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仗義執言:udn格友思敏再告蕭之華
2014/11/12 10:47:39瀏覽14136|回應176|推薦175

小肉球先聲明俺老人家身體不好,僅憑俺的認知仗義執言,誰敢麻煩俺老人家,俺老人家必令對方吃不了兜著走。俺說的每一句話都有來源的支持,喜歡告人的人請三思而後行,俺老人家什麼都存著、留著,並且俺老人家說話不隨便說,因為俺老人家快去見俺的 Maker,言行必須向祂交待。

以下,若有不實之處,煩示之,俺老人家必立刻改正:

思敏就是拜倫之溪流淌的格主, 小肉球乍來udn後不久即識她, 一直以為她清雅, 是詩人, 又關心民瘼, 是社運者, 卻沒想到她會做出這種事來.

我們udn格友都知道思敏(潔思敏), 不知道雪韻, 但思敏與雪韻都是一人的分身, 這人實名叫鄧潔 (根據蕭之華).  蕭之華是一位70多歲的老先生, 兀自經營他的udn部落格, 哪知道某日有一位udn格友藍雲踅到蕭之華部落格的相片簿, 看到沒露三點的裸女出浴相片〔更正:經第151樓斧正而刪除〕, 就兀自亢奮起來, 纏住蕭之華格主不走, 講些 "硬梆梆" 的粗話.  藍雲沒料到蕭之華對他沒好氣罵他, 氣不過, 便換臉成道學先生, 向udn網管電小二檢舉蕭之華妨害風化. 

電小二接狀審查, 判定udn會員蕭之華沒有妨害風化 [更正為 "已受理且在處理中"], 蕭之華已列藍雲黑名單, 藍雲仍使用未登入分身不斷去鬧蕭之華的格子, 蕭之華罵藍雲豬八戒, 不堪其擾, 藍雲卻嘻皮笑臉自稱豬八戒. 

蕭之華老先生習慣平靜度日, 哪受得了這許多, 被藍雲日日以未登入鬧場搞得七竅生煙+頭暈眼花, 遂向udn好友求援, 而思敏是蕭之華詩友〔更正:有人介紹思敏給蕭之華當法律顧問幫助蕭之華脫困〕.  詎料, 就在藍雲以各未登入名號鬧蕭之華部落格的時候, 突然冒出一位雪韻, 連續洗版8帖謾罵蕭之華, 謂蕭之華妨害風化, 要去法院檢舉他.  莫忘此際藍雲以各種未登入名號鬧場, 蕭之華應付不來, 起先以為雪韻即藍雲, 後來以為雪韻是藍雲邀來的女打手, 確實藍雲與雪韻在蕭之華格文聯手攻蕭, 蕭之華痛罵他們, 老人家罵人就那樣, "你們狗男女幹嘛找我碴" 之類的話.

思敏是蕭之華的好友, 蕭之華會跟她講心裡的話, 蕭之華完全不認識來他格子攻擊他的雪韻, 雪韻是敵人. 

沒想到雪韻在蕭之華格子鬧沒幾天, 與蕭之華互相叫罵, 卻突然盡刪她在蕭之華格子的所有發言, 只留下蕭之華罵她的話, 拿著蕭之華罵她的話向法院提告, 罪名一籮筐, 居然還包括妨害電腦使用權 -- 卻沒有雪韻當初直闖蕭之華格子興師問罪的 "妨害風化".

蕭之華應訊, 一直都只跟雪韻的 "律師" 打交道, 直到談庭外和解時才驚知好友思敏與敵人雪韻竟然都是鄧潔.  蕭之華說他沒錢, 對方說已調查過他有房子, 鄧潔最近出書需要錢, 開口50萬, 蕭之華付了鄧潔15萬 -- 這是今年6月下旬的事〔更正:上旬〕.

蕭之華越想越不甘, 便在他的udn格子連續發文敘說, 約寫幾十篇文章了, 這位老先生很胡塗, 早警告他鄧潔必會再告, 如今已再告他誹謗與公然侮辱 (她這次學乖, 沒亂告妨害電腦使用). 

