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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16 23:08:43瀏覽504|回應6|推薦2 | |
相對是宇宙的〔普遍現象〕,故稱為相對真〔相〕。 Einstein 稱其為general theory of relativity。 伏羲氏稱其為陰陽。 〔相對〕真〔相〕的〔相對面〕,就是〔絕對〕真〔理〕。 〔絕對〕即〔對〕〔絕〕---(完,盡,滅之意)。 〔對〕---既然已走到盡頭,就是〔相〕〔對〕---〔錯〕的開始。即所謂物極必反,質能互換。 所以中文非常傳神的表達了絕對概念的意涵。 相對既是宇宙的真相。但處於相對現象宇宙的我們,只能〔理解〕相對應的絕對真〔理〕,而非絕對真〔相〕。 因為在已知可見的〔相對真相〕中,〔絕對真理〕必然是相對未知隱晦,不顯其〔相〕的。因〔理〕與〔相〕也是〔相對概念〕。 所以絕對真理的答案,對〔已知〕相對世界的求知者而言,必須是謎,是〔未知〕,才是〔相對〕的絕對真理。 這就是為何追求〔真理〕,對於相對現象世界中的我們,永遠都會是世紀之謎的原因。 當然,悟透者〔相對〕例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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