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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信造就 擇配(上)
2015/02/21 09:45:33瀏覽191|回應0|推薦2
初信造就:擇配(上)
 
『耶和華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創2:18)
 
 
 壹 擇配的重要
 
在神創造人的時候,在神的眼中,亞當是半個人,夏娃是另外半個人;兩
個半人合起來,纔是一個完整的人。所以人在世界上,除了神給恩賜守童身
的以外,其餘的人都得結婚。
 
 
聖經的教師差不多都相信,神的兒女擇配,就是找那另外的一半。
神造了你這一半,還造了另外的一半。你要找出那另外的一半,你纔能彀
成功作一個。所以,擇配的意思,就是為著能彀成全這『一個』。你必須
找到另外的一半,那纔是對的。如果兩個半個在一起,仍然是兩個半個,
這一個婚姻定規是出事情的。我們是相信說,神所配合的,不可分開。
所以我們要去尋找神所配合的那一個。
 
盼望青年弟兄姊妹對於婚姻,在神面前要把心開起來,
沒有成見,冷靜的對付這件事。要學習冷靜的,客觀的,
把每一件事帶到神面前好好考慮過。不要情感受衝動,
過分熱切的一下就跳進去。要知道,婚姻在基督徒是跳得進去,
跳不出來的。所以,在沒有跳進去之先,必須好好的考慮過。
 
我在這裏要題起婚姻一些基本條件,要青年的弟兄姊妹在神面前冷靜的考慮,
一個一個的解決,不要隨便讓牠過去。
 
 貳 擇配的條件
 
 一 天然的吸引
 
雅各娶拉結,總比雅各娶利亞容易成功。所以,
我們絕不輕視天然的吸引。並不是說,他是一個弟兄就行,
或者她是一個姊妹就行。你和別人彼此作弟兄,作姊妹,
沒有吸引的問題在裏面。你如果要叫兩個人結婚,
就不能一點不顧到婚姻構成的成分。請記得,在婚姻的構成裏,
必須有這一個吸引的成分。
 
美國宣道會有一個貝文博士說話很好:
『互相的吸引,乃是相愛最高的表示。』
他是主大用的一個僕人。他說,『主叫你和所有的信徒作弟兄姊妹,
這裏面沒有吸引的問題。但是,主若叫你與一個人結婚,
那就必須有吸引的問題。』
 
連保羅自己在林前七章裏都沒有忘記這件事。保羅也是說,
你自己以為可行的,你自己歡喜這樣行的,就可以行。這就給我們看見,
在婚姻這件事上,總得你自己樂意纔行。總得你自己看見,這一件事可以這樣行,
纔是對的,纔是好的。所以,一個婚姻的成功,必須有天然的吸引。
這一個,實在說起來,是不必教的,青年弟兄姊妹自己知道。他們曉得,
在婚姻的成分裏有天然的吸引。我們這樣題,不過要給他們看見,
在主裏面年長的弟兄們也是這樣承認,也覺得這樣作是對的。
因為凡沒有吸引的婚姻,結果都是不好的,並且那一個婚姻的成立非常勉強。
 
你們必須看見說,我如果要挑選一個婚姻的對象,
我必須喜歡他的同在,我必須能彀享受和他在一起。
我不忍耐他的同在,乃是喜歡他的同在。有許多人你是忍耐著和他在一起,
不是歡喜的和在一起。你們必須覺得,對方的同在是我所快樂的,是我所寶貝的,
我們兩個喜歡在一起。你如果不能喜歡對方的同在,
或者對方的同在對於你並不是一種享受,就不要結婚,
因為根本缺了一個結婚的條件。這一個喜歡或者享受對方的同在還不是暫時的,
乃是長時的。你自己能彀說,這一個同在就是過三十年,過五十年,
我還是歡喜的;不是過三天,五天就不歡喜了。這一種的吸引,
乃是婚姻的一個基本條件。
 
 
 二 身體的健康
 
第二點,必須注意到身體的健康。
 
大的愛能彀越過身體的軟弱,這是事實。我們承認,
有的人結婚,乃是為要服事對方身體的軟弱。
在英國有一個弟兄,因為一個姊妹眼瞎了,所以要同她結婚。
這樣的事,在教會的歷史中也相當的多。人因為有很大的愛,
所以超越過身體的軟弱。
 
可是另一面我們要注意,在普通的情形之下,
不可能每一個人有大的愛。在普通的情形之下,
身體的軟弱會傷害婚姻的成功。有一邊身體的毛病一多,
另一邊的犧牲太大,就自然而然會叫這一個婚姻失敗。
 