金大俠與笑笑爸爸俱對udn思敏 (即鄧潔) 有他們個別的認識, 金大俠稱她為騙子, 笑爸已應允替蕭之華出庭作證, 說要除妖. 〔更正:經第151樓指出而刪除.〕

請大家支援蕭之華, 他很胡塗, 簡直一團漿糊, 所以小肉球特別無法了解思敏為何要如此對待他老人家.  有好的律師請介紹給他, 蕭之華好像豁出去要跟鄧潔拼命了, 笑爸要幫他, 因為人世間哪有這種事!  明明是雪韻自己跑到蕭之華那裡去找他的碴, 明知電小二的判決, 還明知對方是70多歲的老人家, 對他玩分身, 把自己發言全刪, 拿自己激怒的對方反應去告老人家.

世上還有天理嗎?


* 格友藍雲兄留言, 表示:

抗議您的 "仗義執言:udn格友思敏再告蕭之華:" 中提到 "向udn網管電小二檢舉蕭之華妨害風化" 陳述不實!

藍雲兄提供他那時對電小二說的話 (見下圖), 認為那不等於 "向udn網管電小二檢舉蕭之華妨害風化".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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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meatball2&aid=18889348
 引用者清單(1)  
2015/01/08 10:51 【望江月部落格】 仗義執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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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幻天堂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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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28 15:38

怎麼UDN到處都是[馬屁精]和[應聲蟲]?
一丘之貉,沆泃一氣,互相標榜,模樣難看!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5-01-28 18:19 回覆:
你寫了白字, 是 "沆瀣一氣".

筆記阿本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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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圂^
2015/01/28 11:51

題外話

肉球姨提了第235條 "在客觀上足以引起他人性衝動" .

這就對了嘛 ! 松島菜菜子何等人物 ? 日本東山再起的前偶像明星 、日劇女王 , 嫁給一個不怎樣的老公 , 但視她為偶像的男粉女粉仍不計其數 .

細看大家轉貼的松島菜菜子裸照 , 說真的 , 本來滿心期待 , 但看完後馬上"六點半" , 就像阿鍾哥說的 "吾望再舉" 一樣  . 這是何故 ? 是了 , 那張照片的頭部真的是菜菜子的頭 , 但露點的身體完全不是她的身體 , 完全就是他人移花接木的手筆 ,  這在網路一大堆唄 ! 看後只有"更傷心"而已 , 何來性衝動 ?

若夢幻空空 , 怎又寫錯了 , 若夢幻天空覺得有衝動 , 那肯定是特殊個案 ,這是我的猜測 .

其實夢幻天空的最經典之處 , 在於這位四十出頭的年輕人自稱思敏(即鄧潔)是天使 , 沒錯 , 他叫思敏是天使 , 這段經典我就真的存下了 , 依此警惕自己年紀大了 , 更應保重身體 .

大家或許清楚 , 曾受"天使"思敏在訪客簿"打過招呼"的格主不在少數 , 笑笑老爺是一個 , 老夫阿本是一個 , 那個誰誰跟誰就不提了 . 我是懷疑我在作者簡介登錄的年紀是88歲 , 會不會因此與天使思敏對七十幾的蕭老人打的招呼異曲同工 ? 當然 , 這都是我的推理與猜測 .大笑

再者 , 飯島愛人都過世幾年了 , 還有人拿祂的生前裸照作文章 , 這就不是普通的憨傻或惡劣了 . 微笑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5-01-28 18:38 回覆:

那張松島菜菜子照應該不是合成照, 日本女星在走紅之前常拍裸體寫真, 小肉球乍看便端詳良久尋找移花接木痕跡, 沒找著.  小肉球不會特別喜歡看裸體, 也不會特別忌諱裸體, 認為在網路貼裸照, 只要不涉及猥褻 (即 "足以引起他人性衝動") 及標明未成年勿入, 就OK.  飯島愛怪可憐的, 死於愛滋, 這是她年少輕狂的代價.  

