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聊聊總統應該覆議的「顏清標條款」
2013/06/05 10:41:47瀏覽3337|回應25|推薦162

「顏清標條款」

台灣立法院有多爛,從朝野在 2013/5/31 休會期前夕挑燈夜戰、暗渡陳倉,令台灣媒體大吃一驚,三讀通過「顏清標條款」,便可得知。

這個「顏清標條款」就是《會計法》99條之一修正案,民意代表、各大專院校職員暨其他相關人員、學術研究機構研究人員、村里長的特支費,不必負財務責任,並可追溯既往。

妙在這個可追溯既往。

這些公務人員,遑論他們是總統、政府首長、民意代表、學校人員、村里長,中華民國政府給他們特支費或特別費,目的在使用在公途。

沒使用在公,卻使用在私,這叫什麼?

這叫做貪汙。

《會計法》99條之一修正案,就是民意代表立法,讓中華民國公務人員可以「合法地」貪汙。

喝花酒報公帳不是貪汙

只要總統宣佈承認《會計法》99條之一修正案,顏清標馬上可以出獄,他纏訟十年的喝花酒報公帳案一筆勾銷。那是他做台中議長期間,一晚上去五個酒店,買單,報議長特別費。

台大醫院名醫柯文哲也在其內,也會受惠,縱然《會計法》99條之一修正案漏掉「教」字,只說「職員」,但「相關人員」可以涵蓋教授--甚至副教授和助理教授。

柯文哲不要給人民什麼五四三,給你特別研究費,就應該用在公途,沒用在公途才會涉法。

假如用在私途,薪津就夠了,叫薪水吧,別叫特支費或特別費。沒用到公途,是應該繳回的。

《會計法》99條之一修正案的意思是,應該花用在公,花用在私,全部通通OK!買家用電冰箱OK,全家出國旅遊OK,500名教授的發票不就是花在私途嗎?

這表示他們根本沒有盡心於公職,公家的錢花不完,才拿假發票(即私用)報公帳。

人民的血汗錢真好榨取呀!

總統應該覆議

當立法院在扯爛,濫用立法權時,總統應該行使否決權,總統對立院通過法案的否決權便是覆議。

馬英九總統想在歷史留名,這是一個極好的良機--民氣可用。

如此荒腔走板、維護貪腐、顛倒黑白的立法,唯一解救之道只有總統行使行政否決權,拒絕公告這項立法。

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健銘很「奸」,《會計法》99條之一修正案明明是立法院國民黨+民進黨+親民黨+台聯合謀通過,事後卻推諉到國民黨頭上,並且還要求總統覆議。

馬政府讓行政院發言人鄭麗文出來說:此次修法從頭到尾都是立法院朝野黨團主導,如今「解鈴仍需繫鈴人」,宜由立院於臨時會提覆議,行政院尊重立院的處理。

馬總統應將計就計之時,可惜又放過良機,不使用覆議權,認可《會計法》99條之一修正案。

懂不懂呀,馬總統,你承認它,認可它,公告它,就表示你和他們一樣,你同流合污了。

可惜!民氣可用!

這個《會計法》99條之一修正案,是台灣的立法院將立法權濫用到極致的典型案例,它完全違悖台灣的民意。

可惜馬總統缺乏膽識與見地,這時候,想想Thomas Carlyle的時勢造英雄論,他出來,以總統之尊,說我使用總統否決權,覆議《會計法》99條之一修正案,這是「賭」,賭上台灣人民的大是大非。

可惜,可惜。

當然,可惜的是馬英九顧忌兩件事:

一,當年陳水扁因國務機要費起訴,民進黨便找他市長任期內特別費的麻煩,碰到屬下余文以假發票報帳,馬英九好不容易才鹹魚翻身,他不敢再碰特別費或特支費案。

二,中華民國總統行政權對立法權的覆議權力已然縮水。1997年之前,中華民國循美國制度,總統否決權只要獲得國會三分之一席次加一票,即可打回國會不當之立法。但是在1997年的李登輝任內,國會對總統否決權修法,如今,馬英九若想以行政權打回國會的立法權,必須取得國會二分之一席次加一票,困難度高很多。

馬總統不願出面一賭嘛,賭正義必勝嘛。

真可惜。任何英雄都會賭一下滴!

