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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閱報秘書/破綻主義●…
2009/10/14 16:00:24瀏覽513|回應0|推薦5
●WoW●破綻主義●飛鴿傳書!………



《閱報秘書》破綻主義

【20091001聯合報╱記者王文玲】

●防洪治水固然重要,治標之外更要治本;     ●不可過度開發土地,水土保持更要加強。
夫妻無法好聚好散,打官司訴請離婚時,我國民法採取「有責主義」,必須配偶一方有過失,符合十個法定原因,例如遺棄
、虐待等,法院才能判准離婚。由於民法對於裁判離婚的規定很嚴格,形成許多怨偶。

立法院於民國七十四年增訂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的第二項規定,有其他重大事由使婚姻難以維持,也可訴請離婚,但對婚姻失和要負較大責任者(例如出軌的一方)
,仍無權提出;有人將這項規定稱為「消極的破綻主義
」。


上文↑《閱報秘書/破綻主義》源自【20091001聯合報a3焦點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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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兩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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