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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社論:慨談大陸配偶的待遇演變
2009/02/23 17:10:48瀏覽2004|回應6|推薦7
慨談大陸配偶的待遇演變

陸委會主委賴幸媛最近說起一件讓她感動的小事。她外出吃飯,有路邊攤的大陸配偶認出她來,趨前道謝,感激馬政府幫忙改善她們的困境。賴幸媛似乎從「人權本位」和「人道關懷」的角度,感受到工作的欣慰和成就感。

賴幸媛當初被馬英九點名主掌陸委會時,外界驚異,甚至少有好評。這九個月以來,兩岸關係頗有進展,賴幸媛卻始終低調,顯得相當「安靜」。但她這次說起「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修正草案,尤其牽涉大陸配偶的待遇改善部分,侃侃而談,追求突破進取之情溢於言表。

賴幸媛說,台灣有必要用更開闊的心胸來處理「人」、尤其是「弱勢族群」的問題。這句話的意義蘊涵著普世價值。其實,倘若許多政策議題能回到「人權」的角度來處理,非但台灣本身希冀追求的文明境界有所精進,且糾葛的兩岸關係亦可豁然開朗。

賴幸媛從「人權」的高度來看陸配問題,遂能打破意識形態的框架。反過來說,如果忘記「人」的基本價值這一點,則政策隨時可能會被政治力量所扭曲。蔡英文任陸委會主委期間,亦曾推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修法,那時陸委會強調的主軸是「生活從寬,身分從嚴」,打算將大陸配偶取得身分證的期限從八年延長為十一年,結果引起抗議。最後「十一年」的明文規定並未通過,但之後公布的相關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等,都變得嚴格許多,流程複雜和人數配額限制,皆為取得身分的年限增加了實質障礙。此外,為取得定居證所須檢附的財力證明,亦被輿論分析其中隱含「不可成為台灣社會包袱」的歧視心態。問題是:兩岸婚姻若受政府如此歧視,則何不禁止兩岸通婚?

這項針對外籍和大陸配偶要求的財力證明規定,去年底由行政院長劉兆玄宣布取消了。這次陸委會推動的修法,還包括了將大陸配偶取得身分證的門檻由八年降低為六年,只要合法入境即享有工作權,遺產繼承兩百萬元的上限也取消。這非但是對「外配」婚姻的祝福,也是政府應當給予合法夫妻立足社會的最起碼支援。

台灣至今為止的社會情境,對外籍和大陸配偶仍多另眼相看。所謂「新台灣之子」,是一種政治正確的說法,卻也襯顯了現實中「另類族群」的待遇。法令上對待和外籍以及大陸人民的通婚,也仍有諸多堪稱侵害天倫之情、剝奪基本人權的限制。賴幸媛說她個人希望儘快徹底改善,但也深知完全的「平等」無法一步到位。

令人深思的是,在民進黨執政時期,其實是台灣喊「人權」喊得最大聲的時期,且人人都對「普世價值」琅琅上口。既曰「普世」,當然應有超越特殊政治計算的意義,但很多人卻仍跨不過意識形態的界限。對兩岸關係保持戒慎恐懼是一回事,對台灣的鄉土情懷念念於心是一回事;但縱然如此,也不應該以此作為人權歧視的理由。歧視大陸配偶,只會使弱勢者更形困頓,並更形撕裂社會。

無論如何,把兩岸的民間互動,建立在「人權本位」的基礎上,總是一項進步。馬團隊執政以來,兩岸關係在政經層面,有很多「輕舟已過萬重山」的成績,定期直航、大陸觀光客等等皆是。但社會氣氛,從張銘清、陳雲林來台時的騷動,到「大陸妹」、「阿陸仔」、「新外省人」等稱呼揮之不去,顯見成見甚深,歧視仍存。

既然法律許可兩岸通婚,朝野即更當珍惜及培育因兩岸通婚帶來的「新台灣人基因」;應使這種「新台灣人」的「社會基因」,成為促進兩岸理解與和平的重要資產。大陸新娘若對台灣的社會支援心存敬重感激,她們當會將這種感受傳達給彼岸的娘家!

( 時事評論兩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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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罗小扇
等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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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两语
2009/02/24 12:36
我是大陆人,接触过一个台湾人,能感觉到他的优越感(他根本不避讳)。我无意打击任何人,但实事求是的讲,愿意嫁到台湾受那窝囊气的大陆女性,不是太爱老公就是生活所迫。

風從雲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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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官不多
2009/02/24 11:18

讓我欣賞的官員不多

妳是其中一個

做什麼像什麼

如果妳不是一個立法委員

我相信妳其他事情一定做的更棒

另外

自古文人相輕

女人相妒

這兩點妳也沒犯太多

更值的我欣賞>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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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聊的自慰
2009/02/24 11:08

高喊人权,却在践踏大陆配偶的人权!

