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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春明判罰之我見
2012/04/05 18:25:07瀏覽2137|回應36|推薦137

 

照我看, 承審法官與黃春明老師儼然是此精神荼害的受難者。

而蔣為文竟有面皮提告, 雖僥倖一審勝訴,但是在黃春明放棄上訴的同時, 其人格價值在他自己的學生眼裡,到底還剩多少重量 ? 當蔣為文公然舉起事先準備好的簡體字海報,用上「可恥」二字, 質疑黃春明台語小說書寫正當性的時候,蔣的羅馬拼音台語又何曾引起絲毫共鳴 。而這樣的行為, 是否是一種文化的私刑與戕害 ?

國府遷台之初,客籍知名作家林海音先生擔任報社副刊主編,鼓勵與培養台籍作家無數;許多已習慣用日文寫作的創作者,在語文交替的時空背景下,本深感文創前途之茫然與未知,幸林海音鼓勵他們用漢文重新學習創作,乃有昔日台灣文學之蓬勃發展, 並出現許多在文壇極其亮眼,且深受重視的台灣作家。譬如鍾肇政、 龍瑛宗、葉石濤、 黃春明、 李喬.. 等。

黃春明曾在紀錄片裡哽咽地說道 : 「林海音是我文學的母親。」

他們的文字, 讓台灣在苦澀與肅穆的年代,保存了一息似母親般的溫柔與慈藹,在看顧與呵護這一片土地,並蘊育出台灣鄉土文學的火苗。 這是許多文藝愛好者難忘的歷史背景。但是,也就在去年的時候,南部大學校園裡的一位年輕學者,竟做出全盤之否定,並欲以完全顛覆台灣這數十年既已形成的寫作氛圍,與老作家文創之聲譽。    

黃老師真性真情, 惜老來不幸, 遇此些後輩挑釁與「指教」 。黃春明這七十幾年的人生乃有目共睹,何時輪到咱這些後輩指教了? 未免抬舉自己,何況還寫了個大大的「恥」字。

吾黨之小子狂簡, 斐然成章, 不知何以裁之。吾忖,今後做人更應謹言慎行,莫身陷狂悖無禮,徒然惹人恥笑而未知。

黃春明去年五月二十五日的台南演講會, 蔣為文不只公然挑釁, 更疑涉公然侮辱。 他這個所謂羅馬拼音台文副教授, 用的海報可是中文簡體所撰寫的自摑戲碼, 難看, 不值一哂 ! 黃老師原本希望能與他在會後溝通,但終歸是當場被激怒了; 任何對黃春明有所接觸與瞭解的人,大概都會合理懷疑蔣為文對黃春明的個性做了一定程度的功課。 懷疑

去年這事, 成大其餘台文系的老師反應最直接, 他們公開聲明此乃蔣個人行為,與成大台文系無關。 呵呵, 一個人的行為能夠讓經常相處的同仁紛紛劃清界限, 這到底是哪類人 ?

那些平日喜於藍綠罵陣的, 自是對這話題無感, 不夠腥羶唄。 但恰恰黃春明這事確引來太多文化界與社會民眾之反彈與聲援, 這恰恰足以證明那些平日裡沒聲音的, 反而可能是最關心台灣一丁點人性與人文種子的族群。愛你喲!

蔣後來連政大台文所教授陳芳明在台南的場子都罵他是「青瞑牛」, 陳芳明有跟著那種檔次同樣提告麼?

黃春明不喜法律那套, 他是黃春明,  他不願再見蔣這號人物, 所以選擇放棄上訴

然,刑法第三○九條言語公然侮辱罪,僅處拘役、或罰金;第三一○條散布文字、圖畫誹謗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蔣所犯是兩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比之公然侮辱猶有過之;黃春明老師事前不提告, 事後不上訴,  氣度高下立判 。 社會輿論是為他深感不值啊 !

