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屏東山區跑了幾天,沒有網路的日子,過的還挺愜意的,2/13晚上打開電視發現小馬哥特別費案偵結起訴了,侯檢果然是條漢子,2/14一早特別買了報紙,晚上抽空研讀了一下起訴書,對小馬哥的失望更加深一層,對媒體及挺馬立委的造神運動的體會也更深一層。
陳文茜、趙少康、唐湘龍、等等以及賴委員、吳育昇委員、吳敦義秘書長、吳伯雄副主席…..族繁不及備載,你們真的認為修排黑條款,不是為了小馬哥嗎?還是另有你們自己的政治考量呢?
你們真的對小馬哥記者會的言行,看的下去嗎??小馬與阿扁不是都相信自己的清白,為何你們認為小馬是清白的,阿扁是黑的?相信你們有很好的邏輯,是我所不能理解的。
恭喜國民黨重新與許財利、鄭永金、何智輝、吳俊立、顏清標……一大票的判刑確定或是起訴中的貪官污吏站在一起,也恭喜民進黨任命陳其邁為副秘書長,接替陳哲男的位置,恭喜我們有金管會委員林宗正、金檢局局長李進誠、收2萬美金茶葉罐的郭瑤琪….恭喜我們國家有這麼多這麼優秀的公務員。
看了媒體一片挺馬、倒馬,民眾挺馬、倒馬、挺扁、倒扁,能讓我認為說的尚稱中肯的,只有陳輝文,罵的好呀!!推薦陳輝文18:00飛碟晚餐!!而一向被我看不起的大報仍然讓我看不起,聯合報、中國時報果然不愧為黨報,自由時報奮勇打馬不在話下。
王院長、連主席還在喬事情?喬自己的權位吧!誰關心我們了?看著眼前這些有意參選的總統候選人,哀悼我們國家在2008過後,仍然是一片黑暗,我看我來作總統好了,雖然一樣會做的很爛,可是我的妻兒、朋友、同學們每個都能升官發財,每個都可以家財好幾十億貫,除了爽,這樣也比看著他們這西自命清高的人在亂來的好!
只有證據的不公,沒有辦案的不公嗎?2007.02.15 中時社論
高檢署查黑中心以貪汙罪嫌起訴馬英九,與去年秋天為國務機要費案起訴吳淑珍,雖然辦案成員並不完全相同,但都有陳瑞仁檢察官的身影在內。半年之內,連辦兩樁撼動政壇的大案,直指朝野核心政治人物,一再重寫了司法紀錄,外觀上,檢調辦案不問藍綠;實質上,同樣的檢方,辦案的標準「我心如秤」嗎?社會自有公評,我們也深有感受。還記得國務機要費案的起訴書嗎?那可是曾經贏得讚美好評的一份文件,當時人們對於檢方敢於偵辦第一夫人,不僅覺得意外,英雄觀感也油然而生,起訴書中就國務機要費中總統無需單據報銷的部分,睜眼閉眼放過,人們也不以為意,畢竟敢於抓鼠,已是好貓。起訴當日,陳瑞仁檢察官接受媒體訪問,輕描淡寫,如釋重負,淡淡的哀愁,寫在眉宇之間,誰都知道,心中挺綠卻是六親不認,當真不是滋味。觀者誰不動容?誰不肅然起敬?我們也不吝情地給予了掌聲。
曾幾何時,另一陣營的馬天王也遭他起訴,這回不但追究搜集發票報銷部分偽造文書的罪責,對於特別費中無需單據報銷的部分,卻扳起面孔,用誅心的態度嚴格追究貪汙的責任,還要安上以「詐術」取財的罪名。相較於國務機要費案中的委婉含蓄,這回是不是下手唯恐不重呢?同樣是起訴之日接受媒體採訪,這回是不是顯得一派輕鬆?自承只有「證據的不公」,沒有「辦案的不公」,形容被告是「騎了贓車,沒換車牌」,揶揄之情,溢於言表,看在旁觀者眼中,自是另一番體會。既然明知確有「證據的不公」,還不掩藏態度的不公;各打五十大板,下手輕重卻有明顯的不同,硬是將性質上並不相同的國務機要費案與特別費案辦得似乎不分軒輊,這難道不是「辦案的不公」?