原来人权只对台湾人有效!那凭什么高喊民主灯塔,以台湾民主自由影响大陆?!

台湾民主人权?笑话!


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感謝馬政府准我全家團圓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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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來台 同學笑「爸媽不要」
2009/02/23 23:35

不能來台 同學笑「爸媽不要」

【聯合報╱記者陳東旭/台北—雲林報導】 2008.12.30 02:49 am

兩岸婚姻一直被台灣部分政客歧視!內政部昨天終於修正毫無道理的「十三年」條款,讓大陸配偶前婚生子女可來台。多年來在網路上奔走的雲林虎尾農民陳應隆認為,政府只踏出一小步,陸配要達到與外配同等的權益,還有一大段路要走。

在雲林種柳丁的陳應隆三年多前到福建省福清市認識陸籍妻子,兩人墜入情網,陳應隆不計較妻子已有一歲的女孩事實,仍步上紅地毯。但回台後才發現兩岸婚姻遭受到多如牛毛的法令阻礙。尤其「十三年」條款讓他與妻子完全不能接受,從此,陳應隆在聯合城邦網路上開設部落格,不斷奔走控訴這條法規的不合理。

滿口台灣國語的陳應隆說,他愛屋及烏,當然也愛妻子的小孩「小靜」,但每當看到「小靜」獨自一人放在大陸,他與妻子的心就絞痛不已。「小靜」一歲時還不懂事,但現在已四歲,懂事後一直央求要跟爸、媽來台灣。但來來回回每見一次面,在機場、在車站離別時,他們的傷口就撕裂一次。「小靜」的幼稚園同學還笑她,爸媽都不要你了,才把你留在大陸!

陳應隆說,「小靜」不斷問他,何時才能來台灣啊!他只好一直騙、一直騙,要她乖乖聽外公、外婆的話,不然就不能坐飛機來台灣了。「小靜」懂事又獨立,她乖乖地、痴痴地等,有時太想念時就寫信,甚至哭著打電話要媽媽,希望有一天能坐飛機到台灣。

陳應隆表示,依照新的規定,他算了一下,「小靜」最快要到八歲才有資格來台,但還受到一年六十個名額的限制,屆時不知能否順利來台。他不懂政客的語言,這種限制沒有意義,大陸的小孩變成台灣人怎會平白享受台灣的福利?將來這些「新台灣人」不也是要一樣納稅、服兵役嗎?這些年幼的小孩因為兩岸婚姻成為犧牲品,留在大陸又有隔代教養的問題,更讓人不平的是,外配的婚姻移民根本沒有這些限制,獨獨限制大陸配偶,這樣算是講人權的台灣?

他說,自從他架設論壇網站後,呼應的人數已超過數百人,很多陸配都有此問題,孩子都要忍受分離之苦。
【2008/12/30 聯合報】@
http://udn.com/

看到這,我忍不住哭了,淚如雨下。
因為我和這位媽媽一樣,海峽兩岸各有一子。
卻沒有那份勇氣。因此倍感自責
孩子總會問媽媽你什麼時候回來?
好不容易回去了,大陸的兒啊開心了,滿足了
在台的阿公阿嬤卻又想孫子了,在上班的爸爸回家又要面對空蕩蕩的房間,孤零零的
於是,又揮淚痛別…雖然善意的謊言安慰卻對已漸曉事理的兒啊無效了,卻還是繼續
回台又開始無盡的思念與擔心
已經上小二了,功課不會,不識字的外公外婆無法輔導
遇到挫折了,年老的外公外婆無法理解給與指引
開始叛逆了,無法管教了
疼愛孩子的外婆會因不舍孩子對媽媽的思念而,更加寵愛孩子,我又擔心孩子被寵壞了
這些日子以來,我就這樣被無盡的自責,思念,離別之苦吞噬著

但台灣當局是怎樣對待大陸女生的呢?
第一、台灣男人有孩子,就不許認養大陸配偶的孩子(不把我們的孩子當人看)。
第二、大陸配偶拿身份證後才可讓自己親生的孩子來探親,每年2個月探親。(至於來台定居是跟本不可能的事,因為孩子絕對會超過12歲的,政府規定只要小孩超過12歲就不予許可)。

這種不合人性的法律還是自稱民主國家的台灣所規定,國外的朋友聽說此事,也都是覺得不可思議,怎麼會有如此不近情理之規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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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迎風
等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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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的政治太骯臟
2009/02/23 19:00

在臺灣,天天搞什么人權的人,也是那群搞臭名昭著的種族歧視的人。

民進黨的無恥,真是到家了。


九軌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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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未來的主人翁的媽媽
2009/02/23 18:14

這些新移民是未來社會的中堅﹐她們孕育教養我們未來的主人翁﹐只有快樂的媽媽才有快樂的孩子﹐我們今天所作所為﹐今天的立法和社會氛圍﹐將來會被他們回頭檢視﹐請不要繼續灑播悲情和製造弱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