公安人員至上海茂名南路159弄11號二樓林昭母親家,索取五分錢子彈費。其妹彭令範送上五分鎳幣,母許憲民大哭:“我的蘋!我再也見不到你了!媽媽對你是有罪的!如果我是一個普通的家庭婦女,那麽我們家庭的悲劇都不會發生。我的蘋!你受了多少苦啊”,隨即昏厥。 27、許憲民流落街頭 1973年秋,馮英子於上海復興中路陝西路附近街頭偶遇一瘋婆子,面無血色,目光遲鈍,滿含憂傷,披著一頭亂髮,穿一套油漬斑斑的破衣,鞋跟已失,說話時惶顧四周,面帶恐怖神情。同馮英子擦身而過後,又回過頭來向她招呼:“你的問題解決了沒有?”馮英子驚詫之下,方認出此乃許憲民。1975年11月24日,許憲民摔倒在上海街頭,送上海第一人民醫院。醫院稱反革命不予搶救,第二天離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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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