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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01教育論壇:關於全家盟聲明的聲明(二)-樂見家長組織多元化
2008/07/24 13:59:20瀏覽366|回應0|推薦1

    上週,我們在教育論壇還原了「勞家盟」成立的時空背景,澄清並重申了教師組織的立場。今天,筆者將繼續探討家長組織的定位問題。此次全家盟要員對教師會的批評重點之一,即在於教師會藉由「扶植」勞家盟,企圖「分化」家長組織云云。「扶植」之說,吾人已做過澄清,所謂「分化」者也,倒是值得深入討論。

    一般而言,處境弱勢且強調團結的受僱者或工會,最為憂慮的就是來自於官方與資方的「分化」,事實上,這也正是政府與財團削弱工會團結的慣用伎倆。問題是,家長組織究竟是屬於什麼性質的團體?或許我們應該從家長團體面臨的問題談起。

    台灣的家長透過組織學校家長會藉以關心學校教育的歷史由來已久,然而,也應該看到,關於學校家長會的法令規範,長期以來並未得到相對的重視與建制。以台北市為例,遲至民國74年8月28日方才公布「台北市中小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辦法」(91年7月17日將名稱修正為「台北市中小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自治條例)」,台北市之中小學校家長會則依前述自治條例分別組成國小、國中、高中、高職等四個層級的家長會聯合會;另為規範北市中小學校家長會之設置及會務運作,市府教育局亦於92年7月8日訂定公布「台北市中小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及運作監督準則」。至於在中央的法規方面,更遲至民國92年10月2日,才在「高級中學法」的授權下,由教育部訂定公布「高級中學學生家長會設置辦法」。不難看出,無論中央或地方,高中以下各級學校家長組織的相關法令規範是遠遠落後於現實的。

    不僅如此,學校層級的家長會尤其面臨一個普遍存在且眾所周知的問題,亦即,絕大多數學生家長參與家長會的情形並不理想。長期以來,台灣各級學校的家長組織,參與的大多是高社經地位或具有經營管理階層背景的家長,佔多數比例的勞工家庭與受薪家長,限於時間、金錢,乃至於不夠健全的制度與法規,反而往往無法參與學校家長會的運作。這樣的現象不僅由來已久,加上校園內行之有年的陋規,使得此種畸形的現象變本加厲起來,幾乎成為當今台灣校園的常態。常見的情形諸如,各班級推選班級家長代表時總是推出具有經營管理經驗的家長,而最後當選學校家長會長、副會長、乃至於常務委員者,大多無法免俗的必須認捐額度不一的金額等。這些情形雖然行之有年,卻也是極不合理的陋習。

    我們當然也注意到,除了學校層級的家長會,近年來亦不乏有縣市、乃至於全國性的家長組織陸續成立,諸如「台北市家長協會」、「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全國勞動者家長聯盟」等均是,或許這些團體成立的宗旨與參加成員有所不同,可以肯定的是,相較於學校層級的家長會尚有法令規範,迄今為止,這些全國性的家長組織基本上都只是「人民團體法」規範下的人民團體而已。

    既然如此,勞家盟之成立,正如全家盟一樣,都是人民依自由意志行使結社自由的產物,未來如有其他全國性的家長組織成立也不讓人意外,教師會從何分化成立宗旨與參加成員不同的兩個人民團體?或者說,由於勞家盟的成立,全家盟因此被分裂或削弱了?一點也不!勞家盟的組成絕不建立在分化任何組織的基礎上,勞家盟的壯大也從不寄望於其他團體的分裂上。相反地,我們將堅定地高舉勞動者的觀點來關心台灣教育問題,盼望數以百萬的受薪家長能共同以這樣的理念來關心學校教育,從根本上解決台灣教育面臨的困境。(20060301台灣立報教育論壇)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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