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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青少年戶外休閒活動水上安全常識
2009/02/17 11:53:29瀏覽2197|回應0|推薦3

民眾青少年戶外休閒活動水上安全常識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水上救生協會

一、游泳玩水應選擇有救生員執勤之泳池及海灘、河流,並接受其指導及勿超越警戒線。

二、設有「水深危險」、「禁止游泳」、「小心暗流」等警告標誌之水域,千萬不可下水游泳。

三、未得家長同意或未結伴不可單獨到水域游泳或玩水。

四、未學會游泳者應由教練從旁指導與照應,入水前應做伸展暖身操,經淋浴後才能下水。

五、疲倦、飽食、酒醉、身體不適、睡眠不足不可下水游泳。

六、在海邊、河川游泳、玩水、工作,如接近黃昏時,應停止活動,離開水域,以免迷失方向辨別不清,誤入漩渦、暗溝、大浪,遭致溺水。

七、切勿在大浪及激流水域游泳、玩水,以免發生溺水。

八、無充足體力與游泳技術者,不可作長程游泳,以免體力不支發生溺水。

九、未受潛水訓練者或潛水技術欠佳,不宜潛入深水區探險,以免發生溺水。

十、跳水應先知道水之深度,在不明地形或淺水處跳水容易頸椎受傷,造成終生癱瘓。

十一、不要依賴吹氣式游泳圈、浮床,有時因破裂或洩氣而失事溺水。

十二、絕勿在有岩礁區、蠔殼之水域游泳,以免割傷身體。

十三、有鲨魚及水母出沒之海域,不可游泳,以免遭受攻擊及刺傷。

十四、水域沙灘懸起紅旗時,表示該區風浪大有危險,不可下水游泳。

十五、游泳如發生危險時,應即舉手高呼求救,勿逞強或不好意思呼救而失事。

十六、未有救生技術者,如發現有人溺水,不應逞強下水救人,如冒險去救,易產生雙溺,最好高聲呼叫或掛電話打119求援、求救。

十七、切勿在工地、水塘、魚池玩水,因水質不良,深度不明,容易受傷或陷入泥沼而溺水。

十八、在水庫下游游泳時,如發覺水庫放水,應迅速離開。

十九、身穿牛仔褲或長褲時,不要游泳,尤其是河流水冷水深的水域,避免雙腿抽筋溺水。

二十、磯釣(魚)時應穿上救生衣及釘鞋,以策安全。

廿一、溺者若在水深在胸部以下,且離岸不遠時,則可用手拉手的人鍊方式施救之。

廿二、溺者約離岸不遠,則用岸上一切可以利用之東西如竹竿、木條、拋擲救生圈、皮球、繩子從岸上施救是最安全有效的辦法。

廿三、萬一意外事件發生,掉入水中的第一個反應,要鎮定設法踩水自救,使身體不會沉下去,採用蛙式踩水為最基本有效方法。

廿四、遇到大雷雨或地震發生時,應立即離水上岸,往安全處逃避。

廿五、若不幸被溪水沖走時,身體應仰姿保持腳在前、頭在後,以免頭被撞傷,看到前方水面有高浪,表示水底有巨石,應設法避開,以免撞傷,如遇轉彎處,應游向內灣後流處,即可順勢上岸。

廿六、不可在航道、港區、碼頭邊游泳、玩水。

廿七、在未設管制的(如海水浴場)海邊游泳、玩水時,須注意潮流漲、落,尤其是退潮流時。

廿八、欺山莫欺水,當你游泳時,能夠小心鎮定,自量氣力、不逞強、不浮躁,你就會得到如魚得水的快樂。

廿九、愛好游泳者,最好能參加救生訓練,作自救救人之用,中華民國水上救生協會及各縣、市救生分會,每年均舉辦很多救生員訓練班,也有國中、國小學生基礎班,歡迎大家參加。

轉載自校園游泳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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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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