感覺蕭鄧事件之鄧方似乎用錯戰略, 一味抹黃蕭之華.  此案重點在於對格友使用分身一扮黑臉一扮白臉, 黑臉分身一開頭即打定主意要告蕭之華, 而白臉分身竟對被告掩飾原告身份當起被告之法律軍師, 造成被告付錢給原告的結果. 


夢幻天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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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27 16:45

蕭先生那張露點的菜菜子照片已經被電小二下架了,網址
http://classic-blog.udn.com/hyc66/7323773
是我去檢舉的

以下是貼了露點照片被判妨害風化的真實案例
我的相簿張貼裸女照 男子觸法判拘役20天

我是一個會主動去找證據,會用行動來證明一切的人
我沒有直接去警察局檢據蕭先生,那是我的慈悲
我早就把我的文章全收了
是妳叫我不要來,為什麼還一直在那裡夢幻天空如何如何??
妳可以繼續點我的名,我一定會把蕭先生違法的證據送到警察局

以下就是妳不實言論的證據
妳和蕭之華聯合起來盜用電小二的名義欺騙群眾
經過我再三的糾正,妳的主文到現在仍然不願修改,妳就是故意的


2014-11-14 05:12
蕭之華在主文裡就標明電小二判他未妨害風化,
電小二接狀審查, 判定udn會員蕭之華沒有妨害風化,
這段也是事實, 事情就那樣發生, 電小二不認為蕭兄格子圖片妨害風化
2014-11-17 04:31
竟然獨缺 "妨害風化", 並且妨害風化是當初去轟蕭之華的理由, 當真去告蕭之華
2014-11-21 05:48
人家電小二都判蕭之華沒有妨害風化 -- 他沒有妨害風化, 卻藉此攻擊他,
2014-11-19 10:09
那照片根本三點未露, 雪韻卻硬說三點全露, 這不是 "欲加之罪" 還是什麼!
2014-11-22 06:38
妳知道雪韻(鄧潔)告蕭之華竟然不告妨害風化吧?
她祭出一堆罪名, 獨缺妨害風化, 妳以為雪韻忘了嗎?
不, 她不能告妨害風化, 因為在她指控的犯罪地點優迪園,網管電小二已判蕭之華沒妨害風化
連雪韻都沒敢提告的妨害風化, 妳舒姜卻在優迪園再度指控蕭之華,
2014-11-21 06:52
電小二都判蕭之華部落格的圖片OK, 舒姜妳應該看過圖片再說話
舒姜格子裡有妳自己的照片, 尺度與蕭之華的女孩出浴圖一樣, 三點未露, 笑容甜美
妳說蕭之華已刪除他格子裡太煽情的圖片, 那麼, 第一, 電小二都看過它們認為OK,
2014-11-23 09:40
舒姜一直指控在雪韻鬧蕭格的時間點蕭之華仍PO妨害風化圖片
2014-12-10 04:46
妨害風化, 有沒有可能一開始就是假議題
行為已不存在, 卻在指控已不存在的犯行, 這像不像誣告?.
雪韻明知藍雲已向電小二檢舉, 電小二正在處理中, 雪韻以為她是誰, 比電小二還大嗎
如此義憤蕭之華妨害風化才上門抨擊, 還假說自己是孩子的母親, 為孩子發聲, 但是鄧潔沒有孩子
2014/12/08 19:22
然後, 明明在那時候逛蕭格格友看到圖片三點未露, 卻說三點畢露, 有沒有故意激怒之虞?
2014-12-30 06:20
雪韻闖入蕭格開口就蕭之華妨害風化要報警處理他, 雪韻這動作是極端無理的
妨害風化: 無論如何, 在 2013/10/11 雪韻闖入蕭格攻擊蕭之華妨害風化時, 電小二已在處理藍雲對蕭格妨害風化的申訴案, 蕭格已沒出現妨害風化的圖片
2015-01-17 17:34
當下此案與妨害風化無關, 當事人2013年告蕭之華公然侮辱+妨害名譽+妨害出版法+妨害電腦使用, 她自己都沒告妨害風化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5-01-28 07:12 回覆:

