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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彰化生活藝術季」--再現生命的春天-彰化長青盃才藝競賽
2011/03/14 21:13:43瀏覽155|回應0|推薦0

活動日期:5 月15 日(日)10:00 - 14:00

報名時間:4 月20 日( 三) 至4 月30 日( 六)

活動地點:彰化演藝廳戶外廣場

長青盃比賽辦法
一、比賽時間:100年5月15日( 星期日) 上午10 時
二、比賽地點:員林演藝廳廣場
三、參賽資格:凡在彰化縣設籍55 歲以上之長青者,以社區為單位組隊,每隊限15-25 人參加。
四、比賽內容﹕比賽內容需呈現彰化縣的人文風情,舉凡歌唱、舞蹈、戲曲、器樂演奏、戲劇表演、說唱藝術…等方式均可,且以展現長青者對彰化故鄉的熱愛為佳。
五、報名方式:以社區為單位組隊,於100 年4 月20日起至4 月30 日止,填妥報名表後報名( 報名表請自http://community.bocach.gov.tw 下載) 且限30 隊報名,額滿截止。
六、評審方式﹕1. 比賽聘請專業老師公開評審。2. 評分重點:服裝造型、文化特色、表演創意、團隊精神、表演內容等5 大項。3. 若遇同分者,則由評審委員重新票選決定同分者之名次。
七、比賽時間:每組以5 分鐘為限,超過30 秒者扣總平均分數0.5 分,超過1 分鐘以上者扣總平均分數1 分。請務必控制時間。
八、比賽獎項:由服裝造型、文化特色、表演創意、團隊精神、表演內容各項成績中,最高分者,獲得該單項獎項,獎勵如下:
獎 次名 額獎勵內容
最佳造型獎 2 名 獎金10,000 元、獎盃乙座/ 獎狀乙紙
最佳特色獎 2 名 獎金10,000 元、獎盃乙座/ 獎狀乙紙
最佳創意獎 2 名 獎金10,000 元、獎盃乙座/ 獎狀乙紙
最佳團隊獎 2 名 獎金10,000 元、獎盃乙座/ 獎狀乙紙
最佳表演獎 2 名 獎金10,000 元、獎盃乙座/ 獎狀乙紙


http://www.the-art-of-life.com.tw/action.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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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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