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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2 22:25:38瀏覽331|回應0|推薦0 | |
空店稅是個愚蠢的概念,是違憲的,人民的房產,做商業用途一陣子後不做了,有何正當理由來用稅懲罰呢?憲法是保障人民財產權的,即便民不與官鬥,他可以跑吧,房子賣了把錢轉到其他縣市,台北市的房價也不會大跌的,錢只會轉進他處~ 真正有錢的個人與企業,是不會受空店稅影嚮的,他們都可以忍受每個月的高額租金損失與房產維護成本的負擔,哪會在乎啥空店稅?還是有灰色地帶可以避稅,讓你政府課不到空店稅,增課空店稅只是徒增擾民罵名外,也不會改善店租的狀況(哪一條法令規定政府必須介入市場租金價格的波動?),房東還是可以轉嫁空店稅給後來的租客的,根本不會有作用的,人民只會笑官員們豬腦袋~ 媽的,現在政府官員在擬訂政策時,都不先好好地貼近現實面做好研究,都在操弄新聞探輿論的風向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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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財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