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咖啡。睡飽的早晨要喝咖啡清醒,沒睡飽的時候更要咖啡提神;興高采烈時要咖啡慶祝,情緒低落時要咖啡打氣。雖說宅仙姑愛咖啡聽來不搭,但咖啡與我情深意重,不忍分離。
唸書時咖啡是熬夜良伴,由於有著目的在,對咖啡是革命情感。1997年畢業後第一份工作選在台北市,因著正妹們的建議:姊姊請當進出辦公大樓的時尚OL;幾乎每早進羅多倫吃咖啡早餐,台北車站二樓或南京東路近建國北路,小厚片吐司兩片單抹奶油,水煮蛋一顆沾鹽,冰咖啡或熱咖啡,每日早餐預算60~65元。就這樣吃了兩年多,離職去了美墨,在國外念念不忘羅多倫早餐,每回返鄉必定報到,直到早餐土司變成一大片,才覺得滋味不再。羅多倫咖啡是我對35元咖啡的美好記憶,記億當年生澀的Office Lady。
我與星巴克初識於新加坡,記得是1998年,與Jeniffer到新加坡自由行。逛街曬的口乾舌燥,當年的星巴克尚未打開知名度,我只覺得圖案漂亮,於是進去買杯飲料解渴,吸哩呼嚕灌下一大杯冰咖啡後,內心還碎碎唸著:這咖啡真是太淡了,不過像開水非常解渴啦。然後,星巴克在台灣名氣節節上升,可我從來不愛她,因著根深蒂固太淡的第一印象。早餐35元羅多倫咖啡,想寵愛自己時,首選是西雅圖極品咖啡(夠味),其次是IS咖啡(有”搞不清楚”不清不楚””非弄清楚”系列,相當適合暗喻年輕男女的感情生活),星巴克排在很後面的。
1999年住美國後,我發現各地咖啡口味都很淡,因而決定自己煮咖啡。我們在美國住沙漠區,即使是沙漠中的超市,也會有一整排的咖啡豆可以選擇。我們盡量選99¢特價品(一般價格約是美金2.99~5.99),咖啡豆我鍾情Millstone之哥倫比亞或曼特寧。常去的超市Alberson有咖啡吧,購物推車有咖啡杯架,我常常喝咖啡逛超市,記得一開始咖啡吧是Millstone,後來換成星巴克,我還傷心了一下,因為Millsotne的咖啡稍濃些,如今想想:邊推車啜飲咖啡邊逛超市真是浪漫到頭暈。2003年啟程回台時,我的咖啡機有三台:濾泡式咖啡機,現磨現煮咖啡機,還有Espresso咖啡機。其中我最愛現磨現煮咖啡機,有定時功能,晚上我把咖啡豆量好,開水裝好,早上她就會自己磨好煮好,一醒來就聞到新鮮咖啡味,幸福吶!
2003年後回台灣,不常用咖啡機了。有翔寶寶後,磨豆的聲音很吵,怕吵醒可能剛剛才入眠的寶貝,加上顧小孩太累沒心思煮咖啡,咖啡機已停工多時,偶而招待客人。疲倦母親的咖啡良伴是:西雅圖極品咖啡之無糖重烘培加一匙紅糖。在台灣喝咖啡,我愛遍地都是的35元咖啡,樹林的魔力咖啡,台北的羅多倫,怡客,丹堤,西雅圖咖啡店芳蹤杳然,但有隨身包時時相伴,我還是進星巴克,不是為了咖啡,是為了早餐或麵包布丁。
異地生活奇妙之處,在於一換地方喜好的改變。我在美國很討厭甜的要命的肉桂捲,但是回到台灣後,常請正妹幫我外帶太肉桂的肉桂捲;明明就不愛星巴克,但走在蘇州街上,看到星巴克就是莫名奇妙的歡喜。蘇州的咖啡不是平民化的飲料,一杯咖啡的價錢幾乎可以買半打百威啤酒,今天和老公聊起在台灣喝的咖啡,在美國喝的咖啡,突然懷念當年逛著Alberson,推車上放著一杯咖啡的時刻,連行進間咖啡溢出成污漬也香濃。所以說,今年中秋月餅,就是想吃星巴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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