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 旨: |
| |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為嘉惠郵政壽險保戶,善盡企業回饋社會之心願,並以關懷獎勵優秀青年學子努力向學成為品學兼優之社會中堅為目標,使郵政壽險「全方位的服務,無止盡的關懷」之理念,得以具體實踐,特訂定本要點。 |
二、申請資格 |
| (一) | 凡投保本公司壽險契約至申請日仍屬有效契約或上年度已辦理滿期、理賠之契約要保人、被保險人本人或其子女,現就讀教育部認可的國內公私立國中以上學校,並有正式學籍者(不含推廣部及就讀海外學校者),均可依本要點申請獎學金。 |
| (二) | 國中組(或七、八、九年級生)及高中以上學業成績80分或學期總平均為甲等以上者,取得申請資格。 |
| (三) | 申請成績以學年度第一學期成績單為準。 |
三、申請期間 |
| | 自每年4月1日起至4月30日截止。上網或至窗口完成申請程序,經電腦受理成功後,即完成申請。 |
四、申請手續採兩階段作業方式: |
| (一) | 第一階段-申請: |
| | 1、 | 網路申請: |
| | | 至中華郵政全球資訊網站(以下簡稱本公司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post.gov.tw),保戶子女獎學金專區完成線上申請,輸入申請所需資料,經系統初步審核後,自動寄發確認電子郵件予申請人即完成線上申請手續。 |
| | 2、 | 窗口申請: |
| | | 請填具附表「保戶子女獎學金申請書」後至各地郵局提出申請。 |
| (二) | 第二階段-書面審查: |
| | 公開抽獎後,除於本公司網站公布中獎名單外,另將以電子郵件及掛號信件通知各中獎人,中獎人再將所需檢具資料以掛號方式郵寄至本公司壽險處,進行審查及錄取作業。自網站公布中獎名單日起15日(日曆天,以信件郵戳為憑)未寄回資料者,視為棄權,本公司不另行通知。經審查後如有資料不符、組別輸入或勾選錯誤、身分資格不合、分數未達標準者,即喪失得獎資格。 |
| | 本公司收件地址:10603台北市大安區愛國東路216號3樓,信封請註明:申請壽險保戶子女獎學金及申請組別。 |
五、獎學金金額: |
| (一) | 國中組:每名獎學金金額新台幣1,000元整。 |
| (二) | 高中(職)組(含五專1-3年級):每名獎學金金額新台幣1,000元整。 |
| (三) | 大專組(含五專4-5年級):每名獎學金金額新台幣2,000元整。 |
| (四) | 研究所組:每名獎學金金額新台幣3,000元整。 |
| 各組別獎學金名額於當年度本公司全球資訊網「郵政消息」公布。 |
六、第二階段中獎人應檢附之文件如下: |
| (一) | 申請學生之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申請學生為要保人或被保險人者免附)。 |
| (二) | 成績單正本或影本(影本無需另加蓋校章及與正本相符章。成績單需有學生姓名及學校名稱,若無學生姓名及學校名稱者,則須附學生證影本)。 |
七、公布得獎名單: |
| | 每年5月中旬舉行公開抽獎儀式,經抽中者為中獎人,5月下旬公布中獎名單並以電子郵件及掛號信件通知各中獎人。中獎人依本要點第六點郵寄須檢附之文件,經本公司審查合格後為得獎人,得獎人名單擇日於本公司全球資訊網公布。 |
八、其它作業手續規定: |
| (一) | 每一張保單僅可申請一名學生,且每一名學生以申請一件為限。重複申請者,僅受理第1筆申請,其餘將剔除,不予受理。 |
| (二) | 應檢附資料不符合規定者,本公司將逕行取消資格不另行通知。申請案件資料不予退還,於公布得獎名單後由本公司銷毀。 |
| (三) | 獎學金發給後,如發現申請之文件資料有偽造之情形,本公司將追回其已領之獎學金。 |
| (四) | 各組申請人數超過獎學金名額者,一律以抽籤方式決定中獎人。為感謝保戶對郵政壽險的支持與愛護,符合資格但未抽中者,將另致贈精美紀念品乙份。 |
九、給付方式: |
| | 一律採匯款方式匯入得獎人於第一階段申請時指定之帳戶。 |
| 十、因中獎人填寫資料不正確或電腦、網路、電話、技術及其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事由,致發生資料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無法通知活動訊息等之情形,本公司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
| 十一、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本公司保有修改、變更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公司相關規定或解釋,本公司得隨時補充公告或通知。 |
| 十二、受理局作業: |
| 任何郵局均可受理,各項作業說明如下: |
| (一) | 申請作業: |
