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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06 23:41:24瀏覽301|回應0|推薦0 | |
少年刑事案件之基本處理流程 推薦律師說法 【高雄律師法通法律事務所/蔡所長】 一、少年如果有虞犯或觸犯刑罰法律行為者,會經過審前調查程序,由調查保護處收案,並分案後交由少年調查官調查,調查該少年與事件有關之行為,其人之品格、經歷、身心狀況、家庭情形、社會環境、教育程度以及其他必要之事項,製作調查報告並附具建議,提供少年法庭作為裁判之參考。 二、少年法院依調查之結果,認為: (一)無付保護處分之原因或以其他事由不應付審理者,應為不付審理之裁定。 (二)情節輕微,以不付審理為適當者(得命少年:1.向被害人道歉2.立悔過書3.對被害人之損害負賠償責任),得為不付審理之裁定,並為下列處分︰1.轉介兒童或少年福利或教養機構為適當之輔導。2.交付兒童或少年之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嚴加管教。3.告誡。 (三)以交付審理為適當者,法院得得以裁定將少年交付少年調查官為六月以內期間之觀察後,裁定是否交付保護處分。 1.如法院認為事件不應或不宜付保護處分(得命少年:1.向被害人道歉2.立悔過書3.對被害人之損害負賠償責任)者,應裁定諭知不付保護處分。 2.如認為需交付保護處分,應對少年以裁定諭知左列之保護處分︰ a.訓誡,並得予以假日生活輔導。 b.交付保護管束並得命為勞動服務。 c.交付安置於適當之福利或教養機構輔導。 d.令入感化教育處所施以感化教育。 資料來源:http://fatong.tw/ 如果您滿意本所服務,⑴請登入google帳戶,⑵點選進入頁面,⑶點選google地圖左側面板末行的"撰寫評論",就能跳出"發表好評"頁面,⑷請點選您心目中評價本所的"星星數",再填入您的"心得感想"後,就能按"發佈好評",謝謝。 法通法律事務所高雄所地址:高雄市前鎮區桂林街102巷42號1樓 法通法律事務所台南所地址:台南市安平區郡平路458號1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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