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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囚伏法之後隨想
2012/12/22 11:17:01瀏覽282|回應0|推薦38

    【死囚伏法之後隨想】

  道德經中所謂:「大道廢,有仁義;智慧出,有大偽;六親不和,有孝
慈;國家昏亂,有忠臣。......」

  大道者,何謂大?至大者,無外也。以其無外故,乃能為大。故知大道
也者,放之則彌六合,卷之則退藏於密,即此理也。故知道者,或中或小其
揆也一。

  廢者,雖日用而不見也,故曰廢而不曰亡。世崇仁義之日,乃知大道不
見於世之時也,何以故?偏執也。故大偽之盛行於世,必智慧昌明於世之時
也。何以故?道高一尺,則魔高一丈也。故欲知孝慈者誰,必從六親不和中
見;欲識忠臣,必於國家昏亂之時。

  因之,道德經乃謂:「天下皆知美之為美,斯惡矣;皆知善之為善,斯
不善矣。故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形,高下相傾,音聲相和,前後相
隨……」 

  「天下皆知美之為美」即偏執於美也,此即失中道義,不好;「皆知善
之為善」亦偏執於善,離中道義,也不好。「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
形,高下相傾,音聲相和,前後相隨......」皆須符中道之義而不可偏執。

  故世示以峻法,必是寇盜猖狂於世;世若倡行仁義,乃知大道之廢也。
大道者,實中道義也。廢中道而倡行仁義,乃不知先後、捨本逐末也。 

  今見世人倡行廢死,如舉仁義之師也。若偏執於仁義,即有失中道,識
者所不取也。故道德經中方示取捨之法曰:「不尚賢,使民不爭;不貴難得
之貨,使民不為盜;不見可欲,使民心不亂。是以聖人之治,虛其心,實其
腹,弱其志,強其骨。常使民無知無欲。使夫智者不敢為也。為無為,則無
不治。」今世人皆捨此法且反此道而行,焉能使峻法不存乎?以上才是治本
之方也,而非一味標榜仁義。

  故知廢、不廢死,與犯罪率皆無因果關係。事有本末,知所先後則近道
矣!此方識者所應取者也。
lotus  2012.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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