全國六千有餘的政務官,從綠營的四大天王到司法首長都有的特別費支領問題,只是因為提告者在先,就要單獨快馬加鞭地起訴馬英九,卻以人手不足為由延後其他類似案件的處理,這樣說法能夠贏得社會的採信還是尊敬?明知證據不公、制度不夠合理,卻還要指責誤蹈制度陷阱的人其心可誅,說得輕一些,這是不是近似酷吏的法匠作風?說得重一些,這是不是司法不仁,想要炫耀手中的權柄,逞一逞權力的威風?
將特別費案的起訴標準畫在這裡,一方面因著簡陋的特別費制度布下了嚴密的究責網羅,另一方面也拿著被告自認是公款或是私款的主觀說詞做為誅心的尺度,辦案的檢方於是悄悄地讓自己站上了起訴與否、起訴到哪裡,全然存乎一心的位置,心證所至,絕對自由。而方才積存的淺淺司法公正信用,一夕之間,竟已揮霍殆盡!?原來中立公正的熱度,也只能維持五分鐘!?
而襯托檢方起訴特別費案的背景,則是國務機要費案中本被起訴的總統,大言不慚地請求大法官解釋憲法,一方面說是自己已被當做共犯處理,刑事豁免受到侵犯,一方面還要大法官為他撐大豁免保護傘,讓他的太座也可以享受總統的特權。馬英九沒有忘記若被起訴就辭去黨魁的承諾,總統則忙著拉扯大法官阻擋法院審判吳淑珍,避免一審判決有罪就該下台的應允兌現。總統忘了,國務機要費案他如果真是已被起訴的共同正犯是比照馬英九的標準,他是不是早該辭職下台了?現在馬英九辭職成真;總統卻還可涎臉說是自己已被起訴,指責司法違憲侵犯元首的尊嚴。台灣人因為檢察官起訴馬英九而又一次看到了政治品格的高下差距,該不該感謝陳瑞仁的鐵面無私?
我們讀了特別費案語氣尖刻嚴峻的起訴書,並不感覺其中具有如何的說服力;這與國務機要費案起訴書的娓娓溫和,迥然不同。也就不會因為社會對之產生截然不同的輿情反應,感覺意外。而最令人縈懷難去的,倒不只是馬英九是否遭受了匹夫無罪、懷璧其罪的委屈,而是司法正義似乎不旋踵就在鋪天蓋地的政治喧囂中,失去了自我;讓人看出台灣法治的公平,是如何的難得,也是如何的脆弱,任憑醜陋的政治嘴臉,張牙舞爪地嘲笑司法中人如何輕易地為人所利用。
人笨,黨也笨!(中時主筆夏真)
還是前總統李登輝說得傳神,「馬英九憨憨的,還想選總統。」馬英九的笨,不知道的人不相信;看了馬英九特別費案的起訴書,不相信他笨的人,這下子,什麼話都沒得說,他就是笨。
九個帳戶,被檢調翻得徹徹底底,從捐款到瓦斯水電費,每一筆收入與支出,逃都逃不掉。從這本帳,完全看出馬英九此人可用四個字的反諷語來形容「窮極無聊」─窮極,但也真無聊。生活毫無樂趣,花用十二萬分之單純,既沒鑽石,也沒廣告代言費。
民進黨人搞不清楚為什麼馬英九被起訴後,民意聲望不降反昇,氣得痛罵「天道寧論」。民進黨罵得也有道理,這麼笨而無聊的人,怎麼看都不該像有個人魅力,聲望又豈能這麼高呢?除非,物極必反,看多台灣政壇的聰明狡詐人,現在的民意,反而看好笨人。
馬英九貪不貪?多數人不相信他貪,起訴他的檢察官侯寬仁說得持平,檢察官辦案只問行為,不判斷人格。但這麼笨的人,還使得出「詐術」詐取財物,讓絕大多數看過起訴書的人為之噴飯,這個「詐」字,竟能往馬英九頭上套,比貪字更可笑。
前立委朱高正有個名言,「政治是高明的騙術」,當年被罵到臭頭。不過,時隔十數年,這句話簡直成了真理,不會騙人,就表示不懂得騙選票,不懂得騙選票,搞什麼政治?
