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睜眼說瞎話~~令人倒盡胃口的三流政客
2011/02/24 17:11:09瀏覽4027|回應14|推薦36

 

有時候靜下心來想想,Marvin真得佩服這些三流政客,站在鏡頭前臉不紅氣不喘的說著違心之論,一副正氣凜然的鬥士模樣,做得卻是見不得人的偷雞摸狗勾當。而更令Marvin覺得悲哀的是這些睜著眼睛說瞎話的三流政客依然受到人民的支持,當然三流政客的騙術高明,但是人民的無知及愚蠢才是助長歪風的元兇。在「泱泱大國」的空洞大帽子之下,張銘清、陳光標到陳雲林這些大陸人一而再、再而三的刺破這個神話:我們不是泱泱大國,我們不是自由先進,我們不會聆聽對方,我們更不懂尊重別人,自以為民主自由的先進國家,實則有著道德水準落後的人民。

 

這次陳雲林來台訪問的主要行程集中在南部縣市,更是揭穿了地方縣市首長的虛偽假面具。不會治理只會下跪的下跪縣長沒甚麼好談的,因為早就躲到國外避風頭去了:「因公事參訪紐西蘭的雲林縣下跪縣長,預定二十六日返回雲林,如時間來得及,不排除和大陸海協會會長陳雲林見面。陳雲林預計二十六日和雲林縣工商農業界見面,下跪縣長出國前即向幕僚表示『來者是客,以平常心相待』」說好聽一點是公務行程訪問,事實上下跪縣長大概也不好意思吧,之前訪問大陸推銷雲林縣的農特產品,有沒有跟什麼人碰面?有沒有接受招待?下跪縣長也許是擔心到時候站不住腳,無法向綠營支持者交心,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乾脆躲遠一點算了。其實撇開政治的外衣,為縣民謀求最大經濟利益本來就是好事一樁,只是政治盤算高於一切的下跪縣長放心不下,回到台灣又乖乖的把政治外衣穿上去。面對中共官員說一套話,回來面對支持者說另一套話,如今陳雲林到雲林縣訪問,下跪縣長又要說哪一套話呢?所以躲到地球的邊緣不失為最佳選擇,但是躲得過政治地震卻躲不過地牛翻身,Marvin也只能敬告下跪縣長:該來的還是躲不掉,誠實面對才是上上之策,到了毫無辦法的最後一刻~~那就再下跪一次吧!

 

不過下跪縣長還只是小菜一碟,最讓Marvin佩服的首推花媽市長,睜著眼睛說瞎話的本領果真無人能及:「高雄市花媽市長二十三日指示警方,除保證陳雲林在高雄的人身安全,同時也要保障台灣人民以和平方式表達意見的權利。花媽市長強調,高雄歡迎來自任何國家的客人,包括陳雲林會長在內,希望他來高雄看見真正民主、真正的台灣。花媽市長說,高雄是一個民主城市、是一個人權城市,更是一個自由開放的城市,高雄與台北、台中不同,可以用非暴力方式,充分表達台灣人民心聲。但她強調任何非和平抗爭方式,都要依法處理,不容許製造暴力衝突,危害市民安全與生活安寧。」這裡有一個讓Marvin摸不著頭腦的問題,什麼叫做「人權城市」?是這個城市需要加強人權?是這個城市發展人權?是這個城市充滿人權?還是這個城是靠人權賺錢?還好古老師替Marvin找到了答案:「花媽市長強調,高雄市不只是個美麗城市,也是台灣最具代表性的人權城市。不但致力推動人權教育,自國中、小學紮根,建立人權觀念,且訂定每年的12月為高雄人權月,舉辦系列活動,並與世界人權組織、人權鬥士交流,展現高雄市對人權價值的重視。

 

「雖然咱高雄治安排名倒數,經濟百業蕭條,空屋率也非常高,但是搞清楚,咱們可是個人權城市!」唉~~這要Marvin怎麼說呢?這種虛無飄渺的口號治理,沒有公正標準的評定標準,無法改善治安問題,更說不上吃人權來填飽肚子了。可笑的是花媽市長所謂的「人權」是誰的人權?台灣獨立支持者的人權?經濟發展支持者的人權?台灣人的人權必須保障,那麼大陸人的人權是否也要保障呢?既然人權是普世價值,就不應該有國籍不同或政治型態的差別,那麼陳雲林有沒有人權呢?而Marvin更想問黃俊英先生的人權呢?花媽市長要不要說一下黃俊英先生是不是冤枉的呢?一個向來支持綠營的生意人,一個從來不投票的「古意」人,毫無徵兆的突然出錢出力支持黃俊英先生,案件本身就透著一個「怪」字。而花媽市長在法定競選時間截止後召開記者會,指控「黃俊英賄選抓到了」,這時候花媽市長怎麼沒有想到黃俊英先生的司法人權呢?開口閉口標榜人權的人權鬥士,到了攸關自身利益的時刻,一切都是放屁,只有勝選才是王道。

