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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的書寫
2015/03/06 23:23:54瀏覽145|回應0|推薦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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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flickr@Selden Vestrit,CC BY-SA 2.0

那日和母親到大坑爬山,下山時瞥見一位二十多歲,身材健美的年輕人,打赤膊在賣傳統的爆米香,覺得「違和感」太大了。好奇停下腳步,買了一包花生口味的米香,攀談之下,才知原來擺攤的父親生病了,還在念大學的他,利用假日替父親擺一天攤。

回到家中趕快找妻女分享:「我遇見一個很帥的年輕人在賣米香。」

「嗯。」兩個人禮貌性答覆,仍低頭做自己的事,顯然我的敘述很無趣。

「我今天遇見一個長的像仔仔的男生在賣爆米香。」改變說法後,兩個女子都抬起頭來,開始詢問細節。

為什麼用「很帥的」和「F4的仔仔」描述同一個人,效果會有那麼大的差別?

原來形容詞「很帥的」是缺乏想像力的俗濫語詞,但名詞「仔仔」卻可提供畫面感,強烈刺激讀者的五官。例如方文山當水電工時,仍攜帶一本宋詞,隨時眼識心誦,他發覺宋詞之美就在於用名詞堆疊畫面感。像是蘇軾在《卜算子》中用「缺月挂疏桐」帶出「漏斷人初靜」;方文山在《青花瓷》中用「天青色等煙雨」帶出「而我在等妳」。

但名詞的挑選須重「精確」,試讀馬致遠的《天淨沙》:「枯藤老樹昏鴉,小橋流水人家,古道西風瘦馬。」是不是比「沒生氣的植物、很吵的鳥、騎著馬吹著冷風」更能有效帶出「斷腸人在天涯」的蕭瑟感。

其實兩千多年前,物質尚不充沛,萬物等待命名,擊壤初民就有辦法託萬情於有限名物。孔夫子對《詩經》之評:「多識於鳥獸草木之名。」說出了《詩經》「先『比』他物,再『興』其詠」的偉大技巧。例如《關雎》中用「終生廝守的雎鳩」,「比興」男子對愛情的忠貞;再用「被清清的河水帶動,左右搖擺的莕菜」,「比興」女子綿長的思緒。

今世物質滿溢,更是我輩取之不盡的良材。如果我輩執筆,仍覺萬縷情思,無一物可寄,那就表示我們太粗心生活了。

近日對岸有一女詩人余秀華一夕爆紅,她的詩作被無數懂詩的和不懂詩的人,百萬次轉發,就是因為她細心採集,以自身農村的草根微物書寫,試讀余秀華詩《我愛你》:

  巴巴地活著,每天打水,煮飯,按時吃藥

  陽光好的時候就把自己放進去,像放一塊陳皮

  茶葉輪換著喝:菊花,茉莉,玫瑰,檸檬

  這些美好的事物仿佛把我往春天的路上帶

  所以我一次次按住內心的雪

  它們過於潔白過於接近春天

  在乾淨的院子裏讀你的詩歌。這人間情事

  恍惚如突然飛過的麻雀兒

  而光陰皎潔。我不適宜肝腸寸斷

  如果給你寄一本書,我不會寄給你詩歌

  我要給你一本關於植物,關於莊稼的

  告訴你稻子和稗子的區別

  告訴你一棵稗子提心吊膽的

  春天

「一次次按住內心的雪」,多麼簡單的句子;陳皮、茶葉、菊花、茉莉,多麼日常的意象,但它比「一次次壓抑內心的寂寥」,力量要強大許多,也在讀者心中留下了重量。

所以今天起,在自己的城市或山野行走時,帶一雙多情的眼,去記住周遭萬物的名字,他們不僅正構建我們真實的世界,也會是日後行筆為文時中,可以賜給我們力量與重量的,微物大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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