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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天安門事件是「無差別的大屠殺」--連北京市民也殺
2012/06/04 01:44:48瀏覽9404|回應41|推薦111

今日是「六四事件」(英文叫 the Tienanmen Massacre,即「天安門大屠殺」)第 23 週年紀念日。

直到今天為止,中共不但沒有平反這場慘絕人寰、殘忍無理的大屠殺,還變本加厲地予以扭曲、否認、蒙蔽、迫害。

小肉球為了持續打抱不平,茲轉貼三則發自加拿大溫哥華的新聞。首則新聞的重點應該放在中共的人民解放軍,在 23 年前,拿著人民納稅錢購買的武器殺害人民:

(1) 這場屠殺是預謀性的無預警屠殺
(2) 這場屠殺是以武器屠殺無武裝人民
(3) 這場屠殺是無差別屠殺,不僅屠殺抗議學生,連北京市民也屠殺。

第三點對俺屬於新資訊,原來是一律格殺勿論啊,人類歷史上應該很少見到如此不要臉的屠殺了。這則新聞的目擊證人王珏現居溫哥華,23 年前,他是北京市民,是政府的公務員,天安門大屠殺的那晚,他送妻子回家途中碰到人民解放軍對人民進行無預警的、無差別的殘酷屠殺。 

* 「六·四」天安門大屠殺轉眼過去23年了,留在「六·四」親歷者心中的記憶仍然是那樣清晰,那樣刻骨銘心,時間無法抹去當年「六·四」學生和北京市民的悲壯與偉大。
  
現旅居溫哥華的學者王玨是當年「六·四」事件的親歷者,他是老北京,23年前目睹中共軍隊對手無寸鐵的大學生和北京市民的屠殺,追憶那位他不知名的、勇敢站出來阻擋全副武裝的士兵的北京市民,他被開槍打死了,那是「六·四」中共軍隊打向民眾的第一槍。
那段被中共當局扭曲的歷史實在太煎熬人了。

1989年6月4日的前三、四天,當時北京已經發佈了戒嚴令。當時北京城的每個路口都停了兩三輛軍車,士兵們是執行任務的,不說話不做甚麼,手無寸鐵,目的是迷惑老百姓。 每天都有學生、市民,圍著他們講道理,整整說了三天。人心畢竟是肉長的,一天一個感人的場面出現了:一個當官的,可能是排長,被群眾感動了。他站在臺子上說:「北京市民們,親愛的學生們,我們不殺學生,相信我們,我們沒有槍,大家起來叫他們看看。」
  
王玨說:「我家住在永定門附近,快騎自行車7、8分鐘就到天安門。 」他說自己心裏惦記著天安門廣場,軍車是否有舉動等,就騎車到了永定門,這是離天安門最近的路口,然而那兒擋軍車的人特別少,人們都在木樨地或長安街的兩邊擋軍車。永定門這個路口離天安門10分鐘,因為外面有一個火車站,裡面全是部隊的人,而街上只有兩輛迷惑老百姓的軍車。

突然一個中年女知識份子,特別慌張,從永定門外騎車過來。那名女子非常緊張,頭髮都炸起來,無法抑制自己的驚慌。她騎車「喳」就停在開闊地的中間,同時喊:「北京市民們,同學們,快躲開吧!你們是擋不住的,全副武裝,你們是擋不住的。」說著就騎車跑了。

所有人都那麼緊張的時候,王玨回憶道:「我才看到,全副武裝的士兵出來了,可能10個人或12個人一排,我沒有細數,全是鋼盔、上著刺刀,全部端著槍,一個方陣,以急行軍速度出來了。」

人民解放軍方陣來了!

當時腦子想著怎麼形容它:「哦,一塊大鐵板出來了!」在眾目睽睽下出來了。北京市民一直在擋軍車、擋部隊,這個部隊應該是最先進來的,因為它離天安門最近。人們的頭髮都炸起來了,所有人都在槍口之下。

王玨說,「這時,北京一個好市民站出來了,大約37、38歲的知識份子,眾目睽睽,身高不低於1.76米,長得特英俊,儀表堂堂的一個知識份子。我當時想他是教授?教師?他給我這麼一個印象。」這位好市民叫: 「你們不能殺學生!」

王珏說: 「當時,那位北京市民英雄迎面就走過去,邊走邊把襯衣脫掉了,把胸膛全露出來了,他只穿了一個短襯衣與短褲,手拿著襯衣向部隊在喊:『你們不能殺學生,你們不能殺學生呀!』」

