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當日新聞點評041 李宗瑞也是不得已的?
2013/01/23 12:23:59瀏覽1824|回應3|推薦17

 

摘自聯合報 2013/01/22

文大3男「撿屍」案 非性侵不起訴

一名女高職生指控文化大學三名男學生將她灌醉帶回宿舍性侵,並懷疑遭下藥,媒體曾以「扛屍案」報導。女學生後來自承「一時想要」,檢方發現她沒受傷也沒被下藥,還和男大生手牽手進宿舍,昨天處分三名男大生不起訴。

 

三名男大生當著室友面前表演「春宮秀」,讓辦案人員直呼離譜,文化大學公關室主任郭瓊俐說,三名男大生已遭退宿,各記大過一次。學校認定非性侵案件,但學生行為不檢,建議再各記一次申誡。

 

女高職生去年920日受張姓男大生之邀到KTV參加朋友聚會,翌日凌晨4點多,張和二名學弟及高職女共搭計程車返回學校宿舍。9天後,高職女向親友表示被三名男大生性侵,姊姊陪她報警驗傷。她控訴當晚遭灌酒後帶往文大男宿舍,張先在寢室內性侵,二名學弟再帶她到另間寢室接續侵犯。

 

三名男大生喊冤稱是「你情我願」,並沒有下藥性侵,檢方調閱監視畫面過濾,發現高職女離開KTV時可自行走路,進入宿舍前還和二名男大生牽手,意識並非完全不清,且高職女沒有受傷,毛髮也無毒藥物反應。此外男大生的四名室友都證稱看見三人與女子發生性關係,沒聽到女方求救或表示不願意。一名室友說,他被女生呻吟聲驚醒,看到張和高職女做愛,女方並沒有求救。

 

檢察官問高職女為何不求救反抗,她說「當時也是一時想要,就讓他們跟我發生關係,但後來覺得這種行為不太好。」檢方認為高職女前後指訴不一,也無法證明三名男大生有違反女子意願,處分不起訴。

 

看來Marvin真的老了,已經遠遠落後現代年輕人前進而大膽的思想,相信不只是Marvin,所有自以為曾經風流一時的台灣男性同胞,看到這則新聞後都會不得不心痛承認已是跟不上時代的「頑固老頭」。只會發生在日本「愛情動作片」中的情節與台詞,竟然活生生的在台灣上演~~還是全台灣最「文化」的大學,這究竟是怎麼回事?至少Marvin可以確認一件事,此時此刻起碼超過一百萬的台灣宅男正瘋狂人肉搜索著,希望能找到這位18歲高職女生的「非死不可」,像精子般蜂擁而上點選「提出交友申請」,也許能趕上這位女高職生下次「一時想要」。

 

雖然這部「愛情動作片」的台灣現實生活版如此戲劇性的翻盤,但其中還是有許多值得討論的地方,首先就是以頭條新聞大肆炒作的自由時報。當然啦!自由時報的烏龍假造也不是第一次了:抨擊為了讓馬英九車隊經過而封閉管制整段高速公路,結果刊登的照片竟然是合成造假;大肆報導立委蔡同榮召開記者會,揭發陸委會將台灣水文資料提供給萬惡共匪,事後證明根本是自由時報自導自演的烏龍爆料;連續兩年炒作體委會配合中共打壓「裙擺搖搖」高球賽,逼得體委會召開記者會痛批主辦單位利用公務員當「墊背」只是為了免費的新聞宣傳;大剌剌的公布選舉民調,卻被同行揭發自由時報根本沒有民調中心。如今又是灑盡狗血的頭條標題,結果呢?仍舊烏龍一場,而自由時報發言人蘇宇暉也提出說明:「女學生到檢方後才翻供,自由時報依警方調查撰寫報導並無不實。」天哪!號稱台灣發行量第一名的報紙,頭版頭條的新聞竟然只是「依警方調查撰寫」?記者看到這麼離譜的案情不覺得奇怪?記者的職責不就是挖掘真相嗎?去挖掘一下啊?去追蹤一下啊?結果只是「文抄公」的把警方報案筆錄照抄一遍~~這種水準真是差勁到了極點。

 