( 時事評論政治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meatball2&aid=7722854

 回應文章 頁/共 3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aa
1/3或2/3?
2013/06/08 23:55

修憲前,對於覆議的規定為憲法第五十七條

行政院依左列規定,對立法院負責:

三、行政院對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覆議時,如經出席委員三分之二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或辭職。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3-06-09 02:08 回覆:

民國九十七年修正了, 改了, 您說的是民國九十七前以前的規定.  那是一種利益交換, 九十七年以前, 行政院 (須總統核可) 提覆議, 只須掌握立法院三分之一席次加一票, 就可以打回立法院的決議.  但如果拿不到立法院三分之一席次加一票, 不但立法院的決議成立, 閣揆還必須倒閣.

九十七年作出妥協: (1) 把三分之一提高成二分之一; (2) 不必倒閣.


柔不茹剛亦不吐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下週覆議
2013/06/08 15:56

人稱「柯P」的柯文哲可說是全台灣最敢「開砲」的醫生。

每當台大遇到重大事件,直言、敢言的他就成為媒體追逐的焦點,讓院內高層頭痛.

http://www.cw.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33486

網友發起「酒駕肇事醫療費 健保應拒付」

http://www.udn.com/2013/6/3/NEWS/NATIONAL/NAT5/7939028.shtml

台大女醫腦死拔管 器捐遺愛人間

http://www.udn.com/2013/6/3/NEWS/NATIONAL/NAT5/7939026.shtml

非文謅謅 ,是謅謅文,是反芻,喻反覆而細心的思量,和您一樣 !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3-06-09 02:03 回覆:

他這人不討厭, 雖然他挺扁挺得讓人對他失望.

連勝文槍擊案, 記得嗎? 

綠營鬼叫鬼叫, 說連勝文槍擊案是國民黨造假, 柯文哲是主治醫師, 出來說 "係金ㄟ", TMD臉上打個洞, 我治的, 怎麼會假!

他講真話被綠營罵臭頭 -- 照講!


筆記阿本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午安
2013/06/08 12:15

不是江仔啦 ,這江仔我不認識 ,只知道以前是個教授 .

揭弊啊 ,就交給肉球姨吧 ,我繼續當個奸商即可 .我的確頗能體會某商人跑去搞搞媒體的"心情",若無文史哲基礎就最好別亂搞 ,有錢不是萬靈丹 ,有錢也買不到土地的靈魂 ,只能叫暴發戶 .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3-06-09 01:44 回覆:

江宜樺被說成一清如水, 如果幹這種事 -- 人民不饒他!  吼吼吼!

商人嗜利, 沒碰到好商人耶!  (嘻嘻)


渴望和平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同意拙拙
2013/06/08 02:58

馬總統太快跳出來恐怕只挨罵還沒作用,平白成代罪羔羊.

立委不怕馬總統,只怕選不上.只有人民展現意志才有翻案可能.

如此立委才知道乎龍不過去,才遮遮掩俺推卸責任.當然以後還是會繼續嘗試乎龍啦.

只有人民不再被乎龍,知道國家不是馬英九一個人的,台灣才有真正改革進步的可能.

(又,超洗歡您的新頭像,看了都愉快起來!)Fox加油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3-06-08 10:21 回覆:

小肉球也同意拙拙!  如同廣大興28號案, 不清楚狀況前, 太衝動跳出來會犯大錯.

但, 這立法權之恥的會計法99-1修正案, 他如果不跳出來就必然過關.

