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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9/11 11:16:47瀏覽22|回應0|推薦1 | |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稿 文別: 代電 中華民國卅九年十月五日,保備字第459號 事由: 密 收文機關: 內政部調查局臺灣省調查處郭處長乾輝 一、 茲准教育廳陳廳長函開:『據建國中學賀校長翊新函稱「本月七日 上午有內政部調查局職員三人會同保安司令部職員二人持保安司令部 公文,將本校化學教員吳國賢傳去,查此事之起因,乃匪諜于非 一案所起,于非乃吳國賢之姪婿,三個月以前亦因此案將吳國賢之子 吳乃天捕去,吳國賢在教育界服務達廿七年之久,為人公正和平, 學識淵博,作事負責堪稱模範教師,在本學校任教一年,未曾請假 一小時,未曾遲到一分鐘,全校師生均極敬佩其為人,上學期任高二 B班導師,該班譽為萬世師表,對反共抗俄意識,亦極為堅決, 絕無反動言論,可否設法准予恢復自由,如有需要詢問之處,職可 負責隨傳隨到也! 」等情,該吳國賢案情究竟如何,賀校長懇切保証 是否可予提前訊結,敬希查覆』 二、特將原函抄奉參考,並請將訊結處理情形見覆為荷 處長林秀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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