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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來節制記者的筆
2010/05/05 17:15:09瀏覽1555|回應1|推薦1

台灣媒體發展至今,各種光怪陸離的現象已經不稀奇了,每天翻閱一下報紙,在各新聞頻道間逛逛,不是為了update新聞事件,而是讓自己能夠笑罵一番而已。不過當新聞的報導對象變成自己時,所有的嬉笑怒罵都不見了,只有滿腹對於無知媒體及差勁記者的憤怒,以及投訴無門申訴無望的無奈。

 

五月一日聯合報報導了一個不起眼的小新聞如下:

國道走山/新店山坡住戶  施工補強山壁 怕坍方喊停

 

新店市公所為補強新坡一街旁山壁,避免落石掉下傷人,日前在山壁施作擋土牆,但民眾擔心工程會釀災;縣議員金中玉昨天會同大地技師會勘,市公所人員允諾加強安全設計,希望讓民眾安心。

內容是關於新店市新坡一街路旁一處邊坡落石狀況,一群民代里長、公所主管及閒雜人等圍著不到十公尺寬的工地煞有介事的討論協商。結果如何不得而知,因為這幾天早晚經過時工地還是不動如山,看來有關單位小事化大的功力還是如往常一樣厲害。但是同一天的自由時報卻是報導如下:

    <江坡華城>山壁崩塌威脅300住戶

   〔記者潘杏惠/北縣報導〕台北縣新店新坡一街與長春路山壁遇下雨偶有落石,新店市公所設置擋土牆防土石崩落,受國道3號基隆七堵段走山事件影響,當地居民憂心邊坡坍塌,恐影響緊鄰的江坡華城300多戶住家地基,縣府農業局、工務局、市公所昨天會勘達成共識,將增加岩釘及擋土牆厚度補強。

這位潘姓記者不知道是程度不足還是文筆太差,對於公布社區名稱的問題毫不在意,難道潘姓記者不了解後面問題的嚴重性嗎?還是干我屁事毫不在乎的心態作祟呢?

當初選擇此處購屋完全是因為環境幽靜,空氣清新再加上鳥瞰大台北地區的景緻。歷經了921地震之後所有住戶人心惶惶,最後管委會出資聘請大地技師實地勘查,建商也提出相關資料佐證,才平息了社區住戶的憂慮。此次之所以會有新聞報導,只是因為新坡一街上有一處寬不過二公尺的山壁落石,里長擔心落石滾到路上影響交通,才決定了擋土牆工程的施作。這一切跟遠在100公尺外的社區住戶有何關係呢?潘姓記者不了解事情的來龍去脈,自由時報斗大標題灑狗血式的報導,造成的損失誰來負責?新聞媒體對於處理警方逮捕的嫌疑犯或未經起訴的關係人,一向都是不公布姓名並馬賽克處理,但是對於這個事件的社區名稱,潘姓記者沒有確實資料可證明工地與社區有關,怎麼可以大剌剌的公布社區名稱呢?

 

已有確定的判例說明房屋買賣須提供相關資料,自由時報這則報導將會跟著我們幾十年,我們損失卻是投訴無門。一個完全不相干的工地卻影響到房屋的銷售與價格,我們的血汗錢讓沒道德的記者任意揮霍,就算再找相關技師鑑定確認也挽不回記者隨便亂寫的結果。這也就是政府對於公布危險地段猶豫再三的原因,影響房價的問題實在太大了,它是直直接接的吸掉人民口袋中的血汗錢。而且危險地段並不代表危險建築,其中的建築造型,結構形式,地基方式與震動頻率都有關係,這是一個非常專精的數學計算,而不是民粹口水可以解決的。如今自由時報不專業的記者為了拼版面,寫出這種毫無調查佐證的報導,弱勢的社區居民毫無辦法。誰來監督記者的報導呢?誰來節制無冕王的筆呢?

 

自我期許為民喉舌的記者們,你們願意多花一點時間瞭解嗎?你們願意多用一點心力查證嗎?在下筆的同時,你們有想過可能損害人民的權益?你們堅持報導與採訪的自主,你們希望人民支持言論自由,但是報導出來的東西卻傷害了人民,你們有自我約制的體系嗎?你們有自我內省的機制嗎?你們會因為自己的錯誤向人民道歉嗎?對於錯誤報導造成的財物損失,你們願意賠償嗎?如果以上的答案都是否定的,就請你們下筆時多想一想吧。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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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marvinfann&aid=4005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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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樣的人養什麼樣的狗
2010/08/25 22:23

看看他老闆是誰吧?

愛灑狗血的老闆

屬下焉有不隨之起舞的道理?

馬文凡(marvinfann) 於 2010-08-31 21:56 回覆:

謝謝指教

看來歹竹也有可能出不了好筍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