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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03 01:24:22瀏覽2838|回應8|推薦23 | |
自從Marvin成立部落格以來,見識許多一般社會上看不到的事情,儘管在新聞媒體上常常看到所謂「網友」的意見或評論,不過真如同老話一句~~百聞不如一見,各種光怪陸離比比皆是,結果反而顯得一點都不光怪陸離了。Marvin已經寫過好幾篇文章批評新聞媒體與電視名嘴的矯情與偽善,但是對於無奇不有的網路幫閒之輩,只有佩服得啞口無言五體投地,這種螞蟻搬象的嗑爛飯竟然也成為媒體報導的焦點,完全不在意網路言論的公正與否,只要灑狗血就是賣點。至於幫閒之輩躲在網路背後,不用露面也不必具名,尖酸刻薄的劣根性立刻顯現出來,雙手十指在鍵盤上飛奔狂舞,道德與禮教完全拋諸腦後。Marvin收到許多粗鄙骯髒的留言謾罵,有時想想這些人如果是面對面的時候,是否還會如此直接罵髒話呢?如果這些人知道Marvin十二年拳擊沒有白練的時候,這些人是否還是無冤無仇開口就是髒話連連呢? 這兩天張大春先生的部落格又成為新聞的焦點,因為網路上已經重複太多遍,Marvin就不必佔版面了。大略就是新聞局官員在部落格上邀約張大春先生,就像是之前黃小妹妹的翻版,邀約不成還挨了張大春先生一頓消遣,如此而已。結果媒體又是排山倒海的連續報導,網路上面更是抨擊不斷,如果讓Marvin加入幫閒之輩~~其實Marvin早就是其中之一~~這不過是新聞媒體無事可報,抓一些雞毛蒜皮的東西小事化大。這件事情重要嗎?毫無重要性可言;這件事情營養嗎?一點都不營養,無聊的程度直逼召妓案,根本就是一件做出來的新聞。只是讓Marvin奇怪的是:這些網路幫閒之輩是在熱和什麼?張大春先生一篇嘻笑怒罵的回應值得通篇累牘的評論嗎?Marvin特別找了幾個哭笑不得的回應,讓大家看看這些幫閒之輩的「網路現形記」。 有網友質疑:「公開為難小秘書,不知所為何來?」「私人留言這樣公開出來又大肆批評一翻,是不是太不厚道了?」~~這位網友的程度真糟糕,一翻?是翻跟斗嗎?一直以來對於部落格的隱私權討論不斷,攤開來讓大家看的東西是否還有隱私權?到別人部落格貼東西是否還有著作權?部落格所有人對於上門來的回應擁有使用權嗎?Marvin舉一件很久以前的小事:當時黎X柔小姐主持廣播節目都是翻報紙找個新聞來當節目主題,並開放聽眾Call in討論相關意見,結果黎小姐把這些節目內容集結成冊出書。這些東西算是黎小姐的智慧財產權嗎?如果出書的內容是聽友的意見,黎小姐有權刊登嗎?聽友已經在節目中公開的意見,是不是代表黎小姐可以拿來用呢?把時空拉回到現在,張大春先生對於網友的貼文回應有權公開嗎?到別人的部落格留言還有主張隱私的權利嗎?這些顯然都還是法律上的灰色地帶,張大春先生顯然沒有任何法律問題。那道德層面呢?網路發言本來就是個人任意行為,這些幫閒之輩批評張大春先生,與張大春先生批評蔡卡門有什麼不同?幫閒之輩可以說嘴,張大春先生卻不能批評,這其中的道理與標準又在哪裡? 又有網友批評:「自以為了不起的張大春在耍大牌」「是借題發揮,還是只會欺負女學生及女秘書?」「蔡卡門真是有眼不識泰山,原來台灣的大作家是如此德行,算中華民國新聞局出門踩到屎,自認倒楣吧。」Marvin真見識到了這些幫閒之輩的粗鄙低俗,偽善又矯情的程度不輸下流政客與電視名嘴。台灣的作家跟台灣的任何人一樣,有著自主的自由意志,作家就一定要溫良恭儉讓嗎?作家就一定要向大家鞠躬問好嗎?作家就不能有自己的個性嗎?作家就不能有自己的時間嗎?所有網友都可以嘻笑怒罵口水亂噴,作家就不行嗎?張大春先生主持廣播節目談文學、書籍、科學、交通建設、音樂及法律十年如一日,對於社會公眾的正面影響,Marvin認為張大春先生已經盡到一個公眾人物應有的社會責任。比起鄭X儀、李X、利X、小X、陶X瑩等人,張大春先生身為一個作家或是公眾人物,已經對得起這個社會了。那麼張大春先生選擇在家陪小孩勝過與外國人對談,那是他個人的選擇,又是這些幫閒之輩能管得了嗎? 