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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27 11:27:05瀏覽1849|回應15|推薦70 | |
無差別格鬥派:不遵從日夜的分別 小肉球在文章回應寫了長帖,心想,乾脆發表成主文好了。 話說小肉球曾經決定離開紅塵,將保護傘下有生命危險的狗兒聚集在山裡頭,於是租下山中一廢棄鐵皮屋,和牠們生活在一起,貓也帶去,一住三年。 鐵皮屋本是工廠,裡頭沒有隔間,小肉球雇人用夾板做了很粗糙的隔間,算臥室。一角,有個蹲式廁所,小肉球雇人給它改造一下,算廁所。在旁邊,雇工人做了淋浴設備,算浴室。 家人都認為小肉球瘋了。最讓他們驚駭者,是小肉球大戰台灣的吸血蟲,把家人嚇壞了,嘻嘻。 去山裡住,平日難得和人類說話,只有在每週必須去台北市工作時才出門,做完回家,往往累到睡著,坐到終點站才被司機粗魯地搖醒,經常在午夜十二點,黑漆漆,俺便回頭走路回到山上。到達山腳,再上山,從山腳約走個十五分鐘回到鐵皮屋,也是黑漆漆,必須立刻照顧一屋子狗貓。 無差別格鬥派教規:沒有日夜的分別。請問,日與夜,假日與非假日,全是人類的規定,為什麼要遵從呢? 無差別格鬥派:不主動攻擊,受到攻擊必然還擊,還擊時全力以赴 過去身子好,經常出沒於不該出沒的地方,例如在深夜無人時去餵流浪狗貓,那時刻,人類都在酣睡,不會打擾俺的餵養動作,然而總會碰到突發事件,小肉球被打也都是突發事件,防不勝防。 舉例來說,俺深夜去餵流浪狗貓,曾碰到男子莫名其妙地衝上來扯俺飼料袋,把俺扯到地上,原來,他是旁邊大樓住戶,那晚酒醉夜歸。俺都隨身攜帶手機,打110,警車立刻來到,將他以現行犯抓到警察局,他被俺告刑事。後來,大白天碰到他,人挺有禮貌呀,喝醉酒卻像一隻禽獸。 更有一次,俺見一外省老扣扣毒打一隻流浪狗,上前阻止,被這老頭打傷,真巧,旁邊就是派出所,老頭也被俺告刑事。不過,那一回沒能討回公道,聽人說,他被小肉球 "嚇死" 了。 奇怪!他打狗和打俺時,健壯的很,怎麼俺提告後一個月人就蹺辮子了呢?真可惜! 無差別格鬥派:心中無恨 這一則教規最重要,必須為戰而戰,始終心中無恨,否則必然戰敗。 小肉球又有一次被打,也被打得莫名其妙,原因是「在不該在的時間去了不該去的地方」。 那時候,小肉球才搬到山裡鐵皮屋不到兩個星期,俺被集體毆打。 某週末,從鐵皮屋出來遛狗狗,這一切都很新奇,俺帶著狗,往山下走去,山腳有一廟宇,拜五府千歲吧,裡頭經常聚眾飲酒。那天下午約四五點鐘,裡頭喝酒聊天的男人喝醉了,一人突然跑出來打俺遛的狗,把小肉球和狗都打傷了,其他男人也跑出來助陣 -- 他們全部都被俺告刑事。 那次,真的莫名其妙,俺才剛搬來此地,一個人都不認識呢! 此外,偏偏那一梯次遛狗成員俱為遭受人類捕獸夾殘害的殘障狗,有三腳狗,有兩腳狗。哼!若是 Lucky、大虎、八虎等那一梯次,牠們身體完好,又性情勇猛,會把這些醉漢咬死!小肉球為了保護殘障狗,撲上前以身體阻擋醉漢,感謝只有一隻殘障狗二虎受傷,以及小肉球受傷。 他們全部被俺告刑事,出了庭,在台北市地方法院。他們浩浩蕩蕩來了20個人,小肉球只一個人。出庭時,他們向庭上遞上該里里民的連署書,企圖證明小肉球是「社區麻煩+壞女人+大家都希望俺搬走」。 這些人都是「地頭蛇」。天曉得,俺才剛剛搬到那里的山裡頭做隱士養流浪狗,誰都不認識,哪會得罪那麼多人呢?於是俺立刻把連署書上簽名的每一個都告了,反正案子的被告人數越來越多--但,那是他們自找的。 辦法是俺傳喚每一個(俺強調每一個)在連署書簽名的人出庭作證,他們做完證,俺當場向庭上表示俺將加告這些人偽證罪,而偽證罪是非告訴乃論罪。 他們眼看案子發展對他們越來越不利,一群人便找了俺的好朋友愛心媽媽張小姐,天曉得張小姐幹嘛替他們出力。 張小姐領頭上門拜訪小肉球,俺那時人在鐵皮屋裡面,從俺裝的 peep hole 只看到好朋友愛心媽媽張小姐,俺便開了門,沒想到一大群人跟著她進來。 這群男人說盡好話,向小肉球道歉,要求庭外和解,但小肉球一旦提告,從不和解,這是俺的個人原則問題。 俺把他們,包括好朋友愛心媽媽張小姐請出去,他們出去的時節,俺才發現發生一件 "天大" 的事! 他們進門時候,曾把一個紅包兀自擱在俺的桌上,在他們出門時,小肉球想到那個厚厚的紅包,必須還給他們呀,但,它不見了!!! 俺的那 20 多隻狗都能自由行動的,小肉球反對把狗貓關在籠子裡。其中,有兩隻狗一大一小,大的名叫 Lucky,小的名叫球球,兩隻感情最好,最愛狼狽為奸,一起吃紙呀,吃布呀,咬電線呀 ... 紅包不見了,只見 Lucky (巨型犬,30 多公斤,快 40 公斤) 的狗嘴吊著一細長條紅紙 -- 紅包已進了牠肚子裡。 俺狗做的事,俺負責。 Lucky 吃掉紅包, 俺雖永不和解,也必須和解。 小肉球是美式作風,沒再去詢問紅包裡多少錢,和解就是和解。 俺至今不知該案的和解金有多少,也沒享受到一文的和解金。曾想到給 Lucky 洗胃,住在山裡,不方便,只要牠沒消化不良問題,俺就不送牠去獸醫伯伯那裡了。 而 Lucky 沒有消化不良問題,曾特別關注牠排便,沒排出新台幣。 和解以後,該廟 (在山腳) 大拜拜,小肉球去捐了一千元,因為俺人在山裡,天天吃厭泡麵和冷凍水餃,好想吃大拜拜! 想吃,俺便去了,當場捐款,和打過小肉球的男人一起喝酒,大家都很快樂。 小肉球還留到散席以後,他們要選出新的爐主。小肉球問那些打過俺的男人,俺可不可以參加遴選?他們很鄭重,說俺可以參加,一切要神明來決定。 於是小肉球登記競選新的爐主,俺也參加擲爻。 第一次擲爻,小肉球過關了,俺意識到四周信眾的緊張。 但,他們的神似乎不滿意小肉球,俺才擲兩輪就被淘汰,俺意識四周信眾集體鬆一口氣。 天地良心,如果小肉球連擲過關,榮膺新爐主,俺絕對會好好地幹呢! 搬離山上鐵皮屋後,曾在現居社區菜市場碰到有人在俺身後一直叫「X 老師!」(他們那裡叫俺 X 老師),回頭,見一男子騎機車很熱情地打招呼,俺跟他寒喧半天後,他騎機車離去。 想不起他是誰。 回到家,才想起來,原來就是首先衝出大廟打狗打俺的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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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