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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129教育論壇:學術霸權的傲慢與偏見-從台大未設教師申評會談起
2008/07/24 14:25:00瀏覽267|回應0|推薦1

    一位因故被台大解聘的副教授,日前要向學校申訴才發現台大竟然沒有設置「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台大校方則回應表示,未設申評會無損教師權益。

    「教師法」第二十九條規定,「教師對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或學校有關其個人之措施,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其權益者,得向各級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提出申訴。」同法第三十條則規定:專科以上學校之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分學校及中央兩級。準此,台大未依法設置「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顯然已經違法並且損及教師權益。

    更讓人無法認同的是,台大遲遲沒有設置「申訴會」的理由竟然是「教師法」第二十九條規定「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之組成應包含該地區教師組織或分會代表及教育學者」,而「各縣市教師會幾乎都是中小學教師參加,要中小學老師來參加大學的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有些格格不入,而台大本身的教師會,也只有一、兩百人參加,並不具代表性。」

    「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早自民國85年8月14日公佈至今,身為台灣學術龍頭地位的台大,這樣狂妄的說法不僅與事實不符,更充斥著學術霸權的傲慢與偏見。

    關於台大沒有設置「申訴會」的二個主要論點,筆者的看法如下:

    首先,是有關各級教師會不具代表性的問題,教師法第二十六條明訂,「教師組織分為三級:在學校為學校教師會;在直轄市及縣 (市) 為地方教師會;在中央為全國教師會。……地方教師會須有行政區內半數以上學校教師會加入,始得設立。全國教師會須有半數以上之地方教師會加入,始得成立。」

    準此而論,各級教師會的組成均係由下而上,代表性無庸置疑,以台北市教師會為例,不僅擁有兩萬會員,成員更涵蓋大中小學各級學校,大學方面已有台大、師大、陽明、政大、北科大等多所大學成立教師會並加入台北市教師會,所謂教師會不具代表性的說法明顯有違事實。

    此外,為了服務大專教師,全國教師會與台北市教師會皆已成立「大專教育委員會」,專責處理大專教育事務,何來地方教師會幾乎只有中小學教師參加、缺乏大專教師參與之說?

    再者,是所謂「要中小學老師來參加大學的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有些格格不入」的問題,這顯然又是一個曲解法令的見解,蓋加入教師會的老師雖然以勞動條件極度低劣的中小學教師為主,惟各縣市教師會依法薦派各大專校院之教師申評會代表,純粹以熟悉大專教師申訴相關法令與是否勝任相關工作為考量,並未排除大專教師,所謂「格格不入」的問題恰恰只凸顯了學術階層化的現象,絲毫無法成為反對依法「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的拖詞。

    大學之所以偉大從來不會在於她華美的建築,而在於大學勇於挑戰權威與追求真理的精神,以自由、進步自我期許的台灣大學,未能依法設置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業已嚴重影響教師權益,其反對的理由也只證明了學術霸權的傲慢與偏見而非她的偉大。(20040129台灣立報教育論壇)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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