槍聲響了,那位北京市民倒在地上, 他搖晃著不敢相信『你們真的…』,臥倒在地下了,然後所有的槍就向群眾打去了。
  
我當時敏感地趴下了,眼睛卻無法離開那個英雄,王玨回憶道:「我太想救他了,短短的七、八米遠,我不能過去呀!一旦過去肯定就完了。我看著他,我眼淚刷就流出來了。我旁邊一個人,噹的重得就像一個麻袋一樣倒在我旁邊,大腿外側中槍了,血流了一地。」
  
這個路口起碼有六、七個人被打倒了,他說自己的餘光還看到,所有士兵都在打,最後一排還掉過頭開槍。

因為趴在地上,視覺沒有了盲點,鐵道那邊都能看見了,王玨看到已經有人走動了,說明後續部隊沒有,只有一個全副武裝的方陣。

他說:「這些人擋不住的,一路都是開槍打過去的。」

倒在街上的死難者
  
王玨說,然後他就起來了,把他身旁那個人的背心脫下,將傷口包紮起來,然後跑到那個英雄後面。「真是英雄呀!中華民族的『六·四』英雄,沒有人知道這個面,……」說著話,王玨已經悲憤得泣不成聲了。「中華民族真有英雄,在這樣場面的時候,毅然站出來,將衣服脫掉用胸膛對著他們,不能殺學生!」
  
然後,王玨又回到永定門橋上,這個方隊是開著槍打進去的,這時他們開始打信號彈。這是北京的第一個信號彈,這時我看了一下表,時間是6月3日晚上11點46分。他們打了七八顆信號彈後,然後王玨看到東直門也打信號彈了,再過幾分鐘後,全北京都打信號彈了,他因此推算:「我有理由相信『六·四』的第一槍是從這兒開的,因為他們首先打出信號彈。」
  
王玨說:「這個1米76儀表堂堂的北京人,中國英雄,我任何時候想起來,那個路燈下面,他的形象都那麼高大,他是中華民族的真英雄。」

北京市民事後在街上撿到的子彈 (以上摘錄於人民報 2012/06/03)

第二則與第三則新聞講的是加拿大溫哥華的「華僑之聲」拒絕刊播六四付費廣告,以前年年都刊播,今年卻拒絕,溫哥華的「華僑之聲」乾脆改名叫「中共之聲」算了!小肉球沒去過溫哥華,看到下則新聞,覺得溫哥華似乎不像美國那麼尊重自由哩!

* 華僑之聲拒播紀念六四廣告(2012/06/02):溫哥華支援民主運動聯合會周盛康告訴記者,多年來本地中文媒體都會登出溫哥華六四活動的付費廣告,包括華僑之聲。本次華僑之聲要求刪除廣告詞中的「最近王立軍薄熙來事件發生後,民間呼喚民主的聲音越來越響亮」這句話,同時,華僑之聲依據電台最新出台的「不宣傳事實上會導致示威活動的公眾集會廣告」這一政策,要求取消六四當晚遊行至中國駐溫哥華總領事館活動的播報
  
周盛康表示,已接受刪除提議,但對六四當日紀念活動播報被取消,無法認同。周盛康表示,每年六四民主人士都會在中領館前和平集會,今年也未有不同,而華僑之聲也一直在播六四的活動,因此他希望華僑之聲對公眾作出解釋。但當記者問及他希望華僑之聲對公眾作何解釋時,他回答「不知道」,希望媒體去問華僑之聲。但是他猜測,華僑之聲同大陸的中國國際廣播電台有合作,推測有政治因素,但不願具體置評。
  
在活動現場,六四人士高舉橫幅,寫著:「你以為這樣就可以得到你主子的歡心,其實他們也自顧不暇。」但周盛康不願詳談其中的「主子」是何指。
  
本報記者專門聯繫華僑之聲董事長賀鳴笙,他告知經過同律師等專家人士討論後,於上周出台此新政策,是六四廣告事件發生後,他們出台的新政策。他將六四紀念活動定義為示威遊行,並認為這類活動是「不安全、不公平和不公道」的〔小肉球按:我的天!這是在溫哥華嗎?人民不可以作示威遊行?華僑把溫哥華變得退化到恐龍時代了嗎?〕。他表示付費廣告同新聞播報有別,不應通過電台廣告時段讓公眾參與示威活動。
  
