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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15 14:50:45瀏覽581|回應0|推薦1 | |
救溺 下水不如丟漂浮物 〔記者鄭淑婷/北縣報導〕發生溪邊溺水事件該如何自救、救人?紅十字會台北縣支會第三救生大隊大隊長葉泰興表示,想自救,一定要有正確「戲水觀念」,不要去不熟悉的水域玩水;萬一同伴溺水,千萬不可一古腦兒跳水救人,盡量將身邊可漂浮的東西拋給溺水者,或脫衣接成拉繩,拋入水中慢慢將人拉起。 葉泰興表示,發生溺水事件時,因為緊張、或是沒受過泳訓,很少人有自救能力。最好的自救方法,是要有正確戲水觀念,吃飽、酒後不下水,下水時不可穿牛仔褲、衣服,不明水域、危險水域也絕不下水。 葉泰興說,即使水性再好,也要隨身攜帶浮具,最好是實心、泡棉製的泳圈、救生衣,在溪水中要避免使用充氣式浮具,避免遭石頭割破失去功能。 而在溪邊遊玩發現同伴溺水,該如何搶在黃金時間救人?葉泰興指出,過去有很多溺斃事件,經常是溺水、救人的一起身亡。要記得不要貿然跳下水,「不妨先將身邊任何可以漂浮的東西拋給溺水者,像是樹木、寶特瓶、游泳圈等。如果溺水者被水流沖走,一定要沿著岸邊跑,邊跑邊丟可漂浮的東西下水,或是找尋長樹枝、竹子,伸入溪中把溺水者拉起來。」 葉泰興表示,過去他在北縣大豹溪駐點擔任救生工作時,曾有過小朋友解救溺水同伴成功案例。一群小朋友發現同伴溺水,他們沿著岸邊跟著跑,邊跑邊把衣服脫下,接在一起成為「救命繩」,拋入水中把溺水同伴慢慢拉起。 轉載自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jun/23/today-fo8.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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