| | 1、 | 交易代號:3353。 | 2、 | 限申請期間內入機。 | | 3、 | 輸入項目: | | | 保險單號碼、學生姓名及身分證統一編號、學業平均成績(應確認是否合格),申請組別、學校名稱、受款人郵政儲金帳號及身分證統一編號、地址、電話、電子信箱(無者可免)。 | | 4、 | 列印「保戶子女獎學金申請建檔確認書」上、下聯,交申請人確認後簽名,經辦蓋儲匯壽險專用章及主管蓋章後,一聯交申請人收存,一聯存查並與申請人填具之申請書一併裝訂。 | | 5、 | 保管期限:受理申請期間終止後半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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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變更作業: |
| | 1、 | 交易代號:3355。 | 2、 | 限申請期間內變更,向申請人收回原收執聯,查核無誤後,方得受理,並加蓋註銷章戳後存局備查。 | | 3、 | 輸入項目:保險單號碼。 | | 4、 | 變更完成後,手續同第1款第4、5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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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刪除作業: |
| | 1、 | 交易代號:3354。 | 2、 | 限申請期間內刪除,向申請人收回原收執聯,查核無誤後,方得受理,並加蓋註銷章戳後存局備查。 | | 3、 | 輸入項目:保險單號碼。 | | 4、 | 刪除完成後,手續同第1款第4、5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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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詢作業分受理申請資料、中獎人及得獎人查詢3項,各局受理時,依下列手續辦理: |
| | 1、 | 申請資料查詢: | | (1) | 交易代號:3293。 | | (2) | 輸入項目:保險單號碼或學生身分證統一編號。 | 2、 | 中獎人查詢: | | (1) | 交易代號:3293,「中獎類別」顯示「獎學金金額」。 | | (2) | 中獎名單公布於本公司全球資訊網。 | 3、 | 得獎人查詢: | | (1) | 交易代號:3293,「得獎轉帳日期」顯示匯款日期。 | | (2) | 得獎名單公布於本公司全球資訊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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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請人至窗口申請刪除、變更交易,如原收執聯遺失,或原以網路申請無收執聯者,應請申請人在新收執聯上註明原因;經辦局如曾辦理同一保單號碼各項獎學金交易申請,應將回收聯集中裝訂,以利查詢。 |
| 十三、本要點未規定事項,依其他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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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
| 100年保戶子女獎學金申請書 | 保單號碼 | 要保人姓名 | 要保人身分證統一編號 (網路申請人登錄時使用) | 被保險人姓名 | 學生姓名 | 學生身分證 統一編號 | 學生與要、被保險人關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申請組別 | □1.國中組(每名1,000元/950名) □2.高中(職)組【含五專1至3年級】(每名1,000元/800名) □3.大專組【大學、五專4-5年級】(每名2,000元/1,600名) □4.研究所組【碩、博士班】(每名3,000元/350名) | 學校名稱 | 學業總平均(80分或甲等以上,小數點第一位4捨5入) | | | 聯絡地址 | □□□□□【※地址、郵遞區號務必填寫,以利寄送中獎通知或紀念品】 縣 市鎮 路 段 巷 弄 號 樓 市 區鄉 街 | 受款人郵政儲金帳號14碼 *限要保人、被保險人、學生、 保費轉帳繳款人等之帳戶 | 受款人身分 證統一編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聯絡電話 | (室內): (行動): | 電子信箱(無者免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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