儘管自由時報發言人的官腔官調令人厭惡,但這位18歲女高職生的言行更值得「深入」研究一番,究竟是什麼樣的家庭環境、同儕影響及身心狀態,會讓一個18歲女孩這麼輕易的「一時想要」?根據蘋果日報繪聲繪影的描述:「檢方查出這名18歲的女高職生,去年5月在夜店認識文大棒球校隊的張姓男學生,去年920日棒球隊在好樂迪KTV迎新,張生邀女高職生前往,與柯姓及溫姓學弟一起唱歌。張生供稱當時問女高職生『要回家還是回宿舍』,她答『跟你們回宿舍』,4人才坐計程車回文化大學。女高職生先在宿舍上舖與張生XX,又受邀到柯生寢室與他在走道地板XX,接著又與溫生XX,完事後女高職生回張生寢室與其共眠至上午才離去。」這~~~~這簡直是標準的「日本愛情動作片」情節,所有構成因素包括女學生、棒球校隊、學長、學弟、宿舍寢室、走道地板以及接連不斷的XX全部具備。Marvin很想問一句~~其實所有台灣男性都想問:「妳真的是學生?還是拿著學生證的『專業人士』?」如果Marvin沒記錯的話,現在高職生的學費是由政府全額補貼,也就是說全國人民~~包括Marvin在內~~替這位女高職生繳學費,結果這位女高職生早有謀生一技之長。下面這段話雖然有些惡毒,但腦袋裡5千萬個負責尖酸刻薄的腦細胞不斷鼓譟,逼著Marvin不得不抱怨一番:「我付錢讓妳讀書,結果妳跑去跟別人搞,早知道……

 

「早知道什麼?你給我講清楚!」由於Annie手持家法突然現身,Marvin無法替全國男性出一口悶氣,更無法在女高職生下次突然「一時想要」的時候「扶上馬,送一程」。不過話又說回來,透過百花齊放的多元社會來看這則新聞,文化大學棒球校隊其實就是參加社會甲組比賽的美孚巨人隊,球員們從小到大與棒球為伍,身材體格或肌肉必定不在話下,女高職生在夜店「釣上」或「被釣上」也不令人意外。只是很不湊巧的,男女雙方都太沒有江湖道義了,張姓男大學生看到女性友人~~新聞中沒有說明雙方是否為男女朋友~~被學弟帶走,竟然抱著「共同分享」或「照顧學弟」心態放任為之,沒有盡到照顧女性友人的責任。這傢伙不是做人太好就是心眼太壞,再不然就是個四肢發達的白癡~~事後證明這個很會打棒球的傢伙果真是個白癡。而這位女高職生更是沒有江湖道義,明明就是心甘情願~~檢方調閱監視畫面過濾,發現高職女離開KTV時可自行走路,進入宿舍前還和二名男大生牽手,意識並非完全不清,且高職女沒有受傷,毛髮也無毒藥物反應。室友也作證指稱,女學生明知有人在旁觀看,但沒抵抗或呼救~~卻在9天後突然報警,如果以江湖人論江湖事的角度猜測一下,「沒談攏」應該才是東窗事發的癥結所在,反咬一口的行為證明女高職生實在太沒有江湖道義了。

 

這時候一定有網友忍不住質疑Marvin:「這又跟李宗瑞有個屁關係?」這關係當然大啦!一個混跡夜店的18歲女高職生都懂得反咬一口,那些「級數」更高專釣名車小開的時尚名媛們,說不定花招更多而且刀刀見骨。所以李宗瑞拍照錄影的行為也許是「保全證據」或「拍照存證」,以證明兩情相悅而非撿屍迷姦,況且目前檢警也只能指控李宗瑞持有藥物,無法證明李宗瑞對所有影片中女性下藥迷姦。回到當初的夜店現場,這些紅男綠女們究竟是「撿屍迷姦」、「合意性交」還是「商業行為」,沒有一個人能夠說清楚~~但至少李宗瑞留下了「證據」。最後Marvin還有兩件事要說:這三個男大學生及旁觀室友的手機裡沒有偷拍照片嗎?鐵定有!只是目前不敢拿出來而已。另外,女高職生只是「一時想要」就上了3個,將來哪個男的敢娶她?遲早「精盡人亡」~~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marvinfann&aid=7249696

 回應文章

不信邪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唉,真的過時了!
2013/01/24 01:56
自由時報? 可真的自由啊! 人性永遠是學下流容易,仿高尚難,加上"自由"人士們的助水推波,A片看多了,家教蕩然無存,這些青少年與狗類何異? 今日大學生的表現,有的連狗都不如哩!

筱 蒨-Lucifer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現在政府還沒有開始付高職學費
2013/01/24 00:50

所以幸好那位高職女生學費是自己出的,不是老百姓花錢。

103學年度開始政府才幫忙支付學費,讓下一代先學一技之長,讓貧窮家庭不需要舉債讓子女學技能,否則就只好放牛吃草。

不過現在台灣社會上階層的沒道德、貪權攬財,下階層的也就難以道德標準較高,台灣最重要的是道德教育該徹底思考調整,問題是老師無德如何教育下一代?結果還是得先把貪污的校長教師教授學者給抓了,從根本調整才行。


選賢與能!支持吳敦義選總統!

蜘蛛蝴蝶刀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江湖事江湖了
2013/01/23 12:59
必有驚人內幕‧等待......ㄟˊ咦
蛛織綑龜網 蝶舞天地框 噗嘻無奈天 蛛蝶問冷涼 c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