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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14 18:14:33瀏覽813|回應0|推薦0 | |
(一)政治經濟學→經濟學→新政治經濟學[1] 1.斯圖亞特(James Steuart):1767年出版《政治經濟學原理之探究》(Inquiry into the Principles of Political Economy),之後,研究有關經濟理論的學科常被稱為政治經濟學。 2.馬歇爾(Alfred Marshall):1890年出版《經濟學原理》(Principles of Economics),經濟學一詞取代原本政治經濟學的用語。 3.新政治經濟學:傳統的經濟學理論是在解釋消費者與企業家如何從事決策,以獲取財貨、選擇工作、生產及投資。James McGill Buchanan將上述領域一系列的研究應用到公部門的決策制定,我們稱它為「新政治經濟學」(The New Political Economy)或「公共選擇」(Public Choice)。亦即其貢獻在於將個人間經由交易獲取利益的概念轉換到政治領域的決策制定,因此,政治過程變成合作的工具,以求達成彼此的利益,而這個過程的結果是依賴「遊戲的規則」─憲法[2]。 4.在1967年公共選擇研究學會的年會上,經過一番激辯,從公共選擇、社會選擇以及新政治經濟學中決定以「公共選擇」為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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