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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26 16:02:43瀏覽1951|回應2|推薦25 | |||||||||
我非常驚訝地發覺在2011年1月的利阿賀拿上(Ensign),看到12使徒達林鄔克司長老在2010年2月26日對哈佛大學法學院師生的演講(原文見http://lds.org/liahona/2011/01/fundamental-to-our-faith?lang=eng)。達林鄔克司長老在演講中說:「在慈愛創造主的偉大計劃之下,祂的教會的任務就是幫助我們獲得高榮國度的超升,而這只有藉著一男一女之間的永恆婚姻才能達成(見教約 131:1-3)。」 他如果是在斯密約瑟和楊百翰的時代這麼說,使徒達林鄔克司長老應該會被卸免他的使徒召喚!甚至被楊百翰用「流血救贖」律法私刑處死! 約瑟斯密先知說:「過去統管我、引導我、在這事工上堅固我的同一位神,賜給我這有關神聖多重婚姻的啟示並命令,同一位神要我遵守這命令。祂對我說,除非我接受、介紹、施行這命令,否則我和我的人民都會一起被咒詛,從此時起就被翦除。我們必須遵守,這是永生的法則,而且是以命令而非教誨的形式所賜下。」─(Contributor,第5冊,頁259) 楊百翰先知說:「唯一能變成神、甚至變成神眾子的人,是進入一夫多妻制的人。其他人也能獲得一種榮耀,甚至可能獲准來到天父與子的面前,但是他們無法像列王一樣在榮耀中統治,因為曾經有祝福給他們,而他們拒絕接受。」證道錄 11:268–269 (1866年8月9日)。 舒朗卓先知說:「斯密約瑟先知當下對我解釋多妻的教義,他說,主已經將此教義啟示給他,並且命令他要娶眾女作他的妻子,他預見了隨之而來的問題,並且努力想逃避這誡命,然後一位天使從天而降,出現在他面前,拿著抽出的寶劍,威脅他若他不前進遵守這誡命,就要毀滅他。」 「我莊重地在神和眾聖天使面前宣告,上面的聲明都是真的,如同我希望在復活的早上起來一樣。」─Prophet Lorenzo R. Snow, sworn affidavit. Also See: http://www.mormons.org.uk/celest.htm 斯密約瑟向他的一位總會副會長William Law的妻子Jane Law 求婚,要Jane 做斯密約瑟一夫多妻中的一位妻子。斯密約瑟『向她要求給他她一半的愛,而她可以保留另一半給她的丈夫』。知道了這件事的William Law跑去找斯密約瑟,哭著哀求斯密約瑟先知放棄一夫多妻這項教導,但斯密約瑟不為所動,並卸免William Law總會副會長的召喚! 如果使徒達林鄔克司長老在2010年2月26日對哈佛大學法學院師生的演講,只有藉著一男一女之間的永恆婚姻才能達成獲得高榮國度的超升的教導才是神的啟示,那這個教會的第一位先知、第二位先知、第三位先知的所謂一夫多妻是「我們必須遵守,這是永生的法則,而且是以命令而非教誨的形式所賜下。」難道是魔鬼的欺騙?這二者不可能有一半的折衷! 教會教導,我們應該以活著的先知的話為準,但使徒達林鄔克司長老還不是先知!這個教會曾經活著的許多先知卻都教導「唯一能變成神、甚至變成神眾子的人,是進入一夫多妻制的人。」難道神的命令、永生的法則會因世間的政治正確一路修改? 達林鄔克司長老說:「在慈愛創造主的偉大計劃之下,祂的教會的任務就是幫助我們獲得高榮國度的超升,而這只有藉著一男一女之間的永恆婚姻才能達成。」時引用教約 131:1-3! 教約 131:1-3的經文原文如下: 1. 在高榮榮耀中,有三層天或等級; 2. 為了得到最高層,人必須進入聖職的這體制(意即婚姻的新永約); 3. 如果他不這樣做,他就得不到。 這裡沒有一節經文提到只有藉著一男一女之間的永恆婚姻才能達成高榮國度的超升!相反地,教約 131:1-3的經文卻教導人必須進入聖職的這體制(意即婚姻的新永約)才能得到最高層天的高榮榮耀! 何謂婚姻的新永約?就是可以實行一夫多妻的婚姻的新永約,見教約132篇。其序言如下: 斯密給予的啟示,關於新永約,包括婚約的永恆性,以及多妻【教會史,5:501-507】。雖然這啟示是一八四三年記錄的,但從歷史紀綠中可明顯看出,這啟示所包含的教義和原則,自一八三一年起,先知就知道了。1-6,超升是藉由新永約而得到的;7-14,宣布這約的條款和條件;15-20,高榮婚姻和家庭單位的延續使人能成為神;21-25,窄而小的道路導向永生;26-27;,給予有關褻瀆聖靈的律法;28-39,所有世代的先知和聖徒都蒙得永恆增加和超升的應許;40-47,約瑟‧斯密得到在地上和在天上結合和印證的能力;48-50,主把他的超升印證給他;51-57,勸告愛瑪‧斯密要忠信真誠;58-66,宣布規範多妻的律法。 以下是教約132篇的一些經文:
顯然,達林鄔克司長老曲解了教約131~2篇的經文! 迫於壓力,伍惠福先知在一八九○年十月六日正式宣告:「鑒於國會已立法禁止多重婚姻,該法並經最高法院宣布合乎憲法,我謹此宣布願意服從那些法律,並願意運用我對我所主領教會的教友的影響力,使他們也同樣服從。我或同工們於上述期間,對教會的教導,絕無任何可被合理地解釋為灌輸或鼓勵多妻制之處;本教會任何長老在言談中若顯示出傳達任何這類教導時,均立遭譴責。我現在公開宣布,我對後期聖徒的忠告是:制止締結本地法律禁止的任何婚姻。」 但是伍惠福先知並沒有廢除斯密約瑟的實行一夫多妻的婚姻的新永約的經文,即教約132篇!伍惠福先知只是凍結教約132篇!但是,達林鄔克司長老則是推翻教約132篇! 這是我之所以感到驚訝的地方。 總之,如果達林鄔克司長老在演講中說:「在慈愛創造主的偉大計劃之下,祂的教會的任務就是幫助我們獲得高榮國度的超升,而這只有藉著一男一女之間的永恆婚姻才能達成(見教約 131:1-3)。」才是真理,才是神的命令、永生的法則,那麼教約132篇裡可以實行一夫多妻的婚姻的新永約的經文啟示就是錯的。那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為何不乾脆移除教約13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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