你還真無聊,檢舉了蕭之華又再檢舉小肉球--你如此執著於蕭之華妨害風化,跟你說過多次現在鄧潔二告蕭之華與蕭之華妨害風化無關。嘻嘻嘻,就算蕭之華在2013年妨害風化又怎樣,大不了將圖片下架唄!就算你列出俺那些話語,大不了俺全部修正為蕭之華或許妨害風化唄!真浪費別人時間。

俺認為你一直在 barking at the wrong tree,這是英文成語,錯誤的樹指妨害風化。鄧潔一告二告蕭之華都沒告妨害風化,蕭之華妨害風化僅為假議題。記得你在本文第99樓說「妨礙風化是公訴罪,鄧潔只能向警察檢舉,不能以私人的身分提告」,你搞錯了,網路妨害風化是必須向檢察官舉發的,並非向警察檢舉,也絕非報警處理,既然告了妨害名譽+公然侮辱+妨害出版法+妨害電腦使用,反正都由地檢署處理,如果在乎妨害風化,就應該一併舉發。

呃,只不過妨害風化罪是公訴罪,一旦列入罪名就沒法全案撤告,沒法撤告就沒法和解,沒法和解就沒有和解費吧?俺只列出可能性而已。

電小二通知俺時用錯字眼,以「當事人」稱你,你身為格友當然有權檢舉,但你並非此文當事人,你只算此文檢舉人,俺還認為你是因故刻意找碴的檢舉人。

俺到目前為止只知蕭格PO出四圖,俺不認為它們妨害風化,你檢舉的是松島菜菜子裸照,電小二與俺看法不同,俺尊重網管決定,但不代表俺同意。很簡單,刑法第235條妨害風化罪的構成要件是必須「在客觀上足以引起他人的性衝動」,俺看該圖只覺松島菜菜子很美,毫無性衝動。

*你舉出的我的相簿張貼裸女照 男子觸法判拘役20天案例,俺沒看到涉案圖片,也許它們足以引起他人性衝動,也許被告跟蕭之華一樣呆呆,俺無法置評。

*請你不要對蕭之華慈悲,要舉發他妨害風化,請趕快去舉發,派出所會受理及傳達。蕭之華別被夢幻天空嚇著,真奇怪夢幻天空如此痛恨蕭之華,上法庭不會怎樣,電小二基於愛護格友才要蕭之華下架,這種小事爭什麼--老人家去公堂腦子怕昏昏,只要「遵從網管指示早已下架,現無任何疑似妨害風化行為存在」這一句就擋回去了。噢,再加上夢幻天空自己都公開在網路妨害風化!他在「給小肉球的回應」公開貼出飯島愛光光的、一點都沒穿衣服的照片!還沒有在標題打「未成年勿入」!還貼不只一次!小肉球都存了檔,正在看著夢幻天空在自己部落格貼的「妨害風化」照片!他自己想PO啦,因為他自己曾經去問過電小二可不可以貼飯島愛沒穿衣服的照片,還把照片拿給電小二看,電小二說不可以,他還一再PO出來。 因此,蕭之華呀,安啦!

*你好大膽子敢公然指控姑奶奶小肉球「妳和蕭之華聯合起來盜用電小二的名義欺騙群眾」,對了,還有俺說謊誣陷他人,嘻嘻嘻。

阿拉小肉球是根據蕭之華PO文這麼相信滴!經電小二告知檢舉人阿昌指出的文句,小肉球最乖,立刻去函蕭之華,見下圖:

*夢幻天空莫急,莫急,電小二給俺三天回覆,從 2015/01/27 15:00 算起。俺要蕭之華找找 2013/10 電小二的留言,總要給老先生時間嘛!他若找不到,俺大不了全部加註蕭之華可能貼出露點圖片,俺又不會少塊肉,而最重要的是於此事件毫不相干。(啊,既然小肉球被再檢舉,此文再置頂吧。)


雲淡風輕
2015/01/27 01:58

我要對小肉球說

168樓和172樓的江湖客,都是鬧著玩的,也沒冒充寫過什麼,或者幫小肉球做過什麼,所以可忽略不論。

但小肉球你看出來了沒有——

164樓“江湖客”和92樓+93樓的“訪客123”是同一個人,好比是真正的李逵。

163樓“江湖客”和169樓“訪客123”,也是同一個人,是假冒李逵的李鬼。這種人不是正經人。

兩個人的文字風格不一樣,難道你沒看出來?

