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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20 12:22:08瀏覽2316|回應0|推薦25 | |
平路---聯副11‧12月駐版作家新作發表 我總在尋找一個理想的包包。 捷運轉乘,經過太平洋SOGO百貨,扶梯上升與下降的瞬間,我的眼睛追著擺放皮包的攤位,目光像是尋找獵物般敏銳。 背在肩上舒服,拎在手裡也好看。貪心些,添加上近幾年的需要,怎麼樣柔弱無骨,變魔術一樣,輕輕巧巧就把我的iPad裝進去。手感,重要的是手感。 要它輕、要它堅固,要它軟,又要它耐用。列出的都是自相矛盾的需求。 最近幾年,因為擺放電腦,我開始用登山背包。望著手邊不起眼的帆布包,心裡總有一點是不是已經放棄了的惘然。 ● 仍然沒有放棄,心裡的追尋永無止境,走過信義計畫區名店的櫥窗,穿過永康街、師大路一帶的窄巷,繼續用眼睛搜索,哪裡有一個合心意的包包? 我有過許多包包。即使到今天,住家的壁櫥總有一個專屬角落,堆疊著用舊了的包包。 美容院剪頭髮的時候,我習慣快速瀏覽,檢索一遍雜誌上這一季的流行款。 大容量的皮包,已經風行了許多年。會不會像那個著名的口紅理論?經濟的前景愈蕭條,口紅的顏色愈鮮豔。皮包愈來愈大,表明女性愈來愈想把世界裝進皮包帶走。 對著雜誌上新上市的名牌包,我好像那位寫出《達文西密碼》的丹‧布朗,總在研析其中暗藏的品牌密碼。香奈爾的十字格紋、路易威登的經典印花、迪奧源自馬術的鞍狀曲線,怎麼樣悄悄融入新品的設計?還有Fendi的「F」,聖羅蘭的 「Y」,以及Gucci的「G」,符號的辨識性若有還無,在新款包包上借屍回魂,讓我得到解碼的樂趣。 剪頭髮的半小時,我身兼時尚達人,對雜誌上這一季的皮包給分數。Michael Kors的鏈條過於累贅、Chloe的鎖頭毫無創意、Celine的笑臉包當紅當令、Balenciaga的機車包歷久彌新。皮包的選擇更看出女明星的個性,這一季,安潔莉娜‧裘莉上街購物,沙拉潔西卡‧派克跑趴走秀,拎著哪家的新款包包?鉚釘顯出野性、莽紋顯出叛逆,髮絲掉落在雜誌上,我從髮絲之間預測名人的浮沉星途。 這樣的樂趣永無止息,身為女人,怎麼可能放棄從皮包帶來的滿足之感? ● 一位男性朋友結論地說,男人喜歡女人,女人喜歡包包。 畫一個箭頭示意圖就更清楚,男人心向著女人,女人心向著皮包。男女注定了彼此相失,邱彼特的弓矢並沒有交集。 對女人,拎著中意的包包,這顆心不必專注在男人身上。 我有一位女朋友嫁給名醫。每次丈夫惹她生氣,她就去名牌店選一款昂貴包包。 我站在旁邊,看她摸著限量版的黑色軟羔羊皮,臉上笑靨如花,讓人想到……丈夫葬禮時掩不住豔光的快樂孀婦。 事實上,店裡選皮包的女人都有一種顧盼自得。若是牽男人的手走進來,更不時滿意地挑高眉毛。看在女人眼中,出手大方就是男人最大的優點,雖然對材質很無知,男人甚至分不清馬毛與鴕鳥皮的包包,但這男人願意順我寵我,一時,他身上所有的缺陷都值得原諒了。 張愛玲的小說〈色.戒〉,令人驚動的是縱放易先生的一剎那。王佳芝的決定,關乎瞬間的心理轉折。望著易先生的側影,悟到願意買鑽戒的男人是愛自己的,才會悄聲說──「快走」。 