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沈默
2016/01/15 10:45:04瀏覽174|回應0|推薦0

自那天起至今天已經過三個禮拜了

依舊是對我說不超過三句話

甚至連一句話都沒有

選擇沈默或是忽視已經是你的決定

我也不便多說些什麼話語

如同我與好姊妹們討論的那樣

我已經盡到挽回好朋友的最大責任

我累了我不想要在這樣下去了

到底哪時你才能想通呢?

有個人(我)曾經喜歡過你

為何不能欣然接受拒絕那個人(我)的事實?

當事者我都已經看開這一切

有必要執著在這段關係裡嗎?

一點都不懂也不想要去猜測

就這樣吧!!!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loveemily114&aid=43621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