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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7 20:04:24瀏覽291|回應0|推薦6 | |
他們在一起半年了。他個性溫吞,老闆用他,全因為他老實。他每月默默地勤快幹活,不言人是非,無不良嗜好,掙的錢,除日常的必須開銷,悉數存進銀行裡。他對她好,她都不知道,可是他從未對她表白,旁人也全不了解。常有人幫她作媒,他知道了,卻像塊木頭,毫無反應。她也堅持不論對方條件多好,任憑媒婆說破了嘴,她一概拒絕。
她想起他們第一次見面,就在這家燒臘店。她急著計帳,就聽到有人來應徵。 「請問,妳們這兒是不是要應徵跑堂的?」 「是呀!」才說完,一抬頭,就看到他——高高瘦瘦,皮膚白淨,戴眼鏡,一副斯文相。 「你行嗎?」 「行,我的……體力……挺好的。他說話結巴,臉紅,紅到耳根。 她看他挺順眼的,就請她老爸出來。 「年輕人,醜話說在前面,工作很辛苦的,從早上十點到晚上十點,一天得工作12個小時,要做滿十天才有工錢。」她老爸說得斬釘截鐵。 「沒問題,我吃得起苦的。」 就這樣,他一做就是半年。平時任勞任怨,她老爸加了他兩次薪。 兩個月前,趁著收工,他邀她看了場午夜場的電影。電影放映前後,他仍木訥一如往昔,沒向她表示甚麼。不過,他們間的距離,總算拉近了一步。 一天,她急著捧一碗海鮮湯到三號桌。一個踉蹌,湯水灑了一位客人的肩膀。客人生氣了:「妳盤子怎麼端的?好在是溫的,否則燙傷了皮怎麼辦?我這件可是新買的衣服,像妳這樣笨手笨腳的人,老闆用妳,真是瞎了眼!」 他勃然大怒,「說夠了吧?頂多我再賠一碗給你,不收你錢,衣服我也賠給你。她打翻湯,她不對,我代她向你對不起,可是她也是一時大意,幹甚麼侮辱她?」 客人:「我說她,干你何事?」 他不疾不徐:「他是我女朋友。」 全餐廳的同事都聽到了,雖然她打翻了湯,但心裡甜滋滋的。 2002.10.18.台灣新聞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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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小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