承辦法官鄭銘仁從射箭國手苦讀考上政大法律系所、 律師、 司法官; 結果用公然侮辱連續犯、兩罰合計一萬元作出判決解釋, 出了紕漏, 讓老作家得二次面對法院與蔣的精神戕害, 真情何以堪 ? 當然, 那些凡事強調「依法行政」, 處處認為他人是「理盲濫情」的有識君子們,如果有興趣從事司法工作 ,現在苦讀一番尚為時不晚。 加油 ! 奸笑

 

 

攝影家阮義忠鏡頭下的中年黃春明,打著赤膊,戴頂老式帽子

嘴邊叼個煙斗,一派瀟灑自在,充分表露黃之性情

稻田裡頭的老年黃春明

輕易即能感受其人對土地、故鄉、庶民一貫的熱情與愛意

老番顛的黃春明, 他深知兒童教育乃一切之根基

所以投入兒童劇團,並身體力行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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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ltj0111&aid=6297454
 引用者清單(2)  
2012/04/09 03:35 【不平則鳴】 小人得志, 司法之恥!
2012/04/09 03:34 【蓮華園 - 麥芽糖 myata 的家】 膝下的黃金與胯下的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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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雲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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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判太重
2012/04/06 04:53

罰款1元就夠了

對那種不知道尊重他人的人

一塊錢就很給面子了


筆記阿本(ltj0111) 於 2012-04-06 12:33 回覆:

黃春明在意的不是一元與一萬元之間的差距, 而是不願再被法院與蔣為文凌遲,所以不願上訴。

以他的個性, 蔣為文在講演現場的舉動,不但有失分寸,更容易激怒這位性情中人,毫無意外。

 


weiba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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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過得還有~
2012/04/05 23:30
蔣為文事後竟「得意」判決勝利  表示讚同「台語文」的主張   遺憾呀   台灣的法律案件   一定得要上訴   再上訴   才可得知或許有「大逆轉」的結果哩懷疑
筆記阿本(ltj0111) 於 2012-04-06 00:06 回覆:

以黃春明勤做事 、有理想的個性, 他是不可能再跟蔣為文或台南法院虛耗下去的。 這對於一位台灣文壇先知而言, 簡直是一項難以言喻的折磨。 瞧, 不願再上訴, 麥擱看丟伊勒蠢郎, 當作是遇到蠢事。

威寶最近在忙啥 ?

 


黃彥琳~~ 溫泉公園賞秋行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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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
2012/04/05 20:11

尊重別人有那麼難嗎?
不需要以『否定』別人來『肯定』自己呀!
在這場衝突上,
大家已經以良知判定輸贏了。


筆記阿本(ltj0111) 於 2012-04-05 21:05 回覆:

蔣要突顯自己的語文教學理念 , 應該是獲得極大的曝光率了 , 但請問認同他那一套的有幾隻小貓? 或者被其授業的學子, 有幾個人認同他 ? 用大字報鬧場 , 起步就輸了一盤 . 專找在社會上迭具聲譽的作家學者下手 , 演的又是那齣 ?

 


筆記阿本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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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為文要求"大是大非"
2012/04/05 19:48

判黃春明 公然侮辱 有罪 文學界開罵

中國時報【洪榮志╱台南報導】

去年五月作家黃春明應邀前往台灣文學館演講時,遭成功大學台灣文學系副教授蔣為文踢館。蔣為文指黃春明以髒話辱罵他,要求道歉或公開辯論未果後,自訴控告黃春明公然侮辱罪。台南地方法院二日判決黃春明敗訴,處罰金一萬元,緩刑兩年,此案仍可上訴。

法官鄭銘仁說,黃春明身為台灣知名的文學創作者,也積極參與文化工作,這次犯案係因演講遭蔣為文阻撓中斷,一時心生憤慨,無法妥善控制自己的情緒所致,他在犯後也對自己的態度表示很懊惱,顯然已知所警惕,相信沒有再犯之虞,當庭表示給予黃春明緩刑,宣告緩刑兩年。

針對判決結果,蔣為文除表示尊重外,也強調他不是要讓黃春明坐牢或罰錢,只是求個大是大非而已,才主動請求法官給予緩刑。他覺得判決結果很客觀,也還給他清白,因此不會再上訴。

去年五月廿四日上午九點多,黃春明前往台文館參加百年小說研討會,主講「台語文書寫與教育的商榷」時,蔣為文對黃春明講述的內容有意見,在會場上以海報寫著「台灣作家不用台灣語文,卻用中國語創作,可恥」以及「台灣作家要用台灣語創作」表達抗議。黃春明發現後,以「你太短視了、你也很可恥」回應。