 

龜縮的法院宣判結果:「綜上所述,上訴人陳菊及其競選團隊之行為,並不合乎選罷法第103條第1項第1款、第2款及第3款得提起當選無效之訴之要件,黃俊英提起本件當選無效之訴,為無理由,原審就此部分為陳菊敗訴之判決,自有未當,陳菊就此部分上訴意旨求予廢棄改判,為有理由,自應由本院將原判決此部分廢棄改判,駁回黃俊英此部分在第一審之訴。本件陳菊競選團隊因走路工事件召開記者會直指「黃俊英賄選抓到了!」等行為,有損黃俊英名譽以求取勝選之嫌,固有可議,惟此種行為若社會輿情認為應列為當選無效之事由以端正選風,自應經由立法程序予以明文規範,方足為裁判上之依據,在立法者未將抹黑、誹謗之行為明文列為當選無效之事由前,法院尚難遽認此等行為係得提起當選無效之事由而為裁判,併此敘明。據上論結,本件黃俊英之上訴(即關於選舉無效之訴部分)為無理由,陳菊之上訴(即關於當選無效之訴部分)為有理由。」把上面的蠻夷嚼舌翻譯成白話文,就是陳菊的招數雖然很糟糕,不過抹黑及毀謗不在選罷法範圍內,所以不要把燙手山芋丟到法院來,你們這些政客自己先在立法院修好法律再說吧。

 

高雄這個城市果然是個「超級城市」,有地方法院認證的嫖客市議員,更有高等法院認證的「偷吃步」市長。面對這個法匠心態的判決,花媽市長沒有一絲絲的自責與愧疚,反而大言不慚得丟下一句:「對黃老師感到很不捨!」黃老師不要妳的不捨,黃老師不要妳的問候,黃老師只要他的司法人權。花媽市長風風光光的夸言建立人權城市,保障高喊台獨建國的權利,支持人民抗議陳雲林的權利,怎麼沒有想到黃俊英先生背著賄選的莫須有罪名?怎麼沒想到要保障黃老師的人權?當初紅衫軍在台北如火如荼的進行,高雄也開始有團體串連集會,結果合法申請集會遊行的活動,高雄市警方不但不與以保護,反而任由綠營支持者闖入鬥毆,最後現場打成一團而草草散會。最荒謬的是動手打人的民眾遭到警方逮捕帶回警局,卻在全國媒體的攝影機鏡頭下,任由綠營立委強行帶走,警察只能乖乖得聽命行事。記者更拍到兩個穿紅衣的支持者,在步行前往集會現場的路上,遭到路人的圍毆~~拿著安全帽直接K向紅衣人的腦袋,這種嚴重傷害的現行犯,警察只是叫雙方離開現場了事~~看來花媽市長還真該加強一下高雄市的人權教育。

 

說穿了這一切都只是「選擇性」的人權,維護人權與維護治安都是執政者說了算,要是執政者腦袋裡有著自私的價值判斷,「人權」二字就成了空洞的政治口號,而台灣這個國家最不需要的,就是這些多如牛毛的口號。Marvin看過旅遊城市、綠色城市或文化城市等各種城市發展的主軸,不管是發展經濟、轉運、工業、旅遊及環保,這個「人權城市」還真是破天荒第一遭。當執政者拿口號來當作政績時,人民就會看著「台灣價值」、「普世價值」、「台灣主體性」~~以及「人權城市」~~這些虛假口號每天充斥在你我之間,一旦這些中看不中用的口號掉到地上摔個粉碎時,人民才會發現這些令人倒盡胃口的三流政客,除了睜眼說瞎話之外什麼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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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者清單(1)  
2011/02/26 02:32 【不平則鳴】 麥哥獎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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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早說這是個畜牲黨!
2011/02/24 20:11

裡面沒一個有人樣  都是畜牲!


馬文凡(marvinfann) 於 2011-02-26 01:23 回覆:

謝謝指教

Marvin不希望用畜牲二字 , 最起碼也必須維持對於人的最後一絲尊重


shen
悲哀
2011/02/24 19:52

不入流的市長是由不入流的市民選出來的

就像阿扁也是我们選出來的

沒有選他的人一樣在國際上要背負恥辱的惡名

真是悲哀

馬文凡(marvinfann) 於 2011-02-26 01:21 回覆:

謝謝指教

Marvin希望夠多的人能夠認清下流政客的嘴臉 ~~


m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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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花媽是怎樣的人
2011/02/24 19:07
看她如何為了勝選無情對待當時還是同黨的楊秋興就知道了 !
馬文凡(marvinfann) 於 2011-02-26 01:18 回覆:

謝謝指教

只怪楊先生退黨再先 , 花媽市長的惡毒手段才能順勢站到綠色正確的制高點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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