幸虧他出來了!  行政院覆議要注意10日期限.

新頭像是藍寶寶頭像!  小肉球是正港藍寶寶!


江山改 : 七月七日夢醒時分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苛政猛於虎 刑不上大夫
2013/06/07 19:53
立法院是包皮 權在黨中央

出洋相 ,就轉移焦點,

掩飾真正問題: 黨團密室,決定一切!

黨團幹部,都是兩黨不分區立委,

由黨控制 ,

一旦不聽話,就開除黨籍, 立委身分同時解除!


兩黨都全力保護黨獨裁, 真是民主退步黨!


呼群保義,替天行道!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3-06-08 02:44 回覆:

不通, 不通, 撲通!

江山改兄說 "兩黨都全力保護黨獨裁, ", 小肉球覺得不通.

國民黨不說了, 黨內心懷鬼胎者比比皆是, 有中共臥底的台奸, 有培植平行勢力的連吳人馬, 有李登輝老扣扣的餘孽, 個個桀頑不馴, 恨不得把馬英九拉下馬.  因此, 在國民黨, 並沒有 "全力保護黨獨裁" 的情事.

至於民進黨, 您瞧瞧這次5/31立院密室協商的大小黨鞭, 總召柯健銘根本不甩黨主席蘇貞昌, 他是蔡英文的人, 挺蔡英文, 幹事長潘孟安是屏東人, 書記長邱議瑩也是屏東人, 他們也都挺蔡, 蔡英文也是屏東人, 這些立委都是她做黨主席時提名的.  他們民進黨現在正在鬥爭蘇貞昌, 排擠他排擠得很嚴重.  因此, 在民進黨, 也沒有 "全力保護黨獨裁" 的情事.  

小肉球認為這次會計法99-1條修正案, 出於這些立委共謀的手筆, 與黨中央反而關係不大. 

此外, 任何立委事後鬼叫不知情, 全是黨鞭密商結果 -- 鬼才相信.


湘野莫佬*~我跟親愛的去台北了~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re~哈哈哈~~
2013/06/07 17:46
公務員跟公務人員不同~~
學校職員~從校長到工友都是~~教師,教授,助教.....是啥???
軍,公,教,警,民代,...士農工商~~又是指誰???
統統不能(不准)喝花酒~~只能唱~~苦酒滿杯!!!
湘野莫佬~(U莫~莫代誌)~~歡迎光臨~~敬請賜教!!!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3-06-08 02:29 回覆:

小肉球覺得:

不管是公務員或公務人員, 是民意代表或賣菜阿嬤, 是教授或學生, 不管去喝花酒或喝老人茶, 去買液晶電視或買女人絲袜, 去買電腦或廁所馬桶紙 -- 支列為公務用途的錢就應該用於公途.

把公眾的錢花在私人身上 = 貪污.

貪污定罪 = 去關. 

古時候是推出午門斬首示眾的, 現在的法律已經對貪污犯太寬容了.


尋遙子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太苛求
2013/06/07 15:01

叫水母腦的秀才去賭,這對秀才來說,很花腦力的吧?_?馬會賭?
不去推廣酒後的代駕制度,卻要求縣市首長降2成酒駕肇事,那麼剩下的8成是代表一定得發生的囉..
一個非常需要人格特質的職位,卻被沒有人格特質的軟弱之人改霸佔住時,那時說什麼都白費力氣的,一隻牛牽到北京還是一隻牛,一隻馬換到總統府還是一隻馬,這不是路遙知馬力,這是馬善被人騎,馬一向就是軟習慣了...當個性軟弱到習慣時,那是江山已改變,性子是無法改變的...這是太苛求馬了,綠罵馬,藍罵馬,全國罵,何以??秀才太軟,個性決定命運,所以秀才造反,十年無成..叫周美青當總統也比馬英久當的好,幹總統不是用靠軟來混的
笨又愛講冷笑話,不懂又愛說話,該閉嘴時又開口,該慰留時把人趕走,個性哭著回家找媽媽,就只會一直在道歉,他當部長是可以的,但是當總統是不夠格,政治是要玩權謀的,叫水母腦的人能做什麼,結果是舅舅不疼姥姥不愛,全國都罵他,被罵還不知為何被罵,還自述苦衷,那更慘,打勤不打懶,轉打不長眼,還很白目,勤勞的白目,也不會操作議題,只會被牽著走,所以"馬是不會自己走路的,牠是被牽著走的動物",政治是最聰明人玩的世界,老實人攪和進去只是表現呆"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3-06-08 02:23 回覆:

