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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01 22:58:06瀏覽11670|回應1|推薦0 | |
何以故,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所以者何,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如來得菩提是無為法——無得而得;如來說法,也是無為——無說而說,所以如來所說的法,皆不可取。 取,即心取,如來所說的法,過凡心境界,心行處滅,才可領會,心行未盡,不能領會。凡心的境界是有為,有生死,有生滅,無為的境界才是涅槃,所以凡夫以妄想心不能取如來的法,若果念佛念至心滅,當下即能領會,或是持咒至心空,亦能領會,法華經云:「是法非思量分別之所能知。」不可以思量心、分別心,取如來的法,思量分別心盡,便能領會如來的法,若思量分別心未盡,你還未能領會如來的法,故云「皆不可取」。 心如何才滅?念佛念至心法兩亡,就是心行處滅。 如來所說的法既不可以妄心取,那麼可以口說嗎?亦不可以口宣說,如來所說的法,超過凡夫言語界,不能用凡夫言語表達出來,是為不可說,惟有語言道斷,才可以明白如來的法,語言未斷之時,就是用多劫的時間,也講不出來。法華經云:「是法不可示,言辭相寂滅。」一乘之法,不可以指示,更不可以言辭表達出來,法華經又云:「諸法寂滅相,不可以言宣。」諸法的寂滅相,不可以用言語宣說出來。 既不可以說,那麼就不說嗎?又不是不說,語言道斷,就是說法,古人云:「達摩西來一字無,全憑心裏用功夫,若以紙上談佛法,筆尖點乾洞庭湖。」 法眼祖師未悟道以前,很喜歡研究肇論,曾到處參學,有一次,因雪阻,在羅漢琛禪師處掛單,琛禪師與他談肇論,禪師說:「肇論云,天地與我同根,請問上座與山河大地,是同是別?」法眼說:「別!」琛禪師豎起兩個指頭,法眼改說:「同!」琛禪師又豎起兩個指頭。 兩個指頭,不能說同,又不能說異,兩個指頭不一樣,所以不能說同,兩個指頭同一掌出,所以又不能說別;意思是,山河大地與我,不可以說同,又不可以說別。 第二天,雪停了,法眼向琛禪師告假,禪師送他到門外,說:「佛法說三界唯心,萬法唯識,對麼?」「對!」琛禪師指著門外一塊大石說:「那一塊石,究竟是在你心內,抑或是在你心外?」法眼說:「在我心內。」琛禪師說:「行者,何苦把石頭放在心內!」法眼啞口無言,立即放下衣包,依止琛禪師。 法眼用三十天講言說道理,琛禪師不認可,說:「佛法不是這個。」法眼云:「某甲辭窮理極。」琛禪師說:「若論佛法,一切現成。」法眼當下開悟。 辭窮就是語言道斷,理極,就是心行處滅。修行至心盡言絕之時,才能夠明白佛法,心行未盡,未解佛法,更不會說法,所以云如來所說的法,不可以心取,更不可以口說。 語言道斷就是不可說,心行處滅就是不可取,那又是什麼呢?就是非法、非非法。 如來所說的法,不是有(非法),又不是無(非非法),黃檗禪師云:「法本不有,莫作無觀,法本不無,莫作有觀。」法不是有、不是無、不是亦有亦無、不是非有非無,離四句,絕百非,就能見到諸法的實相,諸法的實相亦即無為法,無為法不可以說有——有生死;更不可以說無——無生死。無為法內既無生死,何來有生死滅?有為法有煩惱可斷,無為法中,既無煩惱,何來斷煩惱? 一切三賢十聖,皆證無為法:從有為——有煩惱可斷,入無為——煩惱空,無煩惱可斷,便是無為。 小乘以初果、二果、三果為賢,四果阿羅漢為聖,大乘以十住、十行、十迴向為三賢位,十地菩薩為十聖位。雖云無煩惱,亦有賢聖之差別,猶如大海,大海是一,但是大海有淺有深,是故有差別;無為法是一,但亦有賢聖之差別: 初果見惑煩惱空,阿羅漢果是見思煩惱空,菩薩不但見思煩惱空,所知障亦空;小乘以我空得無為,大乘以我、法二空得無為。" (金剛經淺易 聖一法師) 玄奘法師譯本:何以故?世尊!如來、應、正等覺所證、所說、所思惟法皆不可取,不可宣說,非法非非法。何以故?以諸賢聖補特伽羅皆是無為之所顯故。」 "這是什麼緣故呢?因為如來應正等覺所證、所說、所思惟法,都是不可取,不可宣說的非法、非非法。因為凡有可取,就有能取,有能所取就有對待、有限量邊際,這就不能顯佛所證無相真實義了。若是法,就可取、也可分別言說,若是非法,也可取、可分別言說;但如來所證、所說,既非有、也非空,所以不可宣說,非法非非法。如這樣,怎麼會有佛、菩薩、阿羅漢,這些賢聖補特伽羅呢?──菩薩中有三賢,聲聞中有七賢,這都名為賢;須陀洹至羅漢的四果與菩薩十地與佛名為聖──須知這都是無為法所顯現的。因為證得無為法,就成三乘聖賢,而無為法不可取、不可分別,所以聖賢也不可取、不可分別。佛說的法,也只是為掃去眾生的虛妄分別,令證無相真實的法,所以是不可宣說,非法非非法。 以上都是以諸法空所顯真實義來斷疑;但又不是斷滅一切、空無所有,若能真實了達諸法空相義而修布施等行,正是成為無限量無窮盡的功德。所以現在就以信解受持此法的功德,同世間善所成的福德來校量。" 無得無說分第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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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