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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膠東區執行委員
2024/03/15 13:05:24瀏覽256|回應0|推薦11
根據〈中央日報〉報載,張敏之的身分是「中共膠東區執行委員」,犯罪事實則記載:

  「張敏之於民國卅五(1946)年冬,在青島由匪幹周孟英、劉次簫等介紹加入匪黨。初在文化工作研究會工作,並利用新聞記者在聯誼會等名義,從事吸收文化新聞界人士,參加共匪組織。嗣後於卅六年秋,又奉匪命令,利用訓練難童,及青島自衛隊等機會,從事宣傳共產主義,發展組織升任為共匪東區執委,奉派在煙台聯中領導匪新民主主義青年團。

  隨後他又偕同鄒鑑吸收五個學生,均以流亡學生身份為掩護,散佈謠言、煽動學潮、擾亂治安、破壞政府。其最顯著的不法行為,為聯中學生自煙台、青島等地流亡上海,轉赴湖南,於卅七年間途經杭州時,張匪敏之、鄒匪鑑、劉匪永祥等,藉端領導全體學生,搗毀杭州車站。迨本年六月,該校又遷徙廣州,政府乃將所有流亡學生,悉數撥遞駐澎湖之陸軍第卅九師編訓,冀為國家有用之才。

  據該匪等,竟不知洗心革面,仍遵奉匪方命令,潛伏軍中秘密活動,陰謀破壞建軍工作,並分別著手調查部隊主管姓名、裝備情形,及要塞地等,圖為匪徒進攻時內應,達其顛覆政府目的,王匪光耀又迭將該團在軍中活動情形,向香港匪方報導,經陸軍第卅九師查獲,報由本部派員將該匪犯等扣押解部,除其餘匪徒黨羽,另案辦理外,案經審明合予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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