隨後,蔣為文又在會場上公開質疑黃春明,打斷演講,雙方進而發生言語爭執。此時,黃春明說了「操他媽的X」、「成大的教授啊,這個會叫的野獸啊,操你媽的X」。

事發後,蔣為文要求黃春明與他公開辯論,不然就要向他道歉,但因對方均無回應,因此在去年十一月底具狀向台南地院自訴黃春明妨害名譽。

庭訊時,黃春明說,因為自己受到蔣為文挑釁,對方無禮的程度已超過一般人所能容忍範圍為由,也稱自己公開說出的「操他媽的X」只是口頭禪,至於「會叫的野獸」則是出於自衛的言論。

不過,法官鄭銘仁認為,黃春明是屏東師範學院畢業,身受高等教育,應該知道這些言論不是一般日常生活用語,已足以傳達不屑、輕蔑或攻擊之意,客觀上足以貶損蔣為文在社會上所保持的人格及地位,因此所辯之詞並非有理。


筆記阿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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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春明 1935.2.13 ~
2012/04/05 19:33

黃春明(1935年2月13日-),生於台灣宜蘭縣羅東鎮「浮崙仔」,為台灣當代重要的文學作家。黃春明創作多元,以小說為主,其它還有散文、詩、兒童文學、戲劇、撕畫、油畫等創作,其作品曾被翻譯為日、韓、英、法、德語等多國語言。小說《鑼》於1999年入選「臺灣文學經典三十」小說類,並曾獲吳三連文藝獎國家文藝獎中國時報文學獎。1993年黃春明回到家鄉宜蘭,創立吉祥巷工作室,搶救日漸流失的本土文化,從事鄉土語言教材編寫、田野採訪記錄、編導創新歌仔戲…等工作,其堅信桃花源不必尋,桃花源就是我們現在雙腳所踩踏的土地。黃春明亦致力於兒童繪本、兒童戲劇的創作,1993年出版5本撕畫童話,1994年創立黃大魚兒童劇團,巡迴全台各地,演出多部寓教於樂的兒童劇。2005年創辦宜蘭人的文學雜誌《九彎十八拐》雙月刊。2011年因台語文演講與成大副教授蔣為文發生衝突,引爆台灣文學界文學語言論爭,通稱524台文事件。

 


筆記阿本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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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芳明是青暝牛?
2012/04/05 19:14

蔣為文又嗆「青瞑牛」 陳芳明:台灣文學 無關台灣人、中國人

中國時報【黃文博╱台南報導】

作家黃春明日前到台灣文學館演講,遭成大副教授蔣為文舉牌嗆聲,寫文章聲援黃春明的政大教授陳芳明,昨天又在相同場地,被蔣為文等公開指責「青瞑牛」、「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連在場的台南市教育局長鄭邦鎮,也發聲支持蔣為文。

鹽分地帶文學學術研討會,十一、十二日連續兩天在台灣文學館舉行,討論日據和戒嚴時代的鹽分地帶台灣文學,政大台灣文學研究所所長陳芳明受邀參加,對兩篇研究台灣文學的學術論文發表看法。

台灣文學館日前發生黃春明遭蔣為文嗆聲事件,陳芳明曾經在媒體發表文章支持黃春明,此事件還上電視討論,台南部分本土色彩濃厚的組織,將此提升為本土與非本土之戰,發出凡是黃春明、陳芳明等人演說場所,就要動員前往「討教」。

蔣為文、台南市議員李文正、成大台文系講師巫義淵等人,昨天下午利用研討會結束後的發問時間,由蔣為文率先提問,指陳芳明廿年前在東京演講時,曾經說台灣沒有文學的話,現在卻在談台灣文學,指他「見人說人話,見鬼講鬼話」、「台語的青瞑牛」,還質疑他用的是中國語;巫義淵也請問陳芳明教出多少學生用台語書寫?

針對提問者來勢洶洶,陳芳明刻意低調,說他廿年前對台灣文學不是很了解,但他認為所謂的台灣文學,應是台灣各族群所發表的文章都是台灣文學,跟台灣人、中國人沒關係,並說他的看法,成大台文系幾位教授都說過了。

陳芳明數度強調不會迴避問題,堅持自己是教台灣文學,不是台語文,凡是台灣各族群發表的文章,都是台灣文學;台南市議員李文正一度跑去和陳芳明當面討教,後來主持人張良澤要大家跟他唱日本歌「故鄉」降火氣,並讓陳芳明離開現場,才結束一場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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