而且164樓江湖客已經聲明163樓江湖客不是他,你怎麼還把兩人看做一個人,說人家“言論顛顛倒倒”。

由於IP地址具有唯一性,要弄清楚很簡單。既然是發生在你的部落格,你可以要求相關部門查164樓江湖客和163樓江湖客的IP地址,或者查92樓+93樓的“訪客123”和169樓“訪客123”的IP地址,誰是李逵誰是李鬼,馬上就會真相大白。我很擔心李鬼的IP地址會查到蕭之華的電腦,如果不幸而言中,李逵會跟李鬼翻臉的。你等著瞧吧。

所以我認為,當江湖客李逵再次現身,李鬼不管是蕭之華,還是蕭之華的朋友,或者是蕭之華的支持者,如果真為蕭之華的利益著想,都應該知趣的銷聲匿跡,不要再玩假冒的遊戲。因為李逵不高興。

小肉球,我不得不說你也是糊塗蟲。江湖客叫你老太婆,人家是喜歡你呀;江湖客支持若水,也沒有反對你呀;他對你有意見,但也高度評價你呀!你自己再看看,江湖客是怎麼讚揚你的——

1,即使如小肉球這樣的弱女子,也能巾幗不讓鬚眉,勇敢地站出來仗義執言。

2,……幸虧來個怪俠小肉球,及時幫他出謀劃策,後有金牌大軍師跟進輔佐。總算聲勢複振,穩住了陣腳。

3,再說那小肉球修為深厚,手腳也麻利,尤精於梳理分析,把涉案者嚇得心驚肉跳,輪番前來攪局。哪知老太婆功夫了得,一邊快嘴利舌逼退男女混混,一邊兀自條分縷析。俺覺得稀奇,就上前去看個仔細。看著看著,感覺老太婆蠻有趣,悄悄地成了她的粉絲。

4,俺記得在那裡頭,老太婆抽絲剝繭,已經觸及最要害的問題——鄧潔暗裡當原告,明裡又當被告的軍師,故意誤導蕭之華,使自己最終得利,有欺詐嫌疑——算是點中了對方的死穴。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5-01-27 04:08 回覆:

你真有趣, 自己是未登入, 卻分析起未登入 -- 把未登入看得恁重.  "若干種心 [按: 在此, 未登入之心], 如來悉知悉見", 俺豈會排除這些未登入中有蕭鄧二位當事人的可能性. 

再次重複, 俺對未登入沒有興趣, 與議題無關, 查他們IP幹什麼, 浪費時間.   重點仍是: 2013-10-11 (夢幻天空說根據當事人鄧潔早於此日, 然而未提出證據) 雪韻闖蕭格尋釁+恫嚇+激怒格主, 可以使用未登入身份卻不使用, 可以去蕭格訪客簿使用悄悄話留言而不使用, 極可能需要適法提告的已註冊會員身份.  也就是說, 一來就來意不善, 絕不符合 "善意警告".


江湖客
2015/01/25 19:53

這麼多人做江湖客,我也做江湖客。我來說說江湖客1號(用筆記阿本的編號),為什麼會被小肉球咬吧。

一句話,就是支持若水犯了大忌。因為小肉球和若水勢如水火,小肉球已經公開表示“厭惡”,他還在這個帖子裡,哪壺不開提哪壺。所以立馬被小肉球從“大人大量”貶為“小人小量”,還加封“小丑”,“渾人”。

小肉球姑娘,您是王母娘娘,您真厲害。嘻嘻!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5-01-26 15:42 回覆:
你這傢伙那麼愛用 "咬", 莫非你是夢幻天空不成.  俺和若水勢同水火?  你哪知日月浩瀚, 來此挑撥離間.  告訴你, 沒用的, 因為俺從來沒有鬥爭若水或其他人的心念.