尋遙子是綠民?   看你罵馬英九罵到口沫橫飛.  你們應該感恩, 有這麼一位勤勞+寬容+具反思能力+不賣台+不耍奸+不貪汙的總統.大笑

介紹燈塔水母

燈塔水母是世界上唯一長生不老的動物, 分佈於加勒比海, 牠永遠不死, 因為牠具有返老還童的能力. 

忘了說, 燈塔水母很友善, 與一般水母不同, 它沒有毒.


柔不茹剛亦不吐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是故民氣,杲乎如登於天,杳乎如入於淵
2013/06/07 14:16

與之同仇,不可失也  戮力同心  皆有同仇敵愾之念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3-06-08 02:02 回覆:

您文謅謅, 山東小老粗只知道--->

(別以為人民好欺負!)


筆記阿本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我們到底還要忍受這傢伙多久 ?
2013/06/07 12:24

馬英九出面道歉 ,民意代表與大學教職員都不能因會計修法除罪 .這做得很對,算是危機處理得宜 . 馬的發言台旁邊坐的是江宜樺與王金平這兩尊 , 王這傢伙顯然難辭其咎 ,我們到底還要忍受這傢伙多久 ? 還要忍受柯建銘多久?

前者美濃水庫欲破壞當地命脈生態 ,"某怨長"竟通報一些財團朋友大量購買土地種植果樹以獲得數倍高額之賠償 ?? 毫無一點人性知覺與憐憫 ?? 若學者朋友口述屬實 ,這人實在萬死.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3-06-08 01:57 回覆:

阿本伯說的是江宜樺?  美濃水庫要建, 江宜樺以院長之尊, 通報財團炒附近地皮?  若屬實就揭弊, 空口無憑, 否則誣蔑閣揆呢.

回到會計法99-1條修正案, 據說 5/31 晚, 立法院長王金平、副院長洪秀柱、國民黨大黨鞭林鴻池、國民黨小黨鞭賴士葆、民進黨大黨鞭柯健銘、民進黨小黨鞭 (不知是潘孟安或邱議瑩)、親民黨黨鞭李桐豪、台聯黨黨鞭林志嘉,進行朝野密室協商, 共同簽字畫押提出.

賴士葆事後說他拒絕簽字; 林志嘉事後辭去台聯黨鞭.


賈媽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Ya !!
2013/06/07 11:48

我以為他是 "乖寶寶"

不會賭,不敢賭的說

Hey-ho~ Fox加油  英雄! 英雄!!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3-06-08 01:35 回覆:

對呀, 如俺在樓下對電老大所云, 立法院 "野" 到不像話了, 簡直沒人有他們的辦法了, 他們是立法者卻玩法玩到共同分贓, 賈媽想想, 他們自己是民意代表, 找到一個會計法, 鑽會計法的漏洞, 讓他們自己民意代表 + 全國教授 + 全國村里長 貪汙可以除罪, 還追溯既往呢!

這時候, 只有總統才能制止他們, 總統必須授意暨核可行政院覆議.

馬總統總算出面了, 雖然慢了一點.

謝天謝地!

中華民國先賢先烈的血總算沒有白流, 總算暫時保住了法治根基.

頁/共 3 頁  回應文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