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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28教育團體協約影響了誰?
2015/09/01 18:11:52瀏覽672|回應0|推薦1

http://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266/article/3239

    締結團體協約是組織工會的主要目的,「集體協商覆蓋率(collective bargaining coverage)」則是評估一國一地集體勞動關係的重要指標,有鑑於此,團體協約法前次修正時,特別導入「誠信協商原則」並附有罰則,旨在提升台灣團體協約的締約率,勞動部、各縣市勞動局處對勞資進行團體協商也多所鼓勵,不外希望促進勞資自治,提昇勞資雙方簽訂團體協約的意願。

    然而,在教育行政部門、校長團體極力抗拒下,教師工會解禁四年多來,簽訂的團體協約屈指可數,甚至連啟動團體協商都要面對各種匪夷所思的杯葛,與正面看待工會組織、團體協約的勞動體系,形成極大反差。

    在這樣的氛圍下,由宜蘭縣完成的全國第一份縣級教師團體協約,遭校長協會、家長團體聯合反對,稱該團體協約是「用孩子未來換自肥」,816日,中國時報社論更以「訂定教師勞動契約是羞辱教育」為標題大力抨擊,稱教師是志業,縣市教育局行文各校要求與教師團體談勞動條件,「是不折不扣走偏鋒」,「是對多數教師的羞辱」。

教育是志業,所以不能談權利義務?

    一如之前反對修法開放教師組工會一樣,反對教育行政與教師工會簽訂團體協約的論者,依舊高舉教育工作是志業的大旗,說將教育當作志業的教師不會斤斤計較工作條件,以團體協約規範教師勞動條件是在羞辱教師。

    之所以如此負向解讀教師團體協約,背後的教師圖像應該是犧牲奉獻、不求回報的聖職教師」,既有天地君親師的道統脈絡,也不乏威權時代教師與國家為特別權力關係的遺緒。

    問題是,過去20年來,國家與中小學教師早已告別特別權力關係的幽靈,並逐漸建立教育法治,反對教師組織工會,反對教師工會洽談團體協約,反對教師不談勞動條件,著實與法治國格格不入,讓人不可思議。

    尤其必須指出的是,釐清權利義務,難道會妨礙教師將教育當作志業嗎?一個夸夸其談熱忱、愛心、犧牲奉獻,卻漠視人權法治的教育現場,真能涵養具備基本人權、尊嚴勞動的現代國民嗎?華人社會確有尊重教育的傳統,教育事務也是國人踴躍參與的公共事務,但教育再怎麼特殊,教師再怎麼神聖,能自外於國家法治嗎?

    其實,就算教育大環境早已不可同日而語,但面對緊張的親師關係,面對動輒站在第一線批評教師工作條件太優渥的校長團體,大多數老師還是戰戰兢兢做好教育工作,還是願意在心中留一份對教育志業的憧憬,真正讓第一線老師難以釋懷的是,怎麼能在要求教師時,言必稱天地君親師,想鬥爭教師時,又把老師打成全民公敵,要說到所謂教師的尊榮神聖,又有誰比教師更能深刻體認?

    筆者這樣說,並非鼓動教師放棄對教育的理想,而是要請教師思考:面對眾多干擾教育的外力,教育做為志業的關鍵,是憑藉個別教師的熱忱?或是以集體力量伸張教師專業自主?

團體協約侵害了什麼受教權

    一直以來,侵害學生受教權就是反對教師工會的標準說法,在教師工會成立以後,竟又成為反對簽訂教育團體協約的主要理由,對關心學生受教權的台灣社會而言,這確實是用以打擊教師工會最為廉價有效的說詞。

    不能不問的是,教師與學生的權益難道是對立的嗎?教師工會成立以來,究竟傷害過哪一位學生的受教權?

    反對教師工會的朋友,最常說的就是學校不是工廠、學生不是產品、師生關係也不是勞資關係,殊不知,這些似是而非、危言聳聽的言論都是反對者自行創造的,教師工會從來沒有這樣看待教育現場,就像簽訂團體協約不會影響教師熱忱一樣,即使教育現場的勞動關係不同於一般產業,也無法因此改變教師具有勞動者身分的事實。

    教師工會與家長一樣關心學生受教權,改善教師工作條件、釐清教師權利義務也不會因此傷害教育品質,檢視教師工會成立以來的訴求,除勇於批判錯誤教育政策,更同步關注師生權益,從無偏廢。退萬步言,就算教師工會提出的是「降低班級學生數」、「減少教師授課時數」、「穩定教師聘用」等,這些看似對教育人員直接受惠的訴求,最終受益者難道不是學生?

強化工會協商權有助提升教育品質

    除了教職神聖、影響學生受教權這樣冠冕堂皇的理由,一路反對教師工會的教育行政部門與校長團體,真正在意的或許是,教師工會發動團體協約或將逐漸改變教育政策的決策模式,他們擔心,教師工會越強大,教育行政體系也就越不能繼續壟斷教育決策權,或許,這才是行政體系反對教師工會時不能說的秘密。

    再清楚不過,比起錯誤政策對教育品質、對學生受教權的傷害,教師工會絕不是影響教育發展的負面因素,相反地,正因為教師工會的力量不夠強大,難以強力監督偏差教育決策,反而危及學生受教權。

    在威權時代,台灣教師集體勞動權長期遭到限縮,學校勞動教育乏善可陳,此次宜蘭縣教育團體協約引起的正反討論,清楚反映社會對勞動基本權概念的生疏,危機也是轉機,在翻轉教育蔚為風潮的此刻,教育行政體系是否願意翻轉對工會組織的看法?讓團體協約有機會成為保障師生權益、守護教育品質的教育新機制。(20150828天下雜誌獨立評論)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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