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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12 18:58:43瀏覽79|回應0|推薦1 | |
我本人蔡美珍的聲明書: 第1點聲明:我從來沒有生過小孩,若有人以偷走我的卵子的方式取得我的卵子受精成為受精卵,並且那些女人生下孩子,那孩子因非我親生,也沒有和我一起生活過,無任何親子感情可言,判定不是我的孩子。我們之間因從來沒有一起生活過無任何的親子感情可言。 第2點:本人若因為講出中華電信的外派員工放裝有針孔攝影機的ADSL在我的房間內偷拍我的隱私,我成為了受害者,假如因為講出實話要求一份公道而講出實話卻被中華電信告上法院,我寧可死亡。我死後請不要要求我幫助台灣,我已經講出我被偷拍的事情,台灣沒有任何媒體或政府的相關單位幫助我,給我公道。所以我也不要幫助台灣。有一天台灣的核能發電廠輻射外洩請不要找我幫忙,因為我已經因為講實話而被判處死刑。 這是我的聲明書,全是實話而非謊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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