眾所周知,23年前發生在天安門廣場的六四運動是中國學生反對腐敗呼喚民主的和平運動,結果遭到中共機槍加坦克的血腥鎮壓。23年來全世界包括加拿大,舉行的紀念六四的聚會,包括遊行,從未有任何暴力之說。記者一直追問賀鳴笙,為何定義六四紀念活動為「不安全」示威,他未有正面回應。
  
而就涉及王立軍和薄熙來的廣告詞,賀鳴笙認為在政府未有給他們定罪之前,不應隱示他們有罪。儘管這段廣告詞中,絲毫未提及王立軍和薄熙來事件的任何細節,更勿論傾向。

* 溫支聯抗議拒播六四廣告
溫支聯昨日中午在《華僑之聲》電台辦公樓前,抗議其不讓播出今年六四紀念活動的付費廣告。圖為該組織主席周盛康(前左)將抗議信遞交給電台代表,他對電台的做法表示不滿,稱本地的六四紀念活動一向和平舉行,宣傳廣告也在該電台播放多年,今年忽然生變,疑受中國政府施壓。電台董事長賀鳴笙稍後回應,指此乃「一派胡言」,並否認曾受到任何政治團體施壓,「我們反而是受到該民運社團的壓力」。而針對不予播放廣告的質疑,賀鳴笙表示僅是基於保護聽眾的立場,在與律師團討論十幾日後,最終對公司政策作出了符合目前環境的調整,決定不再播送任何要求公眾參與示威遊行的廣告。(本報記者攝)

( 時事評論兩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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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哥華 千里傳音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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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溫哥華沒啥關係
2012/06/04 08:41

這『華僑之聲』只是民間的一個小小商業傳媒吧!它基於政治壓力或經濟利益考量,決定拒絕六四天安門事件的廣告,那是它個別事業體的選擇,跟整個溫哥華的民主、自由有何關係?懷疑

如果是溫哥華市政府下令禁止有關訊息的傳播,我會覺得溫哥華沒種、丟民主的臉,但如果只是一家小傳謀拒絕廣告(這應該屬於它的自由,政府不會干涉的),

『但小肉球沒去過溫哥華,看到下則新聞,覺得溫哥華似乎不像美國那麼尊重自由哩!』

這樣的評斷,未免株連太廣!尖叫

Amy

蒙特婁的學生還鬧著,與之相較,23年前北京的大學生實在很溫馴,但竟落得那般下場,中國人命苦。





[溫哥華 千里傳音]
[AVの館:電老大]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2-06-04 10:29 回覆:

Amy 說此事件與溫哥華沒有關係, 小肉球則說當然有關係:

(1) 不管它多大或多小, 它叫做溫哥華的《華僑之聲》. 

(2) 住在加拿大這麼久, 怎可不捍衛加國的民主自由精神.

(3) 無行為力則姑息養奸, 若容許溫哥華《華僑之聲》如此扭曲加國的立國自由民主信念, 若小肉球是加國公民, 必起身批駁之、反抗之.  這是普世價值的問題.

(4) 妳說:

只是一家小傳謀拒絕廣告(這應該屬於它的自由,政府不會干涉的)...

小肉球則說, 第一, 它不認為它小, "電台董事長賀鳴笙在與律師團討論十幾日後,最終對公司政策作出了符合目前環境的調整,決定不再播送任何要求公眾參與示威遊行的廣告", 它在拿律師團嚇人.  很明顯, 對不對?

第二, 假如加國境內民營事業作出違反加國法律的事業行為, 必須由人民去提醒政府, 辦法是提告, 同時利用媒體與網路廣加宣傳此案件, 目的在暴露違反加國立國精神的民間企業作為.  小肉球一看此案, 便認為勝訴機率極大, 加拿大法律應該與美國法律差不多.

溫支聯 "弱弱地" 去遞抗議信, 有蝦米囉用, 一點行為力也沒有!  華人圈的 "私了" 有蝦米囉用, 對自己新認養國家有蝦米貢獻!  這事就是要把加國政府拉進來, 要求政府執法, 必須截口不提臆測 (如華僑之聲與中共或許有瓜葛), 就加國法律論加人行為.

如果小肉球是加拿大公民, 俺會以「華僑之聲」新政策「示威遊行活動是不安全、不公平和不公道」為恥, 這案子很容易嬴!

俺在等11:00, 決定在台灣有所作為, 雖然雜務冗繁, 雖然俺不住在附近, 要去檢舉建商, 這是大咖因為有關係 "租用" 國有畸零地作大違建, 還敢阻斷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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