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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21 22:02:14瀏覽1238|回應2|推薦49 | |
婚姻應該是一位女性一生中最重要的事之一,但在早期教會的姐妹,只要她的聖職弟兄看上別人且要娶她為妾,她(元配)就要相信並在這事上支持他,否則她就要被毀滅。也就是說,根據教約132篇64節,早期教會的姐妹在多妻律法上並沒有自由選擇權。但弟兄在多妻律法上有自由選擇權。楊百翰說:「唯一能變成神、甚至變成神眾子的人,是進入一夫多妻制的人。其他人也能獲得一種榮耀,甚至可能獲准來到天父與子的面前,但是他們無法像列王一樣在榮耀中統治,因為曾經有祝福給他們,而他們拒絕接受。」證道錄 11:268–269 (1866年8月9日)。所以,如果聖職弟兄不接受多妻律法,還是可以得見神;但是姐妹不接受多妻律法,她就要被毀滅。 一位令人尊敬的教授弟兄表示:「教會仍是由人所組成的,或多或少都會有這些人治的問題。重點是要放眼在現在,不是在過去。」 弟兄們,你是否全心接受斯密約瑟先知所啟示的新永約和楊百翰先知對其進一步的教導? 你是否在偶爾的思緒中,準備好或盼望著在天上時,接受其他妻子們以獲致高陞或只想固守今生妻子只要得見神就好? 如果教會現在否定楊百翰在證道錄中公開的啟示: 唯一能變成神、甚至變成神眾子的人,是進入一夫多妻制的人。那麼教會有義務公開的向全世界教友說明更正的教導! 因為這項啟示白紙黑字被印在證道錄中,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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