我總在琢磨這一類的電影畫面:不需要鴿子蛋一般的鑽石,想的,不過是一個看中的包包…… 鏡頭裡,男人(愛憐地、縱容地)掏出信用卡,「你就是愛買,這種東西。」 「是啊,」女人嬌聲附和。摸摸到手的皮包,O.S.(畫外音)報復地說,「誰教我不夠愛你?」 ● 或者我看多了電影,浮華的故事帶來畫面與音效、提供大量的視聽之娛。 那類clutch包,手指一夾,清脆的聲音,包包闔了起來。打開關上,手指撥弄著。消磨時間,女人一向可以依賴皮包。 當年,還沒有手機,皮包裡面總會裝一支唇膏什麼的。唇膏的形狀,其實比手機性感太多(說起來,倒是手機的發明,讓這世界變得制式而無趣)。皮包裡若還藏著修長的紙菸盒(薄荷味的Virginia Slim?),拿出來放在桌上,更充滿撩撥的意涵。在我想像中的老電影就有這類鏡頭,等人的時刻,意識到隔桌有人,女主角打開皮包,從皮包裡取出鏡子,對著鏡子,慢慢描畫唇型。手指有些膠著、時間有些凝滯。手裡那個皮包,看似手指的延伸物,說出了太多想說未說的話。 手裡那個包包,既是肢體的延伸,女人透過包包所表達的肢體語言,看起來是一種沉迷(於自己)、一種耽溺(於自己),一種不假外求,透過這種看似自足的姿態,在這瞬間,卻無言地傳遞著,女人心中亟待被填補的空虛。手指握著包包,彷彿期待地問著隔桌的男人,怎麼不過來搭訕幾句?換句話說,因為那個包包,讓這女人突然變得具體、變得可慾,變得唾手可得。 寫小說,寫的若是吸菸的男人,節奏需要慢下來的時候,我常用「抽一口菸」來過場;主角若是女人,拿起皮包、打開又關上,意味著心情轉換,這個瞬間,她下定決心,變得決絕了。 場景若是化妝室裡,對著鏡子,臉上眼波流轉,這個女人回憶起經驗過的男人,無論是舊愛新歡,倒不如手裡的包包溫存而體己。 ● 我喜歡聽女朋友講她買皮包的故事。 明明是真實故事,卻帶著成人童話的滄桑。 故事裡,她這一趟的任務很特別,幫老闆採購愛馬仕包(Hermes),送給家裡的女人們。 她特地坐飛機到澳門掃貨,聽說那裡的店才可能有些現貨。店員戴上白手套,以莊敬的姿容,把庫存全搬出來,儘管其中有別的顧客等了數年的訂貨。店裡有的都擺桌上,一個個凱莉包與柏金包。沒什麼可以挑剔的,很快就全數搞定。老闆在電話裡說聲好,家裡每個女人分一隻,大老婆拿大的、小老婆拿小的,免去爭風吃醋的麻煩。 此行使命必達。店員恭送之下,捧著那堆橘紅盒子出店門。女朋友跟我說,飛回台灣的航程中,每位空服員都對她另眼相看。 「坐在飛機上,我想過帶那些包包跑路,另類的捲款潛逃。」 接著,她有些幽怨地講到,後來,換成她自己抵不住誘惑。下一趟,她可是用自己多年的薪水積蓄,選了最便宜的一款。 「何必這麼辛苦?你老闆託你買包,本來就有意,附贈一個給你。」我調侃地說。 「你說得對,不是沒想過這種可能,念頭一閃而已。」她說,自己旋即想清楚了,羨慕的並不是那些女人的生活,只是那些女人的皮包。因此,何必為了那些女人的皮包,選擇那些女人的生活? 我的女朋友很睿智,最多讓男人出錢買個包包,不必把自己也當成包包,裝進一個禮物盒子裡。 就好像在外面玩樂的男人總說(一臉壞笑地說),想喝牛奶,買瓶裝的就好,不必把一頭乳牛牽回家。 戀物?還是戀人?或者物是人非,都是心裡的癡念,想要打破從壞到空……由敗壞到荒蕪的循環。 ● 我從不敢低估物質基礎在情感中所占的分量。 自己總在睹物思人。每次,摸著屬於父親的舊物,一往無回,陷入無底的、不可自拔的傷懷。 走進去那間屋,就掉進那個黑洞!附寄在物質上的情感如此驚人,以至於猶太人的浩劫博物館裡盡是舊物,假牙、拖鞋、睡衣、女人的珠花皮包、孩子最後擁在懷裡的布娃娃,樣樣是慘然的控訴。沒有眼前那些貼身物件,人們的憑弔將無所憑依。 坐在滿是灰塵的房間裡,又想著小時候,母親的一點值錢東西放在床底下,塞在一個舊舊的麂皮包裡。 那個年代,許多外省媽媽都有,裝了點細軟的包包,放在床邊伸手就搆得到的地方。 萬一又要逃難,驚醒的分秒間,抓在手裡,隨時可以走。 那些年,記得家裡並不寬裕,卻總有鄉誼故舊過來跟父親借錢。父親進到臥室裡,跟母親低聲說話。後來,拗不過父親,母親眼圈紅紅地,把她那個手袋從床底拉出來。 事實上,皮包裡的東西,對每個女人,在任何時代,都代表最起碼的存在感! 說回現世吧,我自己的皮包裡裝著唇蜜、手霜、眼藥水、原子筆、牙刷與牙膏,以及指甲刀、指甲銼等等,儘可能袖珍包裝,握住這些東西,足可以在荒島存活一陣。 我們是幸運的,能夠臆想的倖存情境,最多是旅行時飛機故障,迫降到一個陌生的機場,靠手邊這個包包要在長椅上蜷縮著過夜之類的…… ● 女人到底要什麼? 或者,尋覓的始終是現實世界不存在的東西? 像是在「失物招領」的筴子裡四處撈尋,找不到幻覺裡曾經擁有(又曾經遺失)的心愛包包? 包包的耐人尋味,在於它指涉著女人從未完全滿足的內在渴求嗎? 看看我變成收藏品的舊皮包,倒真是各有缺點。貼心的不耐用;耐用的,卻又不夠貼心。喜歡它柔軟的觸感,又希望它有經久耐磨的粗礪。正因為需求如此多樣,理想的包包未曾出現。恰似女人心底的那一點貪念,要它特殊、要它罕有,夾層不多不少,夾層太少,內容一目了然,失去收納的功能;夾層太繁複,急起來一陣翻找,反而變成失物的迷宮。 最好像玩具,高興起來,可以把世界放進自己的包包;沮喪時,包包變成盾牌,抱起它擋在胸前,又可以把世界隔絕在外面。 女人自己也說不清楚,如果符合所有功能、滿足了一切用途,那是一個什麼樣的包包?更別說要讓男人明白,為什麼,身邊有的還不夠好,總在找下一個理想的包包? 至於用一陣卻厭棄了的包包,又像生命中經歷過的男人,各有可愛的地方,也各有難以盡數的缺點。而繼續尋覓一個理想的包包,在女人的靈魂深處,那攸關生命原慾、攸關一個女人的生之動力吧。像是《亂世佳人》電影郝思嘉手裡握著的一把泥土,意味著明天,明天又有嶄新的希望…… ● 關於包包的故事,其實都攸關性別。 女人手裡的包包,對大多數男性,像是看不見的虛渺空氣。男人不介意女人拿哪一款包包,不加分不減分,男人見到的只是拿包包的那個女人。 或者,男女之間的困難就在這裡。沒有男人理解,包包對女人的重要性;這就說明了,為什麼女人不能夠……如同喜愛一個包包一樣喜愛……對包包並無所覺的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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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