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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11 18:05:27瀏覽1270|回應0|推薦8 | |
這次的亞運會,我們選手在棒球、網球、桌球及跆拳道表現都相當不錯,這些職業選手付出了極大的心力在平日的訓練上,為的就是可以在正式比賽時為國爭光。有一句話說「台上十分鐘,台下十年功」,運動員必須反覆地練習,經過一次又一次的試煉及無數次的挫敗,才能夠在千錘百鍊中脫穎而出。 但是職業選手畢竟運動生命有限,總有一天必須要離開競技場,但是他們所累積豐富的實戰經驗卻是相當寶貴的資產。過去有些成功的運動員在退休之後變成了專業教練,然而也有為數不少的優秀運動員,因為相關的法令對他們的保障十分有限,所以他們不得不轉行另謀生路,對於體育界而言是極大的損失。我知道現行的法令無法留住優秀的運動員為體育界效力,因此,從92年開始,就在立法院和許多委員共同推動一系列相關法律的修正,總共有三部曲。首部曲是在在國民體育法第十三條中補強了關於專業運動教練取得法源依據的基礎;二部曲則是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二十二條將運動教練納為教育人員,使運動教練得以專業化;三部曲則是教育任用條例第四十條為專業運動教練取得敘薪依據。 提振運動風氣,鼓勵優秀運動選手一直是我認為需要努力的方向,但是留住人才必須有完備的法令才能夠給予應有的保障。從這次的亞運會成績讓我們看到國內運動選手平日嚴格訓練的紮實,到目前為止(12/10),獎牌總數已經達到25面,在45個亞運參賽國中排名第六。雖然我們不能以此自滿,但我更希望可以在制度面提供更多的保障讓運動員可以專心在競技場上,不必擔心當繁華褪去落得惆悵後半輩子。未來我們會持續推動專業運動教練法令的健全化,讓所有的運動員沒有後顧之憂,努力在場上爭取最好成績,退下來後也可以傳承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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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