夢幻天空在同一天 2015/1/20 同時去騷擾若水和小肉球, 在小肉球這裡是:

... 請妳為妳的言語負責任 ... 妳的文章裡所說的卻是非常明顯的謊言 這種扭曲事實的謊言已經超出了刑法第311條的制約 ... 請妳為妳的言語負責任 ... 使用片面的證據來誣陷別人,這樣合法嗎?? ... 請妳為妳的言語負責任 ... 請妳為妳的言語負責任 ... 請妳為妳的言語負責任 ... 請妳為妳的言語負責任 ... [2015/01/20 13:36]

但是夢幻天空在同一天又去騷擾若水, 他並非常事人卻反復使用刑法310條對小肉球和若水作出司法恐嚇:

小肉球的手裡還有證據,而妳的手裡,沒有任何的證據證明思敏是個網路騙子 [2015/01/20 22:56]

夢幻天空既知俺手裡還有證據, 竟然還敢在同日 13:36 說俺扭曲+說謊+誣陷別人, 還使用心理學重複法來恐嚇小肉球.

俺若告他妨害名譽+司法恐嚇, 請問嬴面有多少?    而俺若告他, 必在法庭問他為何妨害俺名譽, 俺和他八竿子打不到, 必問他是否背後有人.  他必說沒有, 純打抱不平, 那麼, 俺再拿出他自己說他從某人取得什麼什麼, 而俺這純打抱不平者從沒跟蕭之華拿過什麼什麼, 若為脫罪, 夢幻天空就必須揪出什麼什麼.  當然某人必須出面應訊, 因為夢幻天空破壞了小肉球的名譽, 他非當事人卻一再恐嚇及騷擾格友.

這根本就是一個完美的案子, 俺可沒找夢幻天空麻煩, 他自己來找小肉球麻煩.

要這樣去玩法律遊戲嗎?  想找老娘麻煩, 公然侮辱老娘在網路的名譽, 以為兒戲嗎?

我們很想知道夢幻天空攻擊格友的動機.

訪客123
訪客123
2015/01/25 16:36
感謝170樓的分享,這招真的好用,俺以後不必在那麼麻煩的複製再貼上了

小肉球問俺關於這位義人的事,您必定已經胸有成竹了。雖然我還搞不懂IP是什麼意思,但是可以理解,即使是使用未登入來發言,一樣可以查出發言者的身分,否則您如何能那麼清楚的判斷真假江湖客呢?那麼這位義人當時的留言也是蕭老的證據,只要查出這位義人的身分,鄧潔還能逃的過司法的制裁嗎?小肉球的提問只是有所保留,但是真相早已擺在眼前了。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5-01-26 06:35 回覆:

你說你是江湖客#1, 如今叫訪客#123 -- 隨你吧.

你在此帖提到 "義人", 是俺在第163樓回覆江湖客#2 的話.  小肉球沒 "胸有成竹", 俺純粹就蕭之華在網路公開的網文來評論.   俺和夢幻天空不同, 俺沒取得任何當事人沒公開於網路的資料, 也不是他的法律軍師, 更不是他的代言人.

至於 "小肉球查出真假江湖客", 你瘋了嗎? 

俺在第163樓時回覆, 以為是江湖客#1.  你在第164樓緊急聲明, 俺才知道那是江湖客#2.

至於猜其他, 小肉球只憑常識, 俺是推理迷, 推錯沒關係, 重推理嘛.

俺沒有有所保留, 俺無所保留, 一切坦蕩蕩, 蕭營沒告訴俺什麼, 因為俺不問, 最討厭做八婆東刺探西刺探.  嘻嘻 -- 推理啦!