馬英九被起訴第一時間,接受黨內副主席們的勸進,收回原來力辯清白的聲明,改宣布請辭黨主席並投入二00八大選,用的語言,坦白說,和陳水扁因第一夫人吳淑珍在國務機要費案上遭訴時的語言,相去無幾,只是比較漂亮而已。馬英九比陳水扁幸運一點,相信馬的人比相信扁的人多一些,原因無他,馬英九也沒什麼好驕傲的,因為他比陳水扁笨多了。
這麼笨的人還想選總統?別懷疑,他宣布了。別以為他跨出政客的第一步,人就變聰明了,沒,是黨人逼著他學點流氓招式。他一招使完,硬是躲了四十八小時不出面,害得老媽、老姐和老婆,為他頂在媒體面前,動彈不得。此人不但笨,臉皮還來得薄。
別以為逼著他耍流氓的黨中央比他更高段,這個黨中央,大概被欺負怕了,不想再搞君子那套遊戲規則。馬英九這廂請辭黨主席宣布參選,那廂就急乎乎地在臨時中常會上修改排黑條款;一修不夠,還準備在六月中全會上再修一次,一審判決有罪就不得提名的規矩,放寬到三審定讞才不得提名。說法是:萬一馬英九一審判有罪怎麼辦?
這個黨,笨到驚人。馬英九特別費案偵結前一個月,黨人就議論紛紛,說他萬一被起訴如何如何,從獨立參選到修排黑條款,什麼話都說了,結果,馬英九不準備獨立參選了;馬說不要量身訂做黨內規章,黨內規章就照他的身重量啦,非但如此,還兆頭壞他說萬一一審有罪怎麼辦?
怎麼辦?涼辦!
黨內規章能不能修?當然能。不過,需要在第一時間如此大張旗鼓的修嗎?中常會修改一審判決有罪才不得提名,已經遠遠落後馬英九自訂的高道德標準,也讓馬取得開年後初選登記的資格,這樣的修改,有爭議,但還過得去,因為多數支持者不相信馬是貪汙之人,更相信他的清白會在法院判決時,得到平反。
黨中央迫不及待地臚列時程,搞個三審定讞的排黑條款,這還能叫排黑條款嗎?台灣的司法,三審定讞不要五年也要十年,這個條款得更名為「不排黑條款」。能不能修?國民黨硬要修,不是不能,放寬政治參與之路嘛,也是個說法,不過,能不能學聰明點,別滿街嚷嚷著是為馬英九一審「萬一有罪」修的,就偷偷摸摸,趁中全會召開時,迅雷不及掩耳地,給他個措手不及。
這個黨,顯然也是個笨黨。敲鑼打鼓地宣告修改「不排黑條款」,想像一下,臉皮薄的馬英九,一出面,面對媒體爭相追問,「你對黨內為你修改排黑條款,有何看法?」不必他回答都知道答案:制度就是制度,黨內規章不能為特定個人量身打造。好啦,這個笨黨該如何自處?更別提馬英九該如何自處?他說得出口:黨內規章本來就該為我改嗎?他說得出口,民進黨為陳水扁修改四年條款,國民黨就能為我修排黑條款嗎?
人笨黨也笨,政客使壞的本事,教都教不會。難怪總統府秘書長,準備要為民進黨大選操為的邱義仁,談起國民黨保馬種種動作,臉上又浮起三一九二顆子彈案的詭異笑容:「保馬動作?愈多愈好!」
引用:http://editorland.chinatimes.com/ctsummer/archive/2007/02/15/31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