幫痞之輩還言:「張大春是如此得自卑又如此得自大」「張大砲什麼都有,就是沒風度」「要怎樣的約詢方式才算得體呢?」只能說現在的人活在網路世界中,任何事情手指一點就來,任何言語手指一點就去,在社會上生存應有的禮數都沒了。Marvin從事業務及專案將近二十年,業務工作沒有絕對的正確與否,但是週到的禮數與勤快的服務是不變的法則。深夜十一點行動電話一響,開兩個小時車直奔台中也是剛好而已,Marvin曾有一個客戶辦公室在基隆海關而家住丹鳳一帶,結果總共跑了不下十五次也不得其門而入。但是求人幫忙就必須如此,以前只是為了與大客戶見上一面,花了二個月用盡一切辦法終於踏進客戶的辦公室。既然是強人所難,禮數就必須更加週到,新聞局大可到張大春先生的電台,或是張太太的出版社,向對方說明來意並請對方聯繫張先生或張太太。獲得對方的信任後拿到電話或是地址,再直接聯繫提出拜訪的要求,若是提出公家機關的身份,這些動作應該一天就可以搞定。當蔡卡門小姐能夠與張大春先生說上話或見到面,答不答應另當別論,畢竟見面三分情禮多人不怪,相信張大春先生這時候也不至於批評吧。 幫痞之輩又言:「現在讓我告訴張大春,閣下顯然沒有自己想像中的那麼有名。所謂「隔行如隔山」,如謂不信者,請隨便找一家書店,問問在文學區以外的消費者,我敢保證10個有9個未必知道張大春是何方神聖。」唉~~幫閒之輩果然抬不出什麼像樣東西,部落格的點閱率只是別人過來沾沾醬油的數據資料罷了,網友的回應評論也只是單一意見的陳述,站出來批鬥別人的同時,還是先秤秤自己的斤兩吧。張大春先生推掉新聞局的邀請,姑且不論原因為何,至少不在意能不能出名露臉,如果張大春先生汲汲於功成名就,看到這種邀約不就立刻跑去了嗎?顯然張大春先生並不在乎名氣,那也不必麻煩幫痞之輩來多話了。在這個多元文化的現代社會,越來越小眾的劃分本來就是正常的,再加上台灣淺碟低俗的社會文化,張大春先生的銷售量很有可能會輸給牛爾或是小S之流,不過這就代表張大春先生應該讓這些幫痞辱罵嗎?如果讓Marvin粗略猜測,張大春先生的書籍累計銷售量超過四十五萬冊應該是合理的數字,比起目前的所謂「暢銷作家」也是理直氣壯吧。在此奉勸這些幫痞們,人家至少還是個作家,媒體輿論願意盯著就代表張大春先生還是號人物,關上電腦離開聯合報的部落格,你我什麼都不是。 最可惡的幫痞之言:「張大砲的留言版上個月也有香港貿易發展局留言邀約,那張大砲為何不砲轟香港政府呢?是台灣人好欺負,還是張大砲只為中國政府辦事?」這是Marvin所見過最下流最惡毒的批評了,不只是幫閒之輩更是幫痞之流。如果香港人是提早約訪而張大春先生有空,這就是為中國人辦事嗎?如果是新聞局約的時間太急促,張大春先生不願準備不及而失禮於外國人呢?如果張先生樂意與外國人交談,卻因太急促而扼腕懊惱提出抗議呢?如果Marvin今天收到點召令必須明天去營區報到,Marvin也會爆跳如雷,因為所有工作行程都已經排好了,那麼張大春先生為什麼不能生氣呢?「子非魚,安知魚之樂?」各位幫痞們又不是張大春,在旁邊喊燙什麼呢?這種事情也可以扯上台灣人與中國人,幫痞之輩的腦袋瓜子也可想而知了。 從三十年前大頭春日記第一篇的「刺蔣兇手載譽歸國」,張大春先生毫不在乎嘻笑怒罵的個性一直到現在,「大說謊家」一書痛批李登輝,電台節目從宋楚瑜、陳水扁、馬英九一路罵到吳敦義,這就是張大春先生的個性。不管是寫文章或是主持節目,張大春先生一直站在當權者的對立面,比起大多數的三流政客與電視名嘴,絕對是有勇氣多了。三十年前司馬中原先生形容張大春先生「野鬼托生的文學怪胎」,冷嘲熱諷一直是張大春先生不變的脾氣,說他文人的酸氣也好,說他作家的架子也罷,信手拈來批個幾句又如何呢?你我這些幫閒之輩不都是這樣嗎?我們哪個不是看一個罵一個?我們哪個不是砲火四射口水亂噴?憑什麼去批評人家呢?不過是幫閒之輩的假道學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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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