給 169樓. 訪客123
2015/01/25 12:39
分享知識一下...『將文字複製之後貼到我的電腦,將字體放大之後再來閱讀...』你把鍵盤左下角的"Ctrl"按住,再同時滑動「老鼠」的滾輪就可以調整字體頁面的大小了。往前滑字和頁面變大,反之變小。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5-01-26 06:13 回覆:
可愛的好孩子!  謝謝您!   江湖客 No. 1 自此事之始勤跑相關格子, 絕非路過udn的網民, 並且跑得那麼勤, 還要勤發言, 每次都要經過未登入的登入, 70多高齡的老人有幾個玩未登入成癮的?  這是常識啦.

訪客123
訪客123
2015/01/25 11:44

俺非常感謝小肉球的指正,想不到俺竟然也在不知不覺中落入了夢幻天空的圈套,小肉球說的是,沒觸法就是沒觸法,是俺一時失察,被夢幻天空的司法恐嚇給嚇傻了。俺的不當發言,俺會負責任來彌補過失。

套用夢幻天空說的一句話(電小二再糊塗也不會去判定違法的圖片沒有妨害風化),而蕭老那張菜菜子圖片至今仍然屹立不搖,這就是最好的鐵證。如果有違法,為什麼放了好幾年電小二卻沒有將它下架?如果有違人情,為什麼一千多人瀏覽過,並沒有人提出異議?再者,蕭老已經在標題上註明了未成年勿進,請問鄧潔所謂的小孩子是不是看不懂中文?不懂中文該如何上網?既懂中文又為何會明知故犯?在人情與道理上,通通都說不過去,只有我這個一時失察的老人,上了夢幻天空的當。

在此,懇請小肉球容許俺做個解釋,俺也是個七十出頭的老人,並不熟悉電腦操作,要申請成為會員,步驟繁雜,也就只好隨便打個名稱來發言;也因為老花眼的緣故,經常將文字複製之後貼到我的電腦,將字體放大之後再來閱讀,正因為這個習慣,所以俺才能將您當時被刪的發言貼還給您。

古人有云:「讀金瓶梅而生慈悲心者是菩薩,讀金瓶梅而一心不亂者是君子,讀金瓶梅而生淫亂心者是小人,讀金瓶梅而生效仿心者是禽獸。」所以俺寫了三篇文章,以正視聽;俺至始至終都認為媒體不該干涉司法公正,有人要用江湖客來發言,那是她的自由,俺也沒必要去解釋《我為什麼從過路客變成參與者》。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5-01-26 06:08 回覆:

原來您是江湖客#1, 即 "江湖客α" 鬼叫俺老太婆的人, 嘻嘻, 小肉球是 "江湖客ω", 即江湖客終結者. 

您老頭子若果真在udn註冊成會員有困難, 俺老太婆必仗義襄助, 謂 "嘟, 電小二, 麻煩幫助這個江湖客α則個!" 

您言論顛顛倒倒, 若 "至始至終都認為媒體不該干涉司法公正", 就不應該154樓與164樓罵俺老太婆+說支持若水了.  俺和若水無爭, 從頭到尾沒氣她, 只絕對反對她找媒體及擴大udn家務事.


江湖客
2015/01/25 09:37

小肉球姨,俺也是江湖客,但俺是看熱鬧的。您用“未登入”教育164樓的江湖客,166樓的江湖客也用“未登入”教育您,給您上了一堂大課。您怎麼不回應一下呀?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5-01-26 05:01 回覆:
江湖客, 166樓的江湖客即小肉球本人, 已聲明: "所以小肉球就當江湖客開講一下!得意"

醬胡客
2015/01/25 01:44
曖 這麼多"江湖客" 俺也來 江湖一下 讓小肉球猜猜 俺是誰? 大偵探! 真熱鬧 都蓋到 166樓 還沒完工?(miguelchamintes@hotmail.com)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5-01-25 03:27 回覆:
是藍雲吧.  既道歉就道歉, 退出就退出, 別再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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