在婚姻裏面,一個身體有軟弱,接受對方服事的人,
只有兩個可能:一個是自私,一個是有感覺。一個自私的人,
就是只會拿,不會給;只會收,不會支出。如果軟弱的一方有自私,
總以為該得這一個幫助;那麼另外的一方,只要稍微過一段時間,
發現了這一個自私的情形,就會看不起對方。他自然會感覺到,
我的丈夫,或者我的妻子,是這樣自私,只會替自己想,
不會替別人想。他就起首輕看他的丈夫或妻子。
 
或者說,你這一個人不是自私的人,乃是充滿感覺的人,
這也相當困難。你的感覺一多,或者是你的妻子服事你,
或者是你的丈夫服事你,你就覺得說,對方一直替我犧牲,
太不應該了。你叫丈夫或者妻子一直在那裏供給你,
你一直在那裏接受這一個優待,你就不容易過日子。所以,
在普通的時候,疾病會影響到婚姻的成功。
 
我們換一邊來說,那服事人的一方也有兩個可能。
或者他是肯犧牲,或者他感覺犧牲必須限度。
許多的時候,人的忍耐很容易用完,
人的忍耐不是沒有限量的。等忍耐用完的時候,
家庭裏就出事情。有的時候,不是忍耐用完,是不肯犧牲。
有的時候,你發現對方是自私的,你輕看他;如果對方是有感覺的,
你叫他覺得虧欠增加。好像你借債給人,人如果是自私的,
你給他,他就拿,一直拿,一直拿。如果是有感覺的,
你叫他難受。所以,這一件事我願意指明給你們看見,
身體的軟弱雖然不是太大的問題,但是,在以後家庭的日子裏,
定規成為很大的難處。身體的軟弱不一定會成為結婚時候的難處,
但是,定規成為結婚以後的難處。
 
所以我相信,一個成功的婚姻,男女雙方健康的情形,
應該差不多。不能有一邊有嚴重的病。不然的話,
在特別受試煉的時候,不容易,受不起。所以,
在婚姻的事情上,要注意對方的身體。
 
 
 三 遺傳的問題
 
婚姻的事要看得相當遠,要注意遺傳的問題如何。
要看他個人的健康,也要看他祖先的健康。
 
遺傳這件事,不只是醫學上的,也是聖經上的。
神的律法說,神是忌邪的神。恨神的,神必追討他的罪,直到三、四代。
愛祂、聽祂話的人,神必向他施慈愛,直到千代。
許多人在年輕的時候,有浪漫的行為,有不法的行為,
是因為他的父親,或者他的祖父在他前面好像隨著狂風來撒種似的。
聖經裏說,隨著狂風來撒種的人,乃是隨便行為的人。這樣的人,有一天可以蒙赦免,可以得救,可以得著新的生命。但是請你們記得,許多人得救有資格,結婚沒有資格。主可以赦免他的罪,主可以赦免他的行為,主可以叫他得救。但是,如果他結婚,生兒養女,那些孩子是很不容易得救的。他能彀把他的惡種傳下去,他不能把他的重生傳下去。他只能種罪的種子,他不把神的生命也傳下去,叫孩子們也重生。
 
許多時候,這樣的人一傳下去,他們的下一代犯罪很厲害,作事情很不守規矩,要使作父母的非常痛苦。我不是說在你剛結婚的時候;是說,在你的後半生,要為著你的兒女非常受難為。有的人說,某人那屬靈,怎麼生出這樣的一個孩子來?有的時候,你要覺得,一個姊妹怎麼生出一個女兒來,是這樣的隨便?要曉得,這是遺傳的律,第二代、第三代要接受祖先的惡種。在狂風中所撒的種,
要在颱風中接受。你所種下的這一個種子,你的後代要去收。
這樣的撒種,一方面要替教會多豫備一個難悔改的罪人,
一方面要在家庭裏多生出一個與你完全相反的兒子。這是相當為難的事。
 
有的人在遺傳上有因難,卻是已經結婚了的,
那怎麼辦?他就得學習求神的憐憫,脫離神政治的手。
這也是神一種政治的手,這也是神安排的事。盼望神政治的手過去,
免去這一個結果。
 
所以,青年的弟兄姊妹,在這裏該注意的來看,
到底對方家庭的遺傳是如何,因為這和你的下半生大有關係。
 
 
 四 家庭的情形
 
第四,我們必須注意對方的家庭到底是如何。
外國人有句俗語說,我娶她,我沒有娶她的家。
但是請記得,沒有這樣的事。一個女孩子出嫁,全家都跟著她來。
人一結婚,丈夫的全家都來,妻子的全家都來。
為甚麼?因為一個人多少總像他家裏的人。你只要看一看,
對方的家庭裏有沒有道德的標準,有沒有高尚的理想;
對於事情的看法是如何,有沒有嚴格的標準;這一個家裏的人,
男人對女人的態度如何,女人對男人的態度如何。
你只要把這些問題稍微看一下,你定規知道將來你的家庭如何。
 
一個男孩子,或者一個女孩子,在家庭裏受了十幾年或二十幾年的熏陶,
就是他對於那個家庭不滿意,但是等到他和你結婚以後,
他家庭裏的作風,他家庭裏的辦法,不知一覺就顯在你們的家庭裏,
遲遲早早這一些作風都要顯出來。
我不敢說,十個當中十個是這樣;
我敢說,十個當中七、八個是這樣。雖然不一定一時完全顯出來,但是,
她老的家庭,她父親的家庭是如何,陸續陸續就漏到你的家庭裏來。
 
如果一個家庭裏的父親,對於兒女是非常嚴厲的,
你就知道這一個女兒或者這一個兒子,從這一個家庭裏出來,
總是寡情的。從一個嚴厲家庭出來的孩子,總是寡情的。
如果一個家庭很和睦,父母都是充滿了愛,
你就自然而然的看見,這一個家庭裏的孩子是溫柔的,
他和人容易相處。如果一個家庭裏的父親都是十分認真的,
從這一個家庭裏出來的孩子,他的感覺定規是往裏面去的,
不是往外面去的。你如果要挑選一個冷的丈夫,可以;
你如果要挑選一個熱的丈夫,不行。你如果挑選這樣的女兒,
她的感覺定規往裏面去,不往著人去。一個家庭是那一種情形,
他們的兒女,十個總有七、八個是那樣。家庭的情形,總是在第二代身上彰顯出來。
 
所以,有一句話說,
『一個人要娶一個女兒,只要看她的母親。』
這話不敢說完全對,但多少是對的。
你只要看她的母親怎樣對待她的父親,你就知道她將來怎樣對待你。
因為她看了二十多年,她學都學上了。
她天天看見她的母親怎樣對待她的父親,
她能彀不照樣對待你?那是很不容易的事。
我不說,十個,十個如此;我說,十個,有七、八個如此。
 
舉一些比方:有的人情很強。你和他在一起說話的時候,
他可以非常溫柔;但是他是從性情強的家庭裏長大的,
他性情的強遲早要顯出來。如果在一個家庭裏有約束,沒有打罵吵鬧,
從這樣的家庭裏出來的人,你看見他自然也很有禮貌,
不隨便說話,不隨便打罵,也很少吵鬧。從這樣的家庭裏出來的孩子,
至少知道吵是大事,吵是錯的事。你要他打罵,
好像是要他爬過一座大山一樣。如果一個弟兄或姊妹,
他的家庭是天天吵,天天罵的;請你記得,
今天他和你來往很客氣,但是這靠不住,
這是臨時裝的。到有一天,他放鬆一下的時候,
他在家裏的全套工夫都要使出來。
因為他覺得罵是很容易的事,吵是很容易的事,叫你一點辦法都沒有。
 
所以,在決定婚姻之前,
要去看他的家庭情形如何,你喜歡不喜歡。
如果是喜歡的,將來十分之七八是這樣。如果覺得情形不對,
不要盼望她作例外的人。
 
請記得,人所受的教育和看法不一樣。
人的看法是一樣,所養成的習慣又是一樣。如果他的家庭有吵,
有罵,有不好的事,等一等他自己也吵,也罵,因為人的習慣不容易改。
你們要看見,娶一個姊妹,是把她一家的人都娶來。嫁一個弟兄,
是嫁一個家。所以,對於對方的家庭,一定要仔細的看。
 
 
 五 年齡的問題
 
關年齡的問題,按著一般來說,
當然女子比男子早熟,女子也比男子早衰。所以,
許多時候,如果要結婚的話,憑著身體來論,
男人的歲數比女人大到五、六歲是合式的,大到七、八歲也是合式的。
因為以早熟來說,總是五年左右,以早衰來說,總是十年左右。
這是以身體的年齡來說的。
 
另一面,以人的思想來說,還有思想的年齡。
可能一個人身體是大人,而思想還是孩子。也可能有的人身體是老人,
而思想還年輕得很。很可能一個人的身體已經三十多歲了,但是他的思想只有二十多歲,還是年輕。為著這個緣故,特別在基督徒之中,如果弟兄的思想是早熟的,而姊妹的思想仍然是年輕的,就是弟兄年紀小一點,姊妹年紀大一點,也無所謂。
 
問題是說,你是注重身體的年齡,或者是注重思想的年齡。
以身體的年齡來說,總是弟兄比姊妹大好。以思想的年齡來說,
有的姊妹的年齡比弟兄大也好。這是沒有辦法替弟兄姊妹決定的,要他們自己去看。有的人是注意身體方面的事,有的人是注意思想方面的事。所以在歲數方面,沒有